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全省物业小区共增加公共收益约2.31亿元,三年累计增加约7亿元,涉及小区5938个,惠及业主约471万户。
全省共有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8079个,全部纳入整治,其中涉及有公共收益的物业小区5938个。
在“闽政通”APP上线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网上公示率达99.96%,实现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可追溯、可查询、可核实。
这是我省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以来,取得的实实在在成效。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关系到小区群众的权益,一头连着“钱袋子”,一头关系着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2023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下,省住建厅以巩固“点题整治”成果为契机,持续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聚焦突出问题,细化整治方案,全链条压实整治责任,推动整治工作落实。
开展整治,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小区居民了解哪些是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为此,省住建厅进一步对公共收益范围、项目进行明确,并通过电梯、小区宣传栏等,让公共收益“清单”家喻户晓,目前,业主知晓了除停车收益、广告收益以外,快递柜进场费、旧衣回收箱占地费等也属于公共收益项目。与此同时,要求公共收益全部纳入专户专账管理,有效制止公共收益不入账、少入账、虚增项目列支行为,基本杜绝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私自侵吞公共收益等问题。此外,要求所有公共收益全部按季度及时全面公示,全面纠正公示账目混乱、公示项目不全或张冠李戴问题。
一组数据见证变化:在物业“点题整治”工作开展前,全省物业小区做到公共收益分账管理的仅占36.42%,公共收益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仅占47.18%,公共收益使用公开透明且符合要求的仅占32.40%。经过三年整治,目前全省物业小区已全部完成公共收益自查自纠工作,各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率达到100%,分账管理率、依法使用率基本达到100%。
在做到“颗粒归仓”的同时,还要防止“跑”“冒”“滴”。为此,省住建厅特地建立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省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线上公示,做到自动预警、自动通报、自动排名,公示结果可追溯、可查询。同时,在闽政通APP手机端开通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查询功能和部门抽查核实功能,一是方便群众可线上查询所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对物业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实时监督;一是对主管部门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自动下发整改通知,线上跟踪整改进度进行销号管理。在此严管下,全省问题(线索)数量呈现下降趋势。2023年涉及公共收益问题(线索)比2022年同比减少658个,下降41.67%;2022年涉及公共收益问题(线索)比2021年同比减少478个,下降23.32%,实现公共收益问题(线索)数逐年下降。
理清“糊涂账”,还要理顺“邻里情”,让小区更宜居、有温度。
为此,各地住建部门积极发挥小区党组织和小区业委会作用,引导业主增加公共收益收入、发挥好公共收益效能,进一步提升业主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积极性、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主动性。“今年全省公共收益支出约3299万元,主要用于对小区绿化养护、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管养、电梯维保、补齐‘一老一幼’公共设施短板等,群众居住环境更加安全、便利、美好,群众真真切切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更有获得感。”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如龙岩城发物业公司以“惠心”党群工作室为载体,牵头组织龙地华庭小区开展外围公共区域停车改造,地面停车位从83个增加到164个,停车场公共收益从提升改造前的7.6万元/年增长到123万元/年,利用公共收益安装了防高空抛物摄像头,受到业主广泛认可。晋江市罗山街道兰峰城市花园小区利用公共收益437.7万元更新提升小区公共设施。
“我们还配合省人大修订颁布《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以及建立部门联动、行风监督、问题发现处置、物业纠纷化解、物业党建联建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驰而不息抓好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规范化管理,让物业“管家”切实回归“管家”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