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5年5月14日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