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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

□省发改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作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福建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率先成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结合福建实际,深刻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

◆建设美丽中国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并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重大战略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作出批示强调,要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11月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吹响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号角。

美丽中国建设的内涵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不仅要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优美生态环境,还体现在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更加绿色可持续、美丽中国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高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能够更好地得到满足。因此,建设美丽中国应该是“内外兼修”的美丽,是生态高颜值、经济高素质、制度高效能的美丽,要多做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相促进的文章。

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是处理好五个重大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深刻阐述了新征程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的五个重大关系,对在新起点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五个重大关系蕴含着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深刻辩证法、战略方向、战略路径和科学思想方法,为共建美丽中国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美丽中国建设的动力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确定福建、江西、贵州、海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多年来,试验区大胆改、深入试,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成为全国生态文明领域的“金字招牌”和试验区建设省份引以为傲的“绿色名片”。进入新发展阶段,美丽中国建设应当持之以恒深化改革,借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经验,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更加全面、更具普遍性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美丽中国建设的路径是一体谋划示范先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必须加强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对接融合,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区域发展战略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同时,结合不同类型经济发展任务、资源禀赋,探索建立“国家统筹、省级落实、突出特色、集成推进”的美丽中国先行区推进格局,形成“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的美丽中国建设体系。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实践探索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多年来,福建以建设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坚持走生态优先、陆海统筹的绿色发展道路,生态文明指数居全国前列。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组织实施全国首部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项规划,印发实施300多份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建成国土空间规划全省“一张图”,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沿海产业节约高效集聚、山区生态重点保护的绿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做好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的数字经济、海洋经济、文旅经济、绿色经济“四篇文章”,以1.3%的土地、2.9%的能耗创造了全国4.4%的经济总量,绿色发展动能强劲。

坚持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相结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率先建成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并投入使用,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创新实施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产业化。常态化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在93%以上。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居全国前列,历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均为优秀。

坚持分类施策,着力构建覆盖山海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构建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闽西北、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设立各类保护地358处。实施闽江、九龙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形成“山水林田湖+景观提升+产业振兴”的福建经验。森林覆盖率连续44年保持全国首位,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成为世界生态修复典型。

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构建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颁布施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先后制(修)订20多部地方性法规,率先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地方性法规。率先建立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经常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生态司法机构全覆盖,探索建立审计监督与纪审联络、巡审协作、检审衔接等生态文明制度保障“组合拳”。

锚定“双碳”目标,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印发实施双碳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陆续出台实施能源、工业等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双碳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厦门、三明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全国首个海洋领域国家基础科学中心在厦门启动,实施全国首宗渔业碳汇交易、农田碳汇交易和首张蓝色碳票,林业碳汇交易规模居全国前列。

坚持绿色创新,以制度创新激发生态文明建设活力。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开展具有山海特色的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率先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创新形成“林权到户、规模经营、金融赋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式。率先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率先开展自然资源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深化绿色金融创新,探索推广林权收储贷款等一系列贷款品种。

◆福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战略思考

福建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生态省建设实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奋力打造新时代美丽中国样板。

致力于打造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质量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围绕生产绿色化、生态产业化、能源清洁化、生活低碳化,持续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业等产业,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完善绿色技术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建设绿色低碳创新人才体系。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山”基地,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的现代经济体系。

致力于打造生态安全示范区,高水平统筹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保护。推进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分区分类开展生态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巩固闽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重点海湾保护修复,推进闽江河口国家重要湿地示范建设。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严格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等生态灾害预防和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

致力于打造生态环境优美区,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协同开展臭氧与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面落实水资源消耗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化拓展木兰溪、筼筜湖、福州内河治理重大实践,打造一批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建设一批省级以上“美丽海湾”。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建设一批“无废城市”。

致力于打造碳达峰碳中和样板区,高站位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全国一盘棋,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有序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持续深化工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钢铁、有色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行动。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的新型能源体系。实施森林“绿碳”、海洋“蓝碳”等工程。发挥海丝核心区优势,推进与“海丝”共建国家在新能源及装备、应对气候变化、清洁生产等领域交流合作。

致力于打造改革创新集成区,高起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我省生态文明改革再出发。及时将制度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制(修)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探索建立全要素全流程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支持生态文明的财政、税收政策和节能降碳、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构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深化“生态司法”品牌建设。系统梳理“生态省-新福建-美丽福建”之间的逻辑关系,以长汀水土流失治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改革成果为基础,建立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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