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