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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省司法厅召开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记者 严顺龙

本报讯 (记者 严顺龙) 26日,省法院、省司法厅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建立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省级交流会商机制,发挥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省法院院长金银墙,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看,通过建立会商机制实现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协作,共担法治建设职责使命,为打造东南沿海法治高地、提升福建法治核心竞争力作出应有贡献。要坚持聚焦问题,共抓会商成果落地落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要坚持常态长效,及时总结固化为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共促互动协作提质增效。要及时沟通反馈,保持良性互动,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规范高效的研商互动体系。

会议强调,要坚持同题共答,在强化诉源治理、完善刑事执行、提升普法实效等方面凝聚合力,共同推进法治福建建设。坚持同频共振,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监督等机制,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良性互动关系,构筑法律职业共同体。坚持同向发力,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协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就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工作衔接、虚假仲裁识别防范、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等7个方面工作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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