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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林忠振原房屋坐落于台江区沟里街15号新村406单元,该房屋建筑面积为52.59㎡,杂物间面积为4.31㎡。该房屋为台江区企业发展总公司牵头建设并出售的集资房,至今未办理产权登记。2014年由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征收并安置于横屿新苑一区3^#201、3^#1304。现由林榕(系林忠振女儿)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屋产权登记及领证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征收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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