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赋予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重大使命。与党同心,与时代同步,与祖国同奋进。一年来,漳州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契机,以“漳”显品质提升年、争先年活动为抓手,协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漳州建设。2024年至2025年9月,办理各类案件33349件。
坚持为大局服务
协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漳州市检察机关紧扣漳州市“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争先年”等部署,以“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为抓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7月,漳州市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一起公司内部技术人员通过与外部人员里应外合,共同窃取、使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转而离职成立新公司抢注专利,导致原公司技术秘密被公开披露的案件。公诉人不断完善细化庭审预案,最终形成多达7万余字的“三纲一书”。面对被告人的百般狡辩,公诉人紧紧围绕涉案争议焦点展开了逻辑严密的讯问,融合法、理、情,阐述保护小微企业技术秘密的重要意义,“法律绝不姑息破坏诚信底线的逐利行为”“任何以侵害原单位利益为筹码的‘捷径’,终将付出远超收益的代价”……公诉意见掷地有声,彰显了检察机关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传递出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信号。该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得到最高检评议组充分肯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漳州市检察机关围绕中菲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中沙(福建)产业合作区等重大项目建设,落实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同责同罪同罚要求,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40人,监督撤销涉企刑事“挂案”14件,发出涉营商环境督促履职行政检察建议135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类犯罪,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推进平安漳州建设。批捕各类犯罪5979人,起诉12460人。依法办理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起诉涉缅北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37人。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打击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起诉洗钱犯罪7人。
坚持为人民司法
携手守护高品质民生
未成年人如春起之苗,漳州市检察机关以同为父母之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5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46人。联合市妇联、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持续深化拓展全国首创“分级保护+跨部门联动+社会化救助”的“春蕾安全员”机制;持续不断为“水仙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注入新元素,创新罪错未成年人“归航计划”以及入选团中央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典型案例的校园“青春护航信箱”等机制。选派147名检察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曾经,“讨薪难”是很多劳动者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2024年,漳州市检察院联合市总工会创新推出“安薪计划”工检维权机制,运用“一函两书”等20条措施,协同组建维权队伍,聘任由金牌调解员、维权律师等组成的安薪专员,为劳动者维权提供帮助。同时,探索解决案件背后的根源问题,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让劳资关系从“治已病”扩展到“治未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前,已运用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888名劳动者追讨薪酬、工伤赔偿等2450多万元,该机制获评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坚持为法治担当
同向建设高水平法治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漳州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为法治担当。
2024年,漳州市检察机关办理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当事人对猎捕的野生动物没有造成实质伤害,案发后能主动配合采取补救措施,帮助行政机关追回涉案野生动物并放归山林;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自愿缴纳生态补偿金,弥补其对生态资源造成的危害。符合行政处罚法关于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对这些情节依法准确予以评价,做到“过罚相当”。根据有关行政罚款标准,当事人被处罚款6000元。该案例获评全国行政检察2024年度提名案例。
一年来,漳州市检察机关强化“四大检察”全面协同履职,凝聚合力推进高水平法治建设。深化刑事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6件,监督撤案423件,提出刑事抗诉51件,抗诉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作典型介绍。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96件。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为契机,坚持质量优先、精准规范,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5件,提起诉讼85件。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让刚性制度含柔性温度,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审查行政检察案件582件,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
坚持为履职赋能
着力打造高素质队伍
在一起水上交通肇事案移送审查起诉时,肇事方“一分不赔”,被害方“一步不让”。检察机关不急于起诉,在当事双方“拉锯战”中全力斡旋,找到情理法的融合点,打开不赔、不让的“死结”,提出从宽处罚量刑建议。今年4月,该案一审判决生效。被告人服判,被害方服气,实现案结事了。这是“三个管理”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的一个典范:不单纯求快是管理,用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成和解,避免冲突、防化风险也是管理,注重管理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严抓检察管理,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部署,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引导检察人员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目前,漳州市检察机关已累计组织评查各类案件2230件,创新刑事检察“四套”台账和未成年人检察“小智库”案件协作机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四套”台账机制和“三个管理”经验被肯定推广,有34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或优秀案例。
聚焦政治建检强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福建省检察院在全省会议上推广漳州市检察文化品牌创建经验。强基固本提升检察履职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漳州每一名检察人员的行动自觉,5人获评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39人次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标兵人才。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广应用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检察技术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作典型交流。有59个集体、108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13个集体、24人次获国家级表彰,市检察院蝉联三届、云霄县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张子言 林淑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