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围绕这类企业因缺少有效抵质押物,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国家两项政策正精准发力。
一是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贷款。今年4月,央行设立额度1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再贷款,按照1.75%的再贷款利率、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通过运用低成本的再贷款资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放贷款,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对企业的贷款让利空间,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满足科技创新领域的融资需求。
二是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增信、分险等功能,是撬动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通过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可以增强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的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在两项政策双管齐下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还应强化财政、货币与产业政策协同,合力推动多维度政策支持在我省加快落地见效,以真金白银进一步提振科创企业发展信心。金融机构应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难点、堵点,积极探索差异化金融服务,完善“创新积分制”“技术流”等特色评价体系并扩大使用范围,创新业务联动模式让更多企业在发展初期就获得“债权+股权”综合型金融服务,投入更多资金开展科技创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