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建议将“着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作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任务。
一个潜在的新兴支柱产业应具备多方面特征。一是战略必要性。关乎国计民生、国家安全与长远竞争力,属于必须掌握的“国之重器”,如能支撑关键领域自主可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领域。二是增长牵引性。市场空间巨大,产业链条长,能产生强大的投资与产出乘数效应,对经济总量贡献显著,如可带动上下游多个环节协同发展、催生大量配套需求的领域。三是创新引领性。处于全球技术前沿,研发投入强度高,能够持续产生颠覆性创新并外溢至其他产业,如可推动多行业技术升级、重构生产生活模式的领域。四是生态主导性。具备形成或主导全球性产业生态的潜力,如能构建跨区域、跨领域协同网络,引领行业发展规则制定的领域。五是发展成熟度。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得到市场初步验证,已跨越产业化初期,处于规模化爆发前夜或快速成长期,如核心技术逐步成熟、商业化应用场景持续拓展的领域。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必须系统推进,构建全周期支撑体系。
一是强化创新策源,构建一体化攻关体系。打造新兴支柱产业,必须抢占技术制高点。要聚焦底层软硬件、新材料等“从0到1”的原始创新,依托国家实验室和高水平高校筑牢基础研究根基,布局跨领域共性技术平台,破解工程化瓶颈。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打通规模化应用“最后一公里”。
二是推动产业升级,锻造现代化产业梯队。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必须夯实系统性产业基础。要加强“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上下游融通创新,强化链条协同和生态培育,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深化数字技术全流程赋能,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的大规模应用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夯实产业基础。
三是深化场景赋能,完善市场机制。壮大新兴支柱产业,必须释放内需市场的巨大潜能。要系统开放应用场景,建立机会清单和“揭榜挂帅”机制,打造标杆示范项目。创新政府采购和消费激励政策,加速新产品市场渗透迭代,将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
四是筑牢制度保障,优化综合发展环境。护航新兴支柱产业,必须构建适应其发展规律的制度生态。要推行“监管沙盒”与弹性规制,建立动态更新的行业标准体系。发展耐心资本,创新科技金融产品,畅通全周期融资渠道。实施产业人才集聚计划,完善培养激励制度,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摘自《经济日报》1月8日发表、刘振中撰写的《立足战略考量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