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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黄华舞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半田村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2020年列入城际铁路F1线盖山段征收地块项目征收范围。征收期间认定我户成员黄华舞.黄霞.黄榆琴.黄辰庚4口人可享受保基本政策人口政策。2020年黄华舞签订编号CJTL-203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105㎡安置于仓山区盖山镇南二环路南侧融创公馆(二区)B5#607。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经声明人家庭内部协商,同意以黄华舞名义申报安置房权属。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黄华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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