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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推进改革

——六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本报评论员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领导推动了摆脱贫困攻坚战、“餐桌污染”治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服务型政府建设等一系列改革发展重要实践。这些都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给人民群众带来莫大好处。

多年来,我省干部群众牢记嘱托,坚守初心,把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工作路线,把为人民添福造福作为最大追求,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评价,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民生投入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就业、教育、养老托幼等领域改革,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市场活力充分激发,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实践证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谋划和推进改革,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必能得到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

事业发展没有止境,深化改革未有穷期。当前,我省正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高的期待,如何发挥福建人民“敢为人先、爱拼会赢”优良传统,如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要求我们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推进改革,必须明确以造福人民为根本目的。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大兴调查研究,走好群众路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多推出一些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多办一些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是推动改革的强大力量。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推进改革,还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一方面,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热情和干劲,让更多群众成为改革事业的支持者、参与者;另一方面,不断拓宽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激发蕴藏于群众中的创造伟力。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由人民来评判。改革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就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众力并则万钧举,人心齐则泰山移。锚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把牢价值取向,坚持人民至上谋划和推进改革,我们一定能汇聚起磅礴力量,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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