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户:
根据《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园书新苑项目安置房决算交房事宜的函》(榕建征管[2025]219号)、《区房管局关于开展园书新苑安置房项目交房决算工作的函》(仓房[2025]624号)及《盖山开发建设工作小组文件关于开展园书新苑项目安置房决算、交房工作的通知》(盖建综[2025]24号)文件精神,白湖北园周边旧村庄改造二期项目、福州市二环东南段闭合(林浦路及林浦互通)工程项目(连江南路段部分房屋)、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周边地块项目对接园书新苑安置房已具备交房条件。过渡费发放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止,实际过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被征收户拒绝回迁交房的,不再发放过渡费。办理回迁结算地址如下: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7层。
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