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理论周刊·文史 上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琉球语中的“福建”绝不只是地名符号

□王丹凝

近40年来,中琉关系史研究在宏观层面已成果斐然,形成了涵盖册封制度、移民、贸易、文化交流等多维度的研究格局。在语言研究领域,现有成果多聚焦于琉球人学习使用的“官话”课本。相比之下,琉球社会内部使用的本土语言(如首里方言)中所吸纳的汉语借词,这些内化于日常母语的词汇,往往更能自发、真实地折射出琉球社会对中华文化的接纳、适应与内化态度,是考察文化交融深度的关键指标。

在琉球语的中国关联地理词汇中,“hucaɴ(福建)”绝非一个简单的地名符号。它承载着中琉交往“地理枢纽”与“文化中介”的双重意涵,其语义辐射至贸易港口、商品源头、人员祖籍等多个关键维度,成为闽琉深度绑定的直接语言证据。

《冲绳语辞典》(第9版)对“hucaɴ”的释义为“福建。中国的地名”。这一释义虽简洁,但结合中琉交流的历史语境,此词背后实为“福建—那霸”作为中琉官方往来唯一合法通道的固化认知,其枢纽价值通过与一系列商贸、交通词汇的语义联动得以彰显。

从贸易地理来看,“hucaɴ”与“唐船”“御物城(中琉贸易的仓库)”形成完整的语义链条。明清官府规定的中琉贸易港口早期是泉州,晚期是福州(徐晓望《明代漳州商人与中琉贸易》)。因此,“hucaɴ”即为唐船赴琉的唯一官方始发地,也是琉球“进贡船”“接贡船”来华的固定登陆点;而位于琉球那霸港入口的“御物城”,其存储的丝绸、瓷器、茶叶等核心商品,绝大部分源自福建产区。这种官方限定的贸易地理格局,使得“hucaɴ”在琉球语中成为“中国贸易源头”的代名词,超越了其作为普通省份的指称功能。

从文化传播地理来看,“hucaɴ”是中国文化向琉球渗透的“起点符号”。历史上,中琉文化交流的核心载体“闽人三十六姓”均来自福建,他们移居琉球久米村后,成为儒家文化、汉字书写、手工业技艺的主要传播者。琉球语中诸多物产与饮食词汇,如“桐板(一种夏布)”“豚饭(类似‘肉饭’)”等均以“hucaɴ”为隐性地理背景,这使得“hucaɴ”在琉球语中逐渐附加了“文化源头”的语义内涵,也印证了福建是中国物质文化、民俗文化向琉球传播的核心输出地。

“番薯”的传播与本土化,深刻改变了琉球的农业生产格局与民众生存状态。夏子阳《使琉球录》载,琉球“波菱、山药、冬瓜、薯、瓠之属,皆闽中种而味实不逮”。根据辞典中相关词汇的释义可知,番薯是于1605年从中国经由琉球使节传入琉球的,这为追溯番薯的传播脉络提供了直接的语言佐证。李如龙在《福建方言》中明确指出“番薯”为闽语借用词,进一步印证了番薯从福建传入琉球的语言传播路径。

琉球语中“香片茶”“龙眼”“荔枝”“笋干”等特色物产词汇则代表了福建精致农业与饮食文化的输入。这些物产最初多为上层社会享用的珍贵“唐物(泛指中国优质物产,与粗制滥造的日本物产‘jamatusjoobee’相对)”,随后逐渐融入更广泛的社会生活与祭祀礼俗。这类词汇多保留闽语发音,既清晰印证了其“福建源头”的传播属性,更凸显了琉球对中国原产地物产的认知尊崇与价值认同。

以“龙眼”为例,作为福建标志性经济作物,其相关词汇堪称闽琉商贸往来与饮食文化深度融合的典型见证。龙眼原产于中国南方,福建为核心产区,凭借果肉饱满、营养丰富的特质,成为明清时期中琉贸易中极具代表性的特色商品。琉球语“riɴgaɴ”的发音与闽语“龙眼”高度契合,直接指向其闽语借词属性。

辞典对其记载兼具实用价值与文化意涵,既点明“美味”的食用特质,亦明确其祭祀功能。结合历史语境考察可知,龙眼传入初期,受贸易量限制,仅供上层社会享用,与“唐物”一样被赋予“高端中国商品”的语义标签。随着商贸规模扩大,龙眼逐步走入平民生活,不仅成为日常零食,更被融入琉球本土饮食体系与祭祀礼仪,衍生出相关饮食词汇与习俗,完成了从“外来商品”到“本土文化元素”的深度适配。

地理通道与物质流通,其最活跃的载体与最终的升华在于“人”。琉球语中与人群相关的特定词汇,精准铭刻了闽人移民群体在琉球的社会坐标、文化功能,以及由此衍生的情感认同。“秀才”是最能体现闽人后裔身份与功能的核心词汇。辞典释义明确指出,该词特指“那霸久米村(闽人三十六姓聚居地)的青年,系中国渡来人的子孙,享有赴华留学权利并负有学习汉语的义务,且领取王府俸禄”。

这一定义揭示了三重制度性内涵:地域与血统的专属性(久米村闽裔)、文化传递的使命性(学习汉语与留学)以及官方认可的保障性(领取扶持)。这表明“秀才”并非普通的读书人称谓,而是琉球王府为维系对华关系而制度化培育的专业文化中介群体。他们在历史上创办“明伦堂”教授儒学,推动三字经、二十四孝、礼义等儒家伦理普及;在朝贡贸易中担任“通事(翻译)”;将福建的造船技艺、纺织工艺、饮食制作方法、娱乐游艺、民间信仰与习俗等传入琉球,催生“虫眼镜(中国输入的放大镜)”“炒豆腐”“打花鼓”“石敢当”等物质文化类词汇的产生。因此,这一词汇超越了身份标识,成为“制度性文化传播者”的功能性符号。

以“闽人三十六姓”及其后裔为核心的人员交流,其更深远的影响在于:通过他们传入的知识、技艺与价值观,经过长期濡染,逐渐沉淀为琉球社会内在的文化肌理与情感取向。这种由闽琉通道完成的深度交融,最终在琉球的语言中留下了超越具体人群、关乎整体文明认同的印记。

“汉方医”一词的构词与语义,深刻揭示了琉球在接纳外来文化时的价值排序与认同机制。从词源看,这一琉球语直译为“冲绳医”。然而,其所指实为在诊疗理念与技艺上深度吸收中国医学精华的医生。历史研究表明,赴华的琉球“馆生”“勤学”多在福建等地研习医术(谢忱、谢必震《来华琉球留学生与中华医药学的琉球传播》),而闽人群体也携医书、药材乃至诊疗知识移居。琉球社会并未将这套知识标记为外来的“唐医”,而是将其吸纳、转化后,归入“本土”知识的范畴。

更具深意的是,它在琉球语中与“兰方医(指日本传来的西医)”构成一组对立概念。这种划分构建了“本土(融汇中华)—日本(外来)”的二元认知框架。这种命名上的不对称性,其实是一种含蓄而坚定的价值声明:那些主要通过闽琉渠道传入并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的中华文化要素(如医学),被视为自我文化传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同期来自日本的影响,则被清晰界定为“他者”。因此,这个词汇远非简单的职业称谓,它成为琉球社会将“经由闽琉融合内化的中华文明”认作“本我”基石的语言标志。

如果说“汉方医”展现了文化内化的常态,那么“不赞成派·望中国所属派”则揭示了这种长期交融在历史临界点迸发出的情感与政治力量。辞典明确指出,其语义为“明治初期,废藩骚动时,反对明治政府、心向中国的政治势力”。许多词汇也体现了琉球人对中国的尊崇与认可:中国被称为“大国”,中国的使臣被称为“天使”。

这些词汇中所展示的倾向,其深厚的社会心理基础,正源于数百年来以福建为枢纽、以闽人为媒介的绵密交流。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