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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交通、海事部门:落实落细各项防台风措施

记者 张颖 通讯员 薛荣泰 杨连凯

本报讯 (记者 张颖 通讯员 薛荣泰 杨连凯)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迅速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有关部署要求,做好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的防御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于23日11时启动交通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交通运输部门组织所管辖的交通建设工地、运输船舶、渡口客运等加强台风和海上大风天气防范,做好防风措施。相关领域正在按地方防指和预案要求落实停航、停渡、停产、停业、停工等措施。全省“交通系统内部应急队伍、武警交通驻闽部队、在建施工项目应急力量、社会应急力量”的四方协作应急抢险力量已经集结待命。

台风“格美”来势汹汹,福建海事局于7月23日16时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实施水上交通运输管控管制,落实落细各项防台风措施。

当前,福建海事部门持续加强预警预控,引导在港船舶疏散避风,撤离海上施工作业项目人员,对客渡运航线陆续采取停航措施。福州海岸电台持续发布台风预警信息,确保预警到船到人。福州航标处加紧巡查、检修航标设施,保障船舶回港导航正常。

截至7月23日19时,宁德、福州、平潭、泉州共48条客渡运航线81艘客渡船全线停航,其中“两马”“黄马”“泉金”小三通客运航线停航;莆田石南轮渡及南日其他小岛共6条客渡运航线10艘客渡船停航,忠湄轮渡航线于24日上午停航;厦门、漳州客渡运航线也在陆续停航中。福建沿海1个在建风电项目已停工,相关施工作业船舶已全部进入防台风状态,作业人员已全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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