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琳
本报讯 (记者 周琳) 3月10日下午、11日上午,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先后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