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户:
根据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关于福晟榕华里中心项目安置房交付使用的函》(榕地中函[2025]3428号)、《区房管局关于开展福晟榕华里安置房项目交房决算工作的函》(仓房[2025]1004号)及《盖山开发建设工作小组专题会关于研究福晟榕华里中心项目交房决算有关问题》精神,收储东升新苑地铁安置地块项目、南台大道北段项目、东升新苑二期项目、白湖北园周边旧村庄改造二期项目、郭宅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及配套用地项目、东升旧厂房项目、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周边地块项目对接福晟榕华里安置房已具备交房条件。过渡费发放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1日止,实际过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被征收户拒绝回迁交房的,不再发放过渡费。办理回迁结算地址如下: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38号航兴花园1号楼7层。
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