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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主动给群众更多的健康保障

□本报记者 张静雯

医疗保障是群众的重要“医”靠,关乎民生、连着民心。

近年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不断增加,医保报销比例持续提高,“15分钟医保圈”广泛上线……随着全民医保改革纵深推进,我国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基本医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此过程中,医保制度也曾因一些结构性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比如,属地参保原则让一些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无法在工作地、常住地参保;医保筹资机制不完善、个人缴费情况与基金报销比例不挂钩,导致一些人参保意愿不强烈;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的衔接机制不通畅;不同地域参保转移接续难、报销不方便不及时,导致一些参保人断保、弃保等。这些问题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也制约了医保制度发挥更大效能。

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重大部署,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为进一步优化医保体制机制,织牢织密医疗保险网指明了方向。

在具体实践中,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求变,找准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力求实现“一子落而满盘活”的效果。群众希望解决参保人报销难、转移接续难等问题,就要考虑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医保服务办理的便捷化程度;群众希望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集采、谈判就要努力进行机制创新,大力推进集中采购的药品进基层、进民营医疗机构、进药店,让广大患者就近购买中选药品。要解决部分劳动者不能参保的问题,就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要提高群众的参保意愿,就要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可考虑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基金零报销有激励、设置固定和变动待遇等待期等措施,努力实现政策普惠性与公平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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