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戴敏 通讯员 邱丽芬 郑嘉雯) 记者日前从龙岩市农业农村局获悉,龙岩市出台稳定发展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旨在进一步调动农民粮油生产积极性,巩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良好势头。
鼓励粮油规模种植,对流转耕地200亩(含)以上种植粮油的,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鼓励撂荒地复耕复种,对新复耕撂荒耕地种植粮油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30亩(含)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鼓励粮食机械化生产,对购置先进适用的农机设备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享受中央、省购机补贴基础上,龙岩市再按中央补贴50%累加补贴。
鼓励实施“稻+”生产模式,对开展稻菌(含香菇、木耳、羊肚菌)、稻芋(含槟榔芋)轮作30亩(含)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对集中连片种植水稻100亩(含)以上的经营主体,早稻、双季晚稻亩产达600公斤(含)以上,或中稻、一季晚稻亩产达700公斤(含)以上,每家主体一次性奖励1.5万元。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支持农作物种质资源提纯复壮与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地方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建设等,单项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
措施还就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耕地质量提升、金融保险服务、工作奖惩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鼓励政策。对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农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涉农创业大学生)的,适当降低条件门槛。
据悉,2022年以来,龙岩市级财政连续4年各安排预算资金1400万元扶持粮油生产。去年,龙岩市共兑现粮油生产扶持资金1501.295万元。
在各项扶持政策的激励下,2024年龙岩市粮油种植大户达2040户,规模种植面积15.5万亩,比2023年分别增加106户、1.4万亩;“新农人”种粮油队伍从2023年的37户增加到77户;撂荒地复耕复种达2.1万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3.76%。全市粮食播种面积、总产、单产连续5年实现“三同步”增长,2023年、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增量均排名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