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今起正式施行。这部备受关注的地方性法规将释放哪些新红利?企业将迎来什么样的“及时雨”?各地各部门如何推动法规落地见效?本报今日为您解读。】
2026年1月1日,《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民营经济是福建发展的特色、活力与优势所在,对全省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此前,省委省政府已提出,推动福建从民营经济大省向民营经济强省跨越突破。
立良法促发展
“晋江经验”融入法治实践
《条例》的出台实施有一个重要背景——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晋江经验”的发源地。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七下晋江深入调研,总结提炼了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晋江经验”。如今,这份宝贵的经验被正式写入《条例》,完成了从实践探索到法治保障的制度性跨越。
翻开这部法规,“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引人注目,建立健全“晋江经验”推广与深化机制被摆在突出位置,“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的深刻内涵也贯穿其中。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有法可依”,《条例》的实施,将为释放民营经济创新活力与发展潜力提供坚实法治支撑,为新征程新福建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条例》共8章77条,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和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了多项激发民企活力的举措。站在这一时间节点,回望福建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审视我省广大民营企业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更能理解此次法规出台的重大意义,更能读懂福建民营经济的广阔未来。
强信心增底气
全面激活民企内生动力
“平等”“公平”“同等”,是贯穿《条例》的高频词。
“过去,民营企业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总会遇到一些‘看不见的门槛’。”省人大代表、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宝平深有感触。他表示,《条例》最“解渴”的地方在于动真格,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隐性门槛,特别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和政府采购应为中小企业预留一定比例,确保公平参与。
“《条例》让我们拥有了真正的‘入场券’。”何宝平说,通过“非禁即入”保障要素资源平等获取,鸿生材料可以在公平的环境下轻装上阵,与国企“同台竞技”。
对于重资产的制造业而言,土地成本往往是制约发展的关键。
“传统的工业用地出让模式,要求企业一次性支付高额土地费用,对制造业企业而言是一笔较重的负担。”省人大代表、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周士渊直言。
针对这一痛点,《条例》开出“药方”,明确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组织自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用地方式。”在周士渊看来,该条款直击要害,通过市场化改革为企业提供了灵活高效的用地解决方案,让企业能把更多的资金用在创新研发和技术改造上。“这为我们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信心和背书。”
除了要素保障,《条例》一系列支持投资融资和科技创新的内容,也让民营企业倍感振奋。
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技术先导型企业,常年将7%以上营收投入研发,持续攻关光电子集成先进封装这一“卡脖子”关键技术。随着中国光电集成传感器等核心产品国产化需求的攀升,企业也需持续增加设备与研发投入。
“《条例》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对‘专精特新’专项金融支持的条款,无异于一场‘及时雨’,不仅将有效降低公司前期投入的资金成本,更坚定了企业攻坚技术的底气与决心。”省人大代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林瑞梅表示,有了法律护航,企业筑牢技术护城河的信心更足,也更有底气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条条实打实的法规条文,为民营经济发展破壁垒、疏堵点、强保障。实践充分证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大胆闯、放手拼,专心致志谋发展。
抓落实见实效
法治红利惠及千企万户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当前,省内多地正抢抓时间窗口提前布局,让法治红利真正从“纸上”落到“地上”。
福州新区(长乐区)将转型作为接轨新规的先手棋。早在《条例》颁布之前,面对人口红利消退、用工成本攀升等问题,当地便选择建设5G工厂,推动纺织产业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如今,全区纺织行业平均生产效率提升20%、设备利用率提升18%,金源等4家5G工厂入选全国5G工厂目录。
“作为全省唯一国家级新区,我们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省人大代表、福州新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局副局长郑恒介绍,新区将前期探索的数字化服务与《条例》紧密结合,一方面深化惠企资金网建设,让红利直达企业;另一方面试点生产数据资产化管理,落地全省首个数据知识产权500万元数智贷,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在仙游经济开发区,效率是对接落实《条例》最直观的体现。省人大代表、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春志认为,民营经济发展争分夺秒,政府服务就必须唯快不破。
“2025年,我们已开展深化‘五证同发’审批改革,将过去的串联审批模式改为并联办公。”张春志介绍,改革成效立竿见影,最短仅用时29天,便实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企业项目开工时间普遍提前了3个月以上。“我们将紧扣《条例》要求,聚焦民企发展的痛点难点,用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看得见的发展成效。”
在龙岩市永定区,当地致力于将《条例》实施工作与本地实际深度融合。“我们通过‘机制护航、要素赋能、服务提质、产业升级’四步棋,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民营企业实实在在的发展底气,让民营企业在永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省人大代表,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廖荣华介绍。
机构建起来。永定区设立了龙岩市首个县(市、区)级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组建营商环境攻坚专班,制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十条措施,配套“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等专项政策。
服务沉下去。永定区创新开展“法律进园区”“法治体检进企业”50场次,解决法律问题86个,并推行“首违不罚”“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33家符合规定的企业不予处罚,对51家减轻处罚,176家给予警告不罚款,刚柔并济,彰显“法治温度”。
良法贵在管用,善治重在落实。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大有可为。我们相信,随着《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的实施,在政策引领与各方合力推动下,福建民营经济必将乘风破浪、行稳致远,迎来更加广阔的舞台和光明的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