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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理想的精神力量

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社会理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契合时代精神的社会理想是高远的,但同时也是可欲可求的,从而能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巨大的精神动力。这样的社会理想容易被社会成员所共同接受,从而内化为社会成员共享的高远的人生理想。对于社会成员个体而言,人生理想既是目的因又是动力因,而高远的人生理想将为个体提供巨大的心理驱力,推动人们在精神生活、道德践履、日常活动和社会实践等诸种实践过程中发挥能动性,创造高品质生活,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社会理想之所以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离不开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人性能力。人性能力是人在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的过程中加以运用及发展的诸种能力。这一概念兼有认识论、本体论与价值论的意义。

从观念的角度看,一个观念被社会中的个体广泛接受并成为社会理想,其前提为这个观念必须是一个真观念。何谓真观念?观念之真,至少包含四重含义,即真确不假、真诚不伪、真善不恶、真实不虚。因其真确不假、真诚不伪、真善不恶与真实不虚,观念能够称体起用,以得自现实之道还治现实。一方面,观念从解释世界走向了改变世界与成就世界(成物);另一方面,观念在改变世界与成就世界的同时改变并成就作为观念主体的“我”(成己)。“我”将观念形态中的理想化为现实,在现实中打上“我”的烙印,确证“我”的本质力量,同时也提升了自己的能力,锻炼了自己的性情,即通过践行社会理想获得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历史地看,社会理想的“力”根源于历史发展之“势”,正所谓有“势”方有“力”也。在中国的轴心时代,诸子百家都提出了自己的社会理想。当前,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文明整体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此时,“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和“世界向何处去”的问题前所未有地紧密关联在一起。一方面,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思考中国问题,而是必须在世界之中、在中国与世界的密切关联之中思考中国问题;另一方面,中国问题的解答将对世界产生深刻的影响。在此形势之下,我们必须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那就是“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摘自1月29日《光明日报》发表的刘梁剑撰写的《社会理想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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