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总体部署,都彰显了我国以法治护航发展的坚定决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站在这一历史的重要节点,福建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勇担时代大任,不断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以统计法治建设新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新篇章贡献统计力量。
一、笃信笃行,深刻认识统计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二十大报告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首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写入法律予以全面体现并贯彻落实。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与时俱进完成了统计法第三次修改,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法治领域的生动实践,是统计改革的制度成果。新修改统计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这就要求必须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保障统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二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计数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党风政风”。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统计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是统计部门的职责所在。“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对统计工作的精准性、时效性、前瞻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建设,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对接“十五五”规划目标、是我国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的时代需要。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新修改统计法规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从统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推进现代化,为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突破提供坚实统计支撑。三是统计事业行稳致远的坚实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我国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核心,由《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规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规定统计管理、统计调查、数据管理、信息发布等环节的法律程序和责任,同时建立了涵盖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44项,设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统计标准35项,将法治融入统计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事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针对统计工作面临的数据造假仍有发生等问题,新修改统计法明确规定“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的内生动力,激发统计事业的强大活力,为统计改革发展构筑良性法治环境。
二、唯实唯干,精准把握统计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见本而知末,执一而应万。主动顺应统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法治建设的新职责新使命,扛起统计法治建设新担当。一是对党忠诚一以贯之,必须毫不动摇。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重大变革,根本原因在于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福建省统计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规程(试行)》,制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统计改革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方案,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福建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重要论述一脉相承,必须全面掌握。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完善统计体制、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一系列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就统计法治领域关键性、体制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这些都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了根本遵循。福建省统计局坚持全面系统学,结合实际学,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三是职责使命一马当先,必须深入履行。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经济社会运行结果的综合反映,是判断宏观经济走势、重大政策成效和高质量发展进程的客观基础,是制定调控政策和加强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把情况摸清,把数据搞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福建省统计局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使命,坚决恪守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矢志不渝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印发《福建省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加强数据生产、验收、发布等全过程管理。印发《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坚决同各种形式的数据造假行为作斗争。
三、善谋善成,奋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行稳致远。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变。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实现统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数字化、国际化,服务好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需求。一是把稳思想之舵。秉纲执本,舵正帆扬。深化理论武装,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新修改统计法核心要义相贯通,制定《福建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通过完善中心组领学、专题培训深学、全员常态研学机制,引导统计队伍深刻把握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政治方向与法治要求,夯实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聚焦关键引领,持续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2022年以来,全省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法进党校491次。二是严守法度之准。绳墨诚陈,法行则效。严格规范执法,依据新修改统计法所新增的禁止性规定与强化后的责任条款,精准聚焦并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执法工作更加规范透明、标准统一。贯彻执行《福建省统计条例》,同步修订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统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适当性与一致性。重视长效监管,畅通违法举报渠道,优化线索核查与案件查处流程,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涉企检查规范要求,科学查处问题线索,确保统计违法案件查实查清、责任追究到位。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充分运用时任山东省威海市委书记孙述涛和云南曲靖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以及我省近年来发生数据造假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出版《才溪调查精神与诚信诚实统计》,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三是夯实质量之基。固本培元,砺行图新。印发《福建统计质量保证框架》,加强和改进统计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统计业务流程,从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适用性、经济性、可比性、协调性和可获得性等九个方面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衡量和评价。制定《福建省生产性服务业核算试点方案》《福建省生活性服务业核算试点方案》《国民经济核算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投资项目入库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推行投资入库申报“至少省一半”工作模式,通过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现场采集等方式,将项目入库大部分申报材料由“企业办”改为“统计办”,申报材料普遍减少50%以上。2025年10月以来,在福州市鼓楼区、泉州市丰泽区、龙岩市武平县、宁德市屏南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5个地区开展试点,已创新入库项目13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0个。这个创新得到国家统计局充分肯定。四是提升监督之效。监督既行,纲纪自振。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从专业监督向政治监督深化,从单一监督向系统监督拓展,以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大战略实施进展、重要政策执行效果的统计监测评价。修订《福建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印发《福建省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工作方案》,开展我省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改革试算。修订《福建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全省共有73324家“四上”企业纳入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109表)汇总,7674家“四上”企业被认定为核心产业数字经济单位。实现省内注册的建筑企业在外省完成产值的统计监测,并联合住建部门加强监测力度。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贯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推动统计监督结果作为考核、评价、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切实增强监督合力与整体效能。五是深耕普法之壤。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把握宣传节点,坚持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与常态化教育有机结合,构建精准对接需求的普法新格局。省统计局联合福州统计局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网络图片直播活动,8000人次观看;统计普法活动视频直播活动,11万余人次观看;厦门统计局开展诚信统计线上签名承诺活动,5万余人次参与。依托平台阵地,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开设统计法治学习专栏,发挥省统计局门户网站、“福建统计”微信公众号等主渠道作用,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普法宣传网络。坚持分层分类培训,注重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辅导解读,推动形成层次分明、各有侧重的普法体系。2022年以来,全省开展统计法规宣传培训1529场;省级举办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班48场次,培训对象3300余人;地市统计局举办培训班250余场次,培训对象11000余人次,县级统计局举办培训班1100余场次,培训对象近7万人次。
历尽天华成此景,笃行不怠向未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统计法治建设定了新坐标、赋予了新使命。福建省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挺膺担当,久久为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持续不断筑牢统计法治根基,以高质量统计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贡献统计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