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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国家数据局介绍数据领域改革进展和成效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潜在价值大、发展变化新。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

我国数据领域改革有哪些新进展?如何更好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让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在22日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介绍。

“既要从数字化转型中积累数据资源,又要以数据开发利用深化数字化转型,实现良性互动、协同发展。”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说,要持续探索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新路径,挖掘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据了解,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包括三种形式,即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介绍,共享方面,国务院近年来发布了六批共享责任清单,有力支持了“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便民服务;开放方面,我国已有226个地方建立省级和地市级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开放有效数据集超34万个;授权运营方面,国家数据局正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规范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明确合规政策和管理要求。

东西部枢纽节点间网络时延已基本满足20毫秒要求;出台意见推动全国算力资源高效协同调度……从“东数西算”工程启动实施,到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数据基础设施是数据基础制度落地和数据高效开发利用的基础承载。”国家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司长杜巍说。

如同食品流通离不开冷链,数据流通也离不开基础设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如何更好打造数据“冷链”?

杜巍表示,不仅要有平台、系统等“硬”的设施建设,也要有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软”的制度设计。近期,国家数据局正组织编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将厘清数据基础设施的概念、发展愿景和建设目标,推动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负责人栾婕表示,将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解决实践难题,促进流通使用,加强试点探索,守好安全底线。

一系列举措正在实施——

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数据产权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问计基层,细化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

面对数据流通交易的规模、效率、规则均有待提升,构建数据流通交易体系,发挥价格形成机制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大数据要素市场“蛋糕”;

面临数据发展和安全方面种种挑战,探索新型安全治理机制,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

(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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