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四版)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68万个,从业人员54.25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2.3%和13.7%(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613.1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5%;负债合计8707.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2.6%。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34.03亿元,比2018年增长68.5%(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14万个,从业人员32.01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6.6%和24.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9.7%,餐饮业占70.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7.9%,餐饮业占62.1%(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3%,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6.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7.3%,外商投资企业占6.5%(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85.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0.0%;负债合计879.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7.5%。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7.56亿元,比2018年增长61.3%(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55万个,从业人员64.58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2.1%和62.9%(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0%,其他占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1%,其他占2.9%(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18.0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1.1%;负债合计2590.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7.9%。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70.76亿元,比2018年增长151.6%(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0.41万个,比2018年末增长23.9%;从业人员35.41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21.2%(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6455.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8.2%。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54.04亿元,比2018年增长34.6%(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22万个,比2018年末增长78.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0.52万个,比2018年末下降9.8%;物业管理企业1.01万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04万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5.6%和132.8%。
2023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1.63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9.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65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38.8%;物业管理企业21.83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1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4.0%和41.1%(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6%,其他占3.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6%,其他占3.4%(详见表4-16)。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表中其他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486.5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8315.5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230.0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52.6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3%、161.5%和313.4%。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0341.0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9%。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89.25亿元,比2018年增长24.5%(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省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92万个,从业人员149.70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4.9%和84.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2%,商务服务业占90.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6.6%,商务服务业占93.4%(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9)。
表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733.7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4.0%。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3.60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120.10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9.3%和74.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7403.5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8.5%。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669.48亿元,比2018年增长197.2%(详见表4-20)。
表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