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去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意见》,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内容包括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促进闽台经贸深度融合、促进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等方面,将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的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促进闽台人员往来更便捷、贸易投资更顺畅、交流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
★22条《实施意见》
去年1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专门出台了福建省《实施意见》,围绕“共建共享第一家园,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示范样板”“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打造两岸经济融合示范样板”“密切闽台人文交流,打造两岸同胞情感融合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构建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等方面,提出了22条措施。力争到2025年,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十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去年11月,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出台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推出台胞证“网上办”“口岸办”“集中办”,信息采集 “一地备案、全国通用”,提速审批时限等举措,进一步促进闽台人员往来、便利台胞在闽居住生活。“十项措施”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在台胞中广受好评。
★复航
2020年3月,受新冠疫情影响,两岸“小三通”和部分空中直航航点停运。去年,福建推动厦门至金门、泉州至金门、马尾琅岐至马祖、连江黄岐至马祖四条“小三通”客运航线以及福州至台湾直飞客运航线复航,在两岸间架起了一座“亲情桥”“民生桥”。(吴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