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忠实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职能。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21.31万件、办结111.9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6.41%和16.2%,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79件、上升13.41%。省法院受理2.07万件、下降1.92%,办结1.8万件、上升4.46%。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做实为大局服务,有力保障新福建建设。
服务福建特色现代化产业发展。聚焦全省20个超千亿产业集群、164条县域重点产业链,推出“主导产业链+司法服务链”双链融通机制,完善“保全、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各环节司法举措,助力做优做强实体经济。一审审结涉及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案件6.39万件。福州、厦门、泉州等地法院优化惠企安商“软环境”,服务电子信息、现代纺织服装等产业集群发展,宁德中院出台19条措施为新能源产业“充电赋能”,漳州法院为中沙石化项目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一审审结涉物流、电商、康养等案件1.27万件。设立竹木、花果等产品地理标志司法服务点,南平法院依法审结特大抖音售卖伪劣茶叶案,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以法为盾守护深蓝,一审审结海运船舶、港口作业、深海牧场、海上风电等相关案件1303件,妥善审理深海养殖平台“宁德1号”案件,保障海洋经济发展。
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24万件,同比上升35.57%。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13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6370.33万元,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省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库,出台管理办法和参与诉讼规则,全省121名专家协助查明案件320件。助推科技自立自强,一审审结涉5G标准必要专利、新能源专利、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类案件4492件。依法惩治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的新型犯罪,福州法院认定利用AI“搬运洗稿”构成不正当竞争,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三明法院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有效化解制种纠纷。漳州法院依托“益企维”协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保护。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推出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9项重点工作,一审审结商事案件29.57万件。联合省司法厅首次发布涉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白皮书,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推进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深化落实规范民事财产保全11条措施,对5825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财产置换措施,涉及案件7425件,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破产审判,审结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4825件,运用“执破直通”“预重整”等机制高效出清“僵尸企业”1914家,挽救危困企业170家,盘活资产39.17亿元、土地265.96万平方米,安置职工4589人。提请最高法院批复设立福州破产法庭,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落地实施,厦门中院制定个人破产工作指引,启动审查个人破产申请。作为全国首创跨域诉讼服务的省份,开展“跨域十年”回溯与展望,累计提供各类跨域诉讼服务200余万件次,全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打造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
助力两岸融合发展。实施涉台审判精品工程,办结涉台案件、司法互助案件3820件。省法院联合平潭法院建成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为全国法院及涉台案件当事人提供查明服务。与台盟福建省委会建立15项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打造涉台法治保障新平台。深化涉台纠纷一体化调处,发挥617名台胞调解员、陪审员作用。在大嶝岛金门县政府旧址设立首个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站,守护两岸共同抗战、血浓于水的历史见证。福州中院妥善审理古龙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保护两岸共同文化财富。连续17年举办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接收64名台青来闽实习研学,以法为媒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促进开放兴闽。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案件5738件,涉及94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分别上升67.82%、65%。服务自贸区提升战略,诉仲调一体解纷等10项举措入选福建自贸区十周年“百项典型创新实践案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依法审理涉中东国家跨境虚拟货币案,联动化解民营企业产品出口欧盟高额索赔纠纷,促进国际经贸合作“软联通”。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与中欧班列出境口岸所在地的5家铁路法院建立协作机制。厦门海事法院首创“班轮扣押预告”机制,班轮提供担保可继续营运,防止航行中断引发纠纷,为航运企业避免损失超2亿元。加强侨益保护,厦门法院一揽子化解历经70余年的百年侨房纷争,莆田涵江法院连续14年举办关爱侨乡留守儿童夏令营,让侨胞在外安心、归家暖心。
助推美丽福建建设。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017件,追究刑事责任992人,判令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908.83万元,筑牢生态司法屏障。创新推出“增量、减量、变量”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总结补植复绿、碳汇认购、生态保险等15种方式,三明法院探索“生态修复监督人”机制,促进修复更为全面规范。在生态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等设立140个司法服务点,法护一方山水人文。泉州法院运用“文物司法保护令”促成古石碑回归顺济桥遗址,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评选。龙岩永定法院办结红色交通线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和传承。省法院在2025年世界法律大会推介生态司法工作。
二、充分履行职责,保障高水平安全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一审审结刑事案件3.84万件,判处罪犯5.48万人,常态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建设平安福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严惩重大恶性犯罪,一审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58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一审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11件601人,清缴“黑财”1.57亿元。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6320件,追赃挽损1.51亿元,重拳打击跨境电诈犯罪,缅北果敢“四大家族”之魏家、刘家犯罪集团案件正在我省审理。一审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578件,对通过社交软件非法从境外购买“聪明药”的崔某依法予以惩处,提醒群众识毒防毒拒毒。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贯彻宽严相济,准确适用刑罚,依法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34万件。联合开展恢复性司法“蓝风铃”行动,修复被犯罪伤害的社会关系。
守牢民生安全底线。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审审结相关案件191件,判处159名罪犯有期徒刑,依法宣告从业禁止,坚决将不法之徒逐出食品药品行业。对非法销售九价HPV疫苗的王某并处1903万元高额罚金,维护群众针尖上的安全。开展惩治医保诈骗专项工作,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44件,挽回医保基金损失623.81万元,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严惩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犯罪,丁某、张某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低浓度农药,销售金额上百万元,被依法惩处。依法审理侵犯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加大惩贪治腐力度。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81件778人,同比分别上升35.93%、33.91%。依法惩处张本才、刘跃进等原中管干部5人,赖永龙、张永裕等原省管干部8人,审结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11件12人。严惩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林某利用建设“方舱医院”等惠民工程受贿600余万元,被判刑十年并追赃到位。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一审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345件415人。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对行贿犯罪的62名被告人予以惩处。
维护金融安全。完善金融风险联防共治等机制,一审审结金融案件13.4万件,标的额661.9亿元。福州等地法院推行“预查废”机制,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核销周期缩短约140天。严惩非法金融活动,一审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案件318件。郭某等人虚构交易并违法套现3亿余元,龙岩新罗法院依法判决构成非法经营罪。暨某伙同他人控制97个证券账户,以非法手段影响股价并获利1.8亿元,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洗钱罪依法予以惩处,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三、践行司法为民,守护高品质生活
树牢“如我在诉”意识,一审审结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事案件34.27万件,努力守护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
助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者、新业态从业者、高校毕业生、超龄劳动者等群体司法保护,与省人社厅研究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裁审指引,一审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7万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化“工会+法院”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用好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协同推进劳动争议实质化解,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欠薪案件执行力度,为劳动者追回薪酬5.37亿元。三明法院打造“网约车云上法庭”,为司机群体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南平法院启动维权“绿色通道”,帮助某楼盘352名工人追回“血汗钱”595万元,解决群众烦“薪”事。
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一审审结消费纠纷4.79万件,依法规制“职业闭店人”“职业背债人”等乱象,营造消费无忧的法治环境。宁德法院化解30余起儿童游乐中心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助力“敢消费”“放心购”。联调快处涉旅纠纷,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一审审结涉商品房买卖纠纷1.23万件,推动389个项目续建交房,保障群众安居置业。
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制定少年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意见,发布少年审判白皮书,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围绕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专题开展普法1377场次,助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52件,依法审结继母生父虐童致死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永春法院为在大陆无人抚养的台籍未成年人王某指定监护人。做实惩教结合、惩防并举,一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44件,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依法审理校园侵权案件,准确厘定家校责任,对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的,判定学校不担责,保障学校安心教学。
加强妇女、老年人司法关爱。深入开展家事纠纷多元化解、高额彩礼治理等工作,一审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4.38万件,其中调解2.47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赡养义务督促令等540份,促进家庭和睦。古田法院联动相关部门化解征地拆迁“同权不同利”难题,符合条件的148名外嫁女及儿童获得征地补偿。优化“零障碍”适老司法服务,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等犯罪,一审审结赡养、监护、养老服务等相关案件265件,暖心守护“夕阳红”。在审理重病老人养老院摔伤去世案中,法院明确委托照护不免除赡养责任,判决养老院、子女都应担责,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强化司法拥军工作,审结涉军案件257件,为部队挽回损失4387万元。依法严惩破坏军用光缆犯罪,维护军事设施和国防通信安全。协调保障某部队顺利驻训案入选全国法院军事设施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深化军地法治共建,与福州军事法院建立民事案件管辖协商机制,促进涉军纠纷化解。严惩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犯罪,军队、军人形象不容亵渎。
倾力兑现老百姓胜诉权益。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执结案件30.0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87.76亿元,执行到位率54.48%、居全国前列。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兑现“真金白银”10.02亿元。通过提级、指令等方式执行案件7479件,取得实质进展4543件,执行到位金额33.78亿元。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限制消费26.87万人次,判决拒执罪389人、同比上升29.7%。漳州法院协同公安、检察机关打击拒执,办案用时缩短21.4%。践行善意文明理念,为5.63万人次修复信用,促进被执行人诚信回归。厦门海沧法院创新财产保全案款执前扣划机制,相关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南安法院运用“净地法拍”机制,高效盘活闲置用地。龙岩法院善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实现“强制腾房”变“续租多赢”的良好效果。
四、抓前端治未病,做实高质效解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力量的协调联动,促进源头解纷、多元解纷。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省基层法院全部入驻县级综治中心,调解成功5.39万件,指导调解2.14万件次,简案速裁1.89万件。莆田法院联动有关部门,14天妥善化解90名鞋厂员工讨薪纠纷,在群众家门口息诉止讼。深化省法院与省贸促会、省残联等34家部门、行业的多元解纷机制,委托“总对总”合作单位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20个百分点。推出“宁人息事”“红土枫桥”等解纷机制,晋江磁灶法庭、武夷山国家公园法庭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思明鼓浪屿、芗城金峰、仙游大济3个法庭源头解纷经验入选全国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坚持办案就是治理。围绕房产纠纷、跨境贸易等发出司法建议290件,推动从源头上堵塞治理漏洞。发挥司法数据晴雨表作用,连续7年制发司法数助治理白皮书。持续办好普法节目《热案大家谈》,围绕群众关切、企业关注、行业关心的热点案件,以案释法、融情议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但见归途》《望彩虹》等11部作品获第十二届“金法槌奖”。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推进“有信必复”,开展涉诉信访攻坚化解专项活动,“案-访比”长期保持全国最优水平。
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持续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行动,全面推行诉前调解建议、诉中败诉风险提示、诉后司法建议及全过程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509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652件。深化府院联动,发挥“3+N”工作机制作用,法检司三方协同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共促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优化管辖模式,全省中院实行一审行政案件属地管辖,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77%,29.69%的行政争议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
优化完善诉讼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畅通现场立案、自助立案、巡回立案、12368热线立案等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用“审限内结案率”替代“结案率”,从制度上解决因年底冲刺结案导致的不立案问题。加强数字法院建设,全面上线全国法院统一办案办公平台,一网通办立案、缴费、查询等事项,全省法院电子送达140.4万次,网上立案16.83万件。全面推广应用67类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引导律师、当事人积极使用统一、规范、简洁的示范文本,便利群众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救助75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40.92万元。厦门海事法院制定《诉讼参与人使用人工智能指引》,规范AI在诉讼中的使用。平潭法院在机场、离岛乡等地设立11个“同心圆”法治驿站,让司法离群众更近。
五、从严管党治院,建设高素质队伍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省法院76个集体、24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张得意、福建省“年度法治人物”兰子君等先进典型。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出台16项举措,一体推进学查改,引导干警强党性、严作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布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14个优秀案例,以党建引领促主责主业。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省法院等13个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发布全国首个司法礼仪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维护良好司法形象。
提升履职能力。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管理,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升审判质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8.47%。持续抓好长期未结久押不决案件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占审理案件的比重保持全国低位。开展全省法院首届民事审判法官技能竞赛,开设“先锋讲堂”“闽法课堂”,举办各类培训36期1.02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出台审判业务专家履职评价办法,形成6名全国审判专家领衔、147名省级审判专家支撑的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完善“法答网”问答和案例培育机制,118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推进适法统一。3场庭审、3篇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省法院入选数量居全国各高院第一。
强化正风肃纪。接受最高法院司法巡查,对照巡查反馈的23个问题抓好整改。开展司法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加强专项审务督察,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好作风蔚然成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台“三个规定”工作指引,提升“三个规定”填报质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质化开展法官惩戒工作,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查处违纪违法干警62人。
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强基导向,优化210个人民法庭功能布局,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选调、录用251名干警充实基层,将有限编制资源用到任务最重的办案一线。加强相对薄弱法院建设,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商“脱薄”举措,以点带面建强基层。做好援藏、援疆工作,福建、宁夏法院首批互派14名干部互学互促,协助最高法院对口支援三明,司法协作增进“山海情”。
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把“真心听取意见、真诚交往对待、真正解决问题”贯穿接受监督全过程。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大会报告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行政审判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升级推出加强代表联络10条措施,全省法院办复各级代表建议265件,及时办理、反馈代表提出的2008条建议,开展“大视察+小调研”,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198场次。开设“直通车·连心桥”专栏,123位代表为法院建言献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来闽调研家事、海事审判工作并予以肯定。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省法院办复政协委员提案204件。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召开工作情况通报协商会,办理反馈意见建议43条。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完善“审巡纪”联动监督机制,省法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专题会商,抓好13个问题整改落实。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22.71万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3万件,举办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合发布《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正当交往典型示例指引》,深化与律师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检察院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思路举措有待拓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力度还需加大,司法定分止争的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审判质效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还有差距,司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还需完善,干警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质增效,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要服务中心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立足我省民营经济、对台、生态、海洋、改革开放、华侨等优势,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巩固深化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成果,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对创新程度高的首创发明、原始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创新涉台司法举措,推动两岸融合发展。深化打造生态司法品牌,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二要做好“守心”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扎实推进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罚执行工作情况。健全民生司法保障机制,持续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有信必复”工作,把定分止争落到实处。
三要深耕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健全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监督机制,提升司法质效。推进全省法院数智化赋能建设,推动完善跨部门执法司法协作联动和监督制约机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要抓好队伍建设,锻造过硬本领。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培养高层次专业化审判人才。驰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以严明纪律作风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重任在肩、笃行致远。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忠诚履职、实干担当,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新征程新福建建设新篇章作出福建法院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