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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多措并举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获全省通报表扬

让就业困难人群在“家门口”上班

□本报记者 赵文娟 通讯员 林惠卿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漳浦小伙陈碧云的人生一度陷入黑暗——颅骨遭受重创,左半边肢体残疾,被鉴定为人体损伤二级伤残。他一直在家恢复身体,与年迈的母亲常年靠低保和残疾人补贴生活。

2020年6月1日,陈碧云向村委会提交了就业困难认定书、建档立卡证明等材料,报名公益性岗位。经审核,当年9月1日,陈碧云正式上岗,成为盘陀镇上洞村、下阮自然村的一名保洁员。

“一开始工资是每月1570元,第二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涨了,我的工资也跟着涨到每月1810元。”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很大程度改善了陈碧云家的生活状况,他十分珍惜。无论刮风下雨,他都按时打卡签到,把村道打扫得干干净净。他还是村里出了名的“热心肠”,每年到了养老保险资格需要刷脸认证的时候,他都会跑遍全村,帮助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完成认证;横亘在村道上多年的“拦路树”,也被他清理了。“经历过生死,接受了社会的帮助,我也要把善意带给更多人!”陈碧云感慨地说。

陈碧云参加的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委托社会力量参与开发管理的,专门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劳动岗位,是国家就业兜底帮扶的重要举措之一。2016年以来,漳浦县不断健全完善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把公益性岗位与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开发学校保安、乡镇保洁、社会救助员等岗位,以公益性岗位带动就业困难人员增收。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最怕的是滋生“保姆岗位”“人情岗位”“照顾岗位”,挤占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机会。

漳浦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主任林晓芬告诉记者,县人社局围绕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选、用、评、育、管”等全流程环节,建立起“厚爱”与“严管”相结合的制度机制,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真正让岗位“活起来”、人员“动起来”,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每年,我们都会组织各用人单位根据需求开发公益性岗位。在选人用人环节,除了核实各项材料外,还会下到乡镇、村里走访,实地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以及能否胜任岗位,最后再确认录用名单并主动向社会公示。”林晓芬说。

人员录用后,如何管理好?漳浦县人社局制定了详细的考勤管理制度、奖惩办法、考勤纪律,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并为每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清晰完整的工作台账。

在盘陀镇保障所经办人员祝海成的办公桌上,整整齐齐地摆着8个档案夹,每个档案夹内,都存放着该年度每个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复印件、每月工资发放明细单、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考勤表、日常监督表等个人档案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台账。“像管理企业员工档案一样,清清楚楚。”祝海成说。

为防止公益性岗位滋生“微腐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纪检组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调研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

截至目前,漳浦县已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081人次,累计发放岗位补贴金额2284.67万元。在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2024年4月全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信息监测数据情况通报中,漳浦县多举措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作为典型经验获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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