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时事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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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许舵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于2017年列入东部新城2号农民新村地块项目征收范围。征收期间认定我户成员许舵、林海容、许莉颖、许钦怡,共计4口人可享受保基本政策。2017年许舵签订编号DBXC-103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75㎡安置于仓山区城门镇万仁路1号嘉岚华庭(中建·香樟南岸)1#楼1203。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经声明人家庭内部协商,同意以许舵名义申报安置房权属。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许舵


声  明

黄品君的房屋坐落在鼓山镇洋里村,产权未登记。2019年由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晋安区鼓山镇福马路1028号云岚居B6#506、A5#105、B3#302。现本人申请产权登记。如有异议于30天内向征收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黄品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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