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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对闽赣粤桂启动防洪水Ⅳ级应急响应

新华社记者 记者 陈旻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 记者 陈旻) 5日11时,水利部针对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省区雨情水情发展态势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相关地区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水利工程调度和应急值守,重点做好水库等工程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日6时至5日6时,我省闽江富屯溪及支流金溪、沙溪支流文川溪、尤溪上游、梅溪、九龙江北溪支流新桥河、汀江支流旧县河等7条河流的8个站发生超警戒洪水8站次,超警幅度0.04~1.28米,低于保证1.96~5.18米。至5日6时,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85.37亿立方米,占正常库容的64%,较4日增蓄8.6亿立方米,但未接到重大灾情、险情报告,全省水工程运行稳定。

鉴于降雨趋于减弱,省气象台于5日17时将“暴雨预警”降为Ⅳ级。根据《福建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省水利厅决定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市水利局继续关注分散性降雨,监视雨情、水情和工情发展变化,做好相应防范措施。

4日8时,省水利厅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福州市、宁德市、龙岩市、南平市、三明市水利局启动Ⅳ级响应。5日18时,我省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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