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筱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7章25条,主要包括组织管理、奖项设置、申报和推荐、评审程序和标准、监督管理和宣传推广等内容。
根据《办法》,福建省专利奖评审重点面向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海洋高新技术等有利于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项目。
在评审标准方面,《办法》参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细化评审标准,明确“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或设计要点”“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等核心评价指标。同时,新增“参评专利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相应奖项可以空缺”的规定。
在培育机制方面,《办法》更加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滚动培育机制,鼓励本省区域内专利权人申报中国专利奖。将依托省专利奖的评选,系统化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转化运用,为申报中国专利奖做好项目储备。
在宣传激励方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宣传以及依法依规激励力度,更好发挥专利奖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作用。
201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以来,共开展10届省专利奖评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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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我省首部综合性知识产权法规《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条例贯彻落实,亟需将条例中关于“促进转化和运用”的法规精神转化为可操作、有导向、能见效的具体奖励机制;2023年12月,《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修订印发,我省需做好上下衔接,确保政策协调一致。因此,我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组织对《办法》进行修订,以期进一步发挥专利奖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创新资源向重点产业集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福建省专利奖由省政府设立,用于表彰在我省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每两年评选一届,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