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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调整

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记者 陈盛钟) 近日,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对莆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殊病种政策进行调整。该政策从2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通知明确,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终末期肾病门诊治疗费用和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医保待遇,取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中的终末期肾病门诊治疗医保报销规定,统一执行门诊特殊病种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的相关规定。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10万元。年度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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