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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2026年1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

图1 政务服务矩阵建设框架示意图

图2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示意图

目  录

第一篇  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方针

        第三章  主要目标

第二篇  做强做优实体经济,

             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第四章  加快建设制造强省

        第五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第六章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第七章  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

        第八章  推进开发区和园区高质量发展

第三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全面塑造福建发展新优势

        第九章  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

        第十章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第十一章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十二章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第四篇  推进数智赋能千行百业,

            打造数字中国建设福建样板

        第十三章  全面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

        第十四章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第十五章  推动数智赋能经济提质增效

        第十六章  推动数智赋能政府高效协同

        第十七章  推动数智赋能社会普惠便捷

        第十八章  营造健康有序的数智生态

第五篇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第十九章  加快释放消费潜能

        第二十章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第二十一章  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六篇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第二十二章  纵深推进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第二十三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第二十四章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第二十五章  提升政府经济治理效能

第七篇  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

            高质量建设“海丝”核心区

        第二十六章  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第二十七章  服务和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第二十八章  打好新时代新“侨牌”

第八篇  发挥服务祖国统一独特作用,

            奋力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第二十九章  建设宜居宜业共同家园

        第三十章  提高闽台经贸合作质效

        第三十一章  打造两岸人文交流高地

        第三十二章  构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

        第三十三章  深化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发展

第九篇  坚持优势互补山海协同,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示范

        第三十四章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第三十五章  深入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

        第三十六章  推进高水平“海上福建”建设

        第三十七章  推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

        第三十八章  深化区域交流合作

第十篇  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双向赋能,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走在前列

        第三十九章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第四十章  高水平建设都市圈和区域中心城市

        第四十一章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第四十二章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十一篇  着力打造“五张网”,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十三章  打造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

        第四十四章  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保障网

        第四十五章  打造安全韧性现代大水网

        第四十六章  打造泛在高效新一代信息网

        第四十七章  打造干支仓配一体运行物流网

第十二篇  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展现新时代八闽文化气韵和风采

        第四十八章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十九章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五十章  加快培育文旅融合产业

第十三篇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第五十一章  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第五十二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五十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五十四章  推进健康福建建设

        第五十五章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第五十六章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十四篇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

        第五十七章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第五十八章  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第五十九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六十章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十五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

               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

        第六十一章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第六十二章  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十三章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第六十四章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六十五章  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十六篇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建

        第六十六章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第六十七章  深入推进依法治省

        第六十八章  完善监督体系

        第十七篇  健全实施机制,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第六十九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七十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第七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下转第四版)(上接第一版)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2026—203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全面贯彻党中央战略部署,落实福建省委工作要求,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全省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遵循。

第一篇 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十五五”时期是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重要阶段,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奋勇争先、再上台阶的关键时期,必须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懈努力、接续奋斗,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新福建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阶段,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新福建建设十周年的关键节点,两次莅临福建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把脉定向、指路引航。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支持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重大机遇、注入强大动力。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福建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全省综合实力、创新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台阶。2021—202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由4.96万亿元增加到6.02万亿元,连跨两个万亿元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11.88万元增加到14.36万元,保持全国第四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推进,林改、医改等特色改革影响力持续提升,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全面发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金砖创新基地等平台效应凸显,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拓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域融合发展格局初步构建。创新驱动成效日益彰显,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建设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提升,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实体经济根基稳固,新兴产业比重持续提升,形成20个千亿级的产业集群,因地制宜打造164条县域重点产业链。数字经济、海洋经济规模保持全国前列。共同富裕扎实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新时代八闽文化影响力持续提升,法治福建建设持续深化,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美丽福建铺展新画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深化,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突出,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超66%,森林覆盖率连续47年全国第一。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

福建在新时代改革发展中续写蝶变华章,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实现良好开局,为“十五五”发展增强了信心底气、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重大成就,充分彰显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伟力和实践伟力。

第二节 “十五五”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

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十五五”时期,福建和全国一样处于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使命更加光荣、任务更加艰巨、机遇更加宝贵、挑战更加尖锐。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国际经贸秩序遇到严峻挑战,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福建作为改革开放重要省份,既面临我国主动运筹国际空间、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带来的新机遇,也面临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在推进现代化建设中,福建既面临党中央赋予更大使命、赋能探索新路的新机遇,也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区域发展竞争态势。同时台海局势复杂严峻,对我们有力有效应对两岸关系不确定性提出新挑战。

从自身看,我省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坚实基础,面对人工智能等技术引发新变革、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带来新空间、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激发新潜能、碳达峰碳中和牵引增创新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突出,有效需求不足,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就业和居民增收压力加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弱项,人口结构变化给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提出新课题,重点领域还有风险隐患。

变局蕴含机遇,挑战激发斗志。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辩证看待新征程上的危与机,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化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方针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新篇章这一主线,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这一使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努力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奋勇争先,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在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上久久为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五五”时期,必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必须坚决扛牢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战略使命,必须切实担负起经济挑大梁的重大责任,必须把改革精神改革思维改革方法贯穿始终,必须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必须激发争优争先争效的昂扬斗志。着眼服务大局,立足福建实际,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用好理论和实践“富矿”。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揽全局、统领工作。发挥福建独特优势,在寻迹溯源中深化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一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进。

——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山与海、城与乡、发展与保护、发展与民生的关系,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坚持高质量发展,发挥经济大省挑大梁作用。紧抓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对标一流、争先进位,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以一域之稳促全局之稳、一域之进促全局之进。

——坚持改革开放,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关系。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在改革开放上彰显担当、创造经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

——坚持彰显福建特色,凸显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发挥民营经济、对台、生态、海洋、改革开放、华侨等优势,补强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居民收入及民生社会事业等突出短板,积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展现作为,进一步彰显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定位、担当和作用。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第三章 主要目标

锚定新福建宏伟蓝图,综合考虑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全省发展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在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基础上,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作用持续增强,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明显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取得突破性进展。

——改革开放形成新优势。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水平进入一流行列,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全社会投资创业活力充分激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建设取得更多制度型开放成果,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两岸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果。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成果更加丰硕,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政策体系更加健全,闽台人员往来、贸易投资便利度明显提高,闽台交流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推动打造两岸共同家园、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弘扬两岸共同文化迈出新的更大步伐,全域融合格局基本形成。

——文化影响力达到新水平。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八闽文脉有力赓续,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高,文化旅游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国际人文交流深化拓展,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取得更大进展,更高水平文化强省和社科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高品质生活实现新提升。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高颜值生态展现新面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新的标志性成果,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基本形成,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率先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

——高效能治理得到新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福建、平安福建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二○三五年全省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走在前列。

专栏1:福建省“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2025年为快报数或估算数,空缺的待统计;带[ ]的数据为五年累计数,*为2024年数据。

第二篇 做强做优实体经济,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深入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以特色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骨干、优质高效服务业为依托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发展根基。

第四章 加快建设制造强省

第一节 强基提质制造业支柱和优势产业

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巩固提升电子信息、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纺织鞋服等支柱产业,迭代增效食品加工、新型冶金、绿色建材、特色轻工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化链条化发展、现代化工产业一体化精细化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现代纺织鞋服产业品牌化高附加值发展,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智赋能、管理创新。

专栏2:制造业重点产业强基提质行动

电子信息:坚持“增芯强屏”,促进“芯屏器核”全方位发展。重点推动集成电路、光电、新型显示等重点行业补链和前沿新兴技术产业化应用。

现代化工:提升烯烃、芳烃等原料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依托古雷、湄洲湾、江阴、可门等临港石化园区和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地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高端含氟材料。

先进装备制造:以汽车、船舶与海工装备、工程机械、数控机床、电工电器为重点,发展重大技术装备整机、成套设备、高端仪器仪表、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智能机器人。

现代纺织鞋服:补强染整关键环节,丰富高端面料供给,打造全球领先的纺织鞋服先进制造中心。加快发展新型功能性服装用纤维和产业用纤维,打造自主鞋服品牌。

食品加工:推进闽西北生态食品、闽东南休闲食品等重点产业集聚区,以及水产品加工、焙烤食品、白羽肉鸡、茶酒、笋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

新型冶金:重点发展高品质高温合金、先进轻量化高强韧合金、先进耐蚀耐磨合金。打造绿色高端钢铁、不锈钢新材料、稀有稀土金属材料、有色金属产业集群。

绿色建材:加快水泥、平板玻璃等基础原材料低碳化制品化发展,建材制品复合化轻型化发展。打造全国重要的石材、建筑卫生陶瓷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智能家居等产业新引擎。

特色轻工:传承创新发展雕塑、工艺陶瓷、藤铁工艺、漆艺、古典工艺家具等传统优势技艺,鼓励开发“以竹代塑”等高值化产品,研发制造功能性特种纸制品。

第二节 提升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能级

滚动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行动。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建设“555X”产业集群,推动形成万亿立柱、千亿提升、百亿成势的发展格局。推动新能源、现代纺织鞋服打造国际知名先进制造业集群,在化工新材料、金属新材料、智能家居、轴承制造、光学仪器、特种玻璃等领域培育形成参与国际竞争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特色轻工、软件信息等领域加快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落实产业基础竞争力调查制度。创建一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专栏3:制造业“555X”产业集群

5个万亿级:电子信息、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纺织鞋服、新能源产业集群。

5个五千亿级:新材料、绿色食品、新型冶金、特色轻工、绿色建材与智能家居产业集群。

5个千亿级: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低空经济、光电产业集群。

X个百亿级: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加快培育若干百亿级产业集群。

第三节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发展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关键软件、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健全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激励机制,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深入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和品牌创建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探索组建质量创新联合体,加强检验检测、计量测试、认证认可、技术标准等科技服务,推动质量强企。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关键标准研制。完善福建制造品牌建设体系。严格行业规范管理,完善安全、环保、能效、质量等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战略合作和市场化兼并重组,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有序退出。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加强要素协同保障,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加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对制造业技术创新、数智化转型、绿色发展等支持力度,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和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

第五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第一节 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

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成长潜力大、技术含量高、渗透领域广的新兴支柱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鼓励发展战略性产品和服务。到2030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0%以上。

专栏4: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行动

新能源:重点发展新型模块化、高性能锂电新能源电池产品,推动新能源电池向储能、光储充检一体化、换电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拓展,打造全球领先锂电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电动船舶设计、建造、配套、运营、服务等全产业链。

新材料:重点发展稀土储氢、催化、永磁、钨钼、锆基、钒钛等稀有金属新材料。加力培育先进钢铁、特种金属、先进陶瓷等先进结构材料。布局发展石墨烯、增材制造、液态金属等前沿新材料。做优做强高附加值氟新材料产业链。

生物医药:重点发展新型疫苗、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药物、多肽药物等生物药。推动原料药、创新药、新型制剂、高端仿制药等化药产业升级。推进中药饮片、中药制剂、中药创新药、中医药养生保健品等中医药产业发展。培育完善高值耗材、体外诊断试剂、诊疗设备、康复医疗设备等医疗器械产业体系。

节能环保:重点推动高效节能电气、环保监测处理设备,以及固废综合利用、污水治理等跨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展。大力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烟气治理、水污染防治、土壤修复及固废治理、绿色环保材料、环保检测服务等。

海洋高新:重点提升新型海工装备、高端船舶、海洋智能装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海洋药物、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制品发展。做强海洋通信、海洋大数据、智慧港口等海洋信息服务业。

低空经济:培育重载无人机、军民两用无人机、巡检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装备制造产业。打造以航空动力电池为核心的低空装备制造产业链。发展通信感知、监视识别、精准拦截反制等设备产业。引育整机制造龙头和重大项目。

第二节 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未来产业

坚持因地制宜、系统布局、梯次培育,以省内优势产业为攻坚重点,紧盯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趋势,建立未来产业识别和动态调整、精准培育、快速应用机制,探索多元技术路线、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市场监管规则。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未来赛道,力争在新型电池、生物制造、绿色氢能、核技术应用、脑机接口、具身智能、卫星及应用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形成新业态。

专栏5: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

新型电池:支持新型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研发,保持国际领先。推动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等应用研究。发展高安全先进电化学储能技术与构网型先进储能系统。

生物制造:建设生物创制、蛋白质设计、CO2制备蛋白、发酵工程等前沿生物技术平台、生物种质资源库和基因库,研发生物基绿色化学品、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替代蛋白、辅酶和氨基酸等产品。

绿色氢能:发展推广氢氨转化技术体系,支持电解槽、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核心材料以及氢能发动机等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深化可再生能源制氢及衍生化学品、海水原位制氢及氢能掺烧研究,探索加氢站建设。

核技术应用:推进快堆技术应用及产品开发、运维技术服务、衍生产业开拓。培育医用同位素、放射性药物等产业,推动高端核医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脑机接口:支持微型、强生物相容性、高通量柔性电极及关键材料研发,推动低功耗神经信号采集及刺激芯片研制,加速医疗级植入式电池、植入式硅胶研发,突破高密度封装工艺技术。推动脑机接口技术在神经义肢、神经相关疾病治疗等领域应用落地。

具身智能:推进大小脑一体化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感知—决策—控制一体化的端到端通用大模型、云边端一体计算架构、多模态感知交互等关键技术。加快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提升整机制造能力。拓展养老、医疗等服务应用场景。

卫星及应用:支持建设卫星地面接收站,做大做强空天产业研究平台。开发一批面向低轨通信卫星应用的终端设备,拓展卫星在智慧城市、数字政务、乡村振兴、智慧海洋、闽台融合等领域的示范应用。

第三节 构建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生态

深入实施国家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以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一批创新能力强、落地效果好、填平补齐产业链的配套企业集聚,加快推动产业向规模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完善“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的未来产业培育链条。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的高效便捷准入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布局若干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优选若干特色产业园区打造未来产业试验场,推进未来产业前沿探索和场景规模化应用。

第六章 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第一节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体系化发展

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交叉赋能。围绕全产业链整合优化,促进现代物流、工业设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深化物流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推动工业设计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加快研发设计和生产环节协同。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进一步优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不断提升“人工智能+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水平。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推动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法律、财务咨询、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供应链管理、品牌培育等商务服务,培育壮大总部经济,发展海峡特色会展经济。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软件信息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深度融合。加快发展质量认证、检验检测计量等服务,构建代理、法律、信息、评估、咨询、培训等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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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

现代物流:鼓励物流企业为制造企业定制供应链库存管理、线边物流、逆向物流等解决方案。推动国际陆海联运、跨境铁路运输等领域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推广标准化托盘应用,培育集装箱、半挂车、托盘等专业化租赁市场。发展共同配送、仓配一体等新模式,以及智慧物流、绿色物流、网络货运、即时配送等新业态。

工业设计:鼓励工业设计企业加强研发和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设计理论、设计标准等基础研究,建设一批示范性开放式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材料、基础零部件、工艺等设计基础数据库建设。

金融服务:支持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充实资本实力、强化风险管理、拓展业务范围。吸引金融机构来闽落户展业,积极争取在融资政策、规模投放、创新融资产品上加大支持力度。完善重点产业金融服务,针对产业链特点设计差异化服务和产品。推进特色金融功能区建设。

商务服务:引进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壮大工程咨询、财务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集聚一批企业地区总部、功能性总部。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发展“会展+旅游+商贸+投资”一体化模式,引导会展项目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探索发展“制造+服务”海外经营网络。

信息服务:着力发展软件“根技术”集群,加快新兴领域软件技术创新研发,提升新兴领域软件评测水平和服务支撑体系,培育开源软件生态,加快国产软件适配。做强数字服务贸易,发展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以及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出口服务。推动福州、厦门从“中国特色软件名城”迈向国际软件名城。

科技服务:提升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服务能力。建设一批面向制造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

第二节 推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顺应生活方式改变和消费升级趋势,围绕更好满足居民服务需求,通过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技术赋能、精细化运营,提升服务供给便利性、可及性和普惠性,进一步释放生活服务市场潜力。实施“文旅+百业”工程,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推动传统批发零售业加快转型,支持品牌连锁、“人工智能+消费”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加大农村养老保障力度。发展多元一体居民服务体系。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强公益性基础性生活服务供给。培育发展旅居产业。

专栏7: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

现代商贸:推动批发业平台化发展,培育平台型商品市场。鼓励商品市场与文旅休闲、创意体验等融合发展,丰富经营业态。鼓励大型市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联动发展,打造国际商品集散中心。推动零售业业态创新,发展即时零售、直播电商。

健康养老:加快高端医疗资源集聚,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医养结合及医疗机构数字化智慧化发展。

居民服务: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推动智慧型生态型社区建设。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老人陪护、家政服务、宠物照看等延伸服务,发展健身、家政、家装、租赁、护理等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

第三节 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及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加快个性化定制、供应链管理等典型模式升级,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促进制造业企业向“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推动服务衍生制造发展,支持服务业企业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延伸。鼓励轻工业行业与跨境电商、直播电商联动,构建“跨境电商+产业”、“直播电商+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创新发展农业生产部分环节托管、全程托管等服务模式,提升种业研发、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营销、农业金融、资源回收利用等服务水平。支持农业与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研学、乡村旅游、乡村康养等特色产业。以文体、旅游、养老等带动面广的行业为依托,促进服务业多业态融合发展。

第四节 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全面提升服务业质量效率和竞争力。深入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人才、土地、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加强服务标准和质量品牌建设,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标识制度。包容审慎监管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全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稳步推进福州、厦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完善技能评价机制和信用体系。扩大优质经营主体,加大对服务业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科学高效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

第七章 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

第一节 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树立和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坚持农林牧渔并举,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推进福海粮仓、森林粮库建设,稳定发展重要农产品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持续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稳定水稻生产,适度扩大玉米、甘薯等旱粮种植,推进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确保我省粮食产能稳定。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标扩面,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到2030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0万亩以上。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巩固生猪产能,持续做强做优家禽产业,稳定奶业生产能力,到2030年肉蛋奶总产量达440万吨左右。积极发展合成生物技术,拓展新型蛋白来源。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

第二节 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

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推进产需衔接、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做强做优临海蓝色、闽西北绿色、闽东南高优三条特色农业产业带,实施做大做强特色现代农业“百亿提升”行动,构建梯次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围绕茶叶、水果、蔬菜、林竹、花卉苗木、畜禽、水产、食用菌等,深入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进植物工厂建设和集约化养殖。深入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行动,提升“福农优品”品牌影响力。

第三节 强化农业科技装备支撑

聚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耕地节水等重点领域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强化农业科技资源统筹,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健全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健全育繁推一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培育高产优质、抗逆广适新品种,建设杂交水稻制种强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作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林)机装备20万台(套)以上。积极研发应用适合小田块、坡地作业的轻简型、智能化农机装备,深化农业无人机创新应用。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专栏8:特色现代农业提升行动

重要农产品保供行动:推广水稻工厂化育秧等增产措施,扩大再生稻种植,推广水旱粮经轮作。新建高标准农田110万亩、改造提升10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3万亩。

“百亿提升”行动:全省培育30个以上百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30个以上特色农业产值百亿强县。

农业科技装备支撑行动: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品种。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突破80%。实施现代菌业提升工程,培育一批高质量菌包供应中心,提升一批工厂化栽培设施。

第八章 推进开发区和园区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

推动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的管理体制,赋予更大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稳妥有序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加快构建灵活实用的运营机制,有序推进政企分离、政资分开,提升开发区市场化运营水平。加快构建耦合配套、系统集成的政策体系。深化开发区发展模式创新,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加快管理与服务数智化。加强开发区动态管理和优化整合。完善开发区考核评价制度。

第二节 推动产业空间载体提质增效

聚焦产业集聚、要素集约、承载能力提升,深化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以项目定载体,以需求定规模,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深入梳理园区主导产业缺失和薄弱环节,绘制产业地图和招商地图,培育一批数实融合应用场景、新型投资建设主体、优势招商运营机构,加快推进产业强链延链。合理规划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体系,完善便民利企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鼓励区域相邻的园区共享共用基础配套设施。鼓励企业加快入园进区,推动园区外企业出村入园、退城入园。争创一批高标准数字园区。

第三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福建发展新优势

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产业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体系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强化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科技支撑。

第九章 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

第一节 提升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能力

着眼强化基础理论支撑和技术源头供给,统筹推进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产出更多原创成果。发挥学科、产业、资源优势,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先进能源等前沿领域,强化需求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完善省级科技资金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推动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明显提高。持续深化省自然科学基金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赠和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基础研究。对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实行长周期支持。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全省优质科创资源。

第二节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坚持技术驱动和需求拉动相结合、锻长板和补短板相结合,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深入实施科技重大攻关行动,聚焦我省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常态化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先进医疗设备、高端科研仪器等领域形成重大突破,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能源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海洋高新等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探索开展“一业一策”全链条攻关。建立健全科技重大项目遴选和实施机制,强化“产业界出题、科技界答题”导向,完善“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探索以奖代补、后补助等资金支持方式。强化以用促攻、攻用结合,一体推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研制、产业培育,加快攻关成果应用和产品迭代升级。

第三节 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矩阵

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重点打造一批国家所需、福建所能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争取国家在闽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升省级创新平台,完善省级创新平台系统布局和统筹管理机制,加快省创新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建设。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省外优质科创资源,鼓励以“一事一议”方式引进更多大院大所大平台,支持科技型央国企在闽布局研发实体,支持国内外优质高校和科研机构在闽布局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我省质量技术机构与新能源龙头企业共建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强高端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科技期刊等条件建设。

第四节 建设区域创新高地

提高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打造高水平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面向未来辐射全省的创新策源地。加快建设科学城、大学城等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提升福厦泉科学城、三明中关村科技园等功能,建设漳州圆山创新港,打造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的科技创新基地。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布局省级高新区,推动国家级高新区争先进位。加强高新区“一区一特色”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等平台。

专栏9: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国家级创新平台争创行动:推动嘉庚、闽都等省创新实验室加入重点领域国家实验室体系创新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能级科创平台承担国家实验室建设任务。在稀土、氢能、空天动力、光芯片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预备队。

省级创新平台提质行动:优化省创新实验室管理运行模式,完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布局。

优质创新平台引培行动:提档升级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香港理工大学晋江技术创新研究院、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中核(福建)先进核能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机构,推动东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落地建设创新研究院和高能级平台。

区域创新高地建设行动:完善福厦泉自创区与高新区协同创新机制,打造沿海科技创新带。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创建省级高新区,推动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

第十章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第一节 梯次培育创新型企业

围绕重点产业优化创新生态,推动项目、平台、数据、人才等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打造企业主导、多元协同的产业创新聚集地。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或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顶尖上市企业”梯度培育链条。深化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开放创新资源,推动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创新链。

第二节 深化企业主导产学研融通创新

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体制改革的机制。支持企业完善研发设施和条件,提升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和研发活动质量。支持企业更多参与国家和省科技攻关任务,赋予牵头企业更大自主权,建立基于实际应用的成果验收后评价和用户反馈机制。充分发挥高校、院所源头创新能力,建设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类创新主体广泛参与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中试和示范应用。鼓励中小企业针对大企业配套要求开展技术攻关。

第三节 完善多元研发投入体系

优化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的比重。落实重大科技任务央地投入共担机制。健全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加大对高研发投入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打造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矩阵,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发展壮大耐心资本,培育壮大更多优质种子项目、科创企业。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多渠道拓宽中长期创业投资资金来源。运用创新创业金融工具和产品,持续做优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科票通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完善科技保险政策体系,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符合科技型企业研发需要的险种。

专栏10: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实施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规上企业高新化。深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实现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到2030年,规上工业企业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7700家,累计培育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50家以上。

科技金融提升行动: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研发专属科技金融产品,加大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建设科技创新主体融资需求库。创新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科技型企业首贷率。依托“金服云”平台建设科技金融专区,推广“投贷联动”,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推行“创新积分制”。

第十一章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一节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健全研用一体的攻关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探索“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科技重大攻关模式。全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贯彻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支持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推行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推广“企业家+科学家”协同创新模式。高质量实施与中国科学院省院合作计划,更好发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福建研究院作用。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激励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

第二节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体系化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面向全国、链接全球的成果转化优选地。实施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和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两张清单”,推进全链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着力打造以区域中心为枢纽、以大学科技园为节点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网络体系,建设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福建)。持续推进省创新研究院管理机制创新。常态化办好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加强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中介组织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

第三节 完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优化“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完善“培训、孵化、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推进各类创业孵化资源集成服务。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的指导,健全创业孵化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存量孵化器提能升级,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资机构新建专业化孵化器。建设特色创业街区(社区),建设环大学城创新创业生态圈。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第四节 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和运用

建立高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高质量专利和商标品牌培育,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加快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高校院所存量专利转化运用,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运行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打造协同高效、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格局。全面提升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水平。

专栏1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行动

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行动:探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或“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等科技成果转化模式,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科研条件和应用场景,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深化高校、院所收入分配改革。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行动:围绕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机械装备、现代化工、纺织鞋服、生物医药、食品、冶金、新型电力装备等重点产业集群,布局建设50家以上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省创新研究院、省科技创新馆,建设线上平台和线下服务共同体。

中介服务提升行动:深化评价机制改革,打造一批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立技术经纪人资源库,支持各地探索组建技术经纪(理)人事务所,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水平。

第十二章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第一节 优化一体改革制度

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平台基地协同布局,探索以创新载体为牵引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模式。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推行以用户和市场反馈为主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评价,支持将新技术新产品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定、人才计划的重要依据。赋予用人单位更大人才评价自主权。完善人员编制、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考核晋升等配套政策,畅通高校、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指导福州、厦门先行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推动福州大学、省创新实验室等重点用人单位综合改革探索。

第二节 发挥教育基础作用

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优化高校布局、推进分类改革、优化学科设置。加快“双一流”和新型研究型、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创造一流学术环境,打造基础研究主力军和人才培养主阵地。实施优势学科培优行动,超常规布局“高精尖缺”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青少年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加强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战略急需领域本硕博衔接培养。推动福州地区大学城优化升级。

第三节 发挥科技赋能效应

以科技创新推动人才成长,强化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集聚培养功能,培养专攻前沿领域重大创新的“领跑者”。常态化开展优势学科、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对接活动。健全科技创新咨询机制,完善科技智库体系。持续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探索逐步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技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落实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兼薪等政策。针对探索性强、研发风险高的科研项目,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技创新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优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营造更具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第四节 发挥人才支撑作用

全面构建“育才—引才—用才”机制链条,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深入实施“八闽英才”培养计划,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梯队建设,培养造就更多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精准引进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引导大学生留闽就业创业。深入实施“人才兴链”行动,健全重点产业链特聘专家团、顾问科学家制度,开展“科技副总”、“产业导师”选派工作。发挥“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引才引智平台作用,探索构建柔性引才用才机制。落实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引育世界优秀人才。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协作,推进福厦等区域性人才集聚平台建设,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

专栏12:高层次创新人才育引行动

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深入实施特级后备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产业领军团队、“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项目,在重大科技任务实施、重大科创平台建设中,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

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行动: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力度,构建梯次培育体系。实施青年科学基金和青年科技人才育成项目。实施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部省联动试点。提高青年科技人才牵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比例。

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创新海外引才方式,深化海外人才来闽便利化改革,支持福州、厦门、泉州开展国家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入实施省引才“百人计划”、省海外优秀青年引进专项和省引才引智计划。

第四篇 推进数智赋能千行百业,打造数字中国建设福建样板

按照“2522”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深入实施“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行动,持续放大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效应,深化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系统推动数智化全面赋能工作,再造数字福建新优势,构筑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数智引擎。

第十三章 全面构建数据要素赋能体系

第一节 强化数据资源供给

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应接尽接”、公共数据“应汇尽汇”,强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完善省市两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服务体系。推动全省“一数一源”标准建设,规范部门数据采集行为,健全数据全流程闭环治理机制。建立标准统一、动态调整的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体系,形成全省公共数据“一本账”。持续完善以基础库、行业主题库和综合专题库为基础的公共数据架构体系。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产权登记。推动企业、行业、城市数据空间和行业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数据回流。

第二节 推动数据资源流通使用

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改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探索符合应用场景建设需求的授权运营方式。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数据产权、流通、交易、使用制度。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升福建大数据交易所服务能级,推动全省“一所多站”合作运营模式落地。聚焦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企业数据资源流通利用,加快优质数据产品孵化和场景落地。

第三节 培育壮大数据产业

实施“数产集聚”、“数企繁荣”等行动,打造全国数据应用示范引领和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培育一批省数据产业集聚区和数据要素产业园,支持建设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探索多元化数据产业培育发展路径。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培育引进一批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

专栏13:数据要素赋能提升行动

“一数一源”标准化提升行动:建立“一数一源”数据标准,统一不同部门间对同类数据的名称定义、类型格式和源头系统,优化数据服务接口标准。加强新建信息系统数据合规性管理。

“数产集聚”行动:以福州、厦门为双核,建设10个以上数据产业集聚区和数据要素产业园,建成10个以上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数企繁荣”行动:探索构建“种子数据企业—创新数据企业—标杆数据企业”三级梯度培育体系,引育1500家以上数据企业,评选50家以上省级标杆数据企业。

第十四章 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第一节 提升人工智能基础能力

统筹全省通算、智算、超算等各类异构算力资源管理,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加强数据领域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围绕政务、医疗、人社、工业、纺织、海洋、低空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跨区域跨部门的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模型研发、产业数智化转型提供坚实数据支撑。做大做强一批省级数据标注基地,支持建设智能化数据标注平台。

第二节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推动智能芯片、核心算法和关键元器件等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研究与关键技术开发,建立人工智能标准体系。聚焦工业、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产学研用攻关,加速多模态交互、行业应用算法创新,增加算力、算法、数据等供给。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体、具身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动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开发生产、系统应用、集成服务等领域研发创新成果转化落地。

第三节 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

因地制宜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高质量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和省级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实施人工智能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推动人工智能企业区域总部落地,到2030年培育1500家以上人工智能相关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构建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深化推进“智赋百景”行动,到2030年培育300个以上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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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4:“人工智能+”引领示范行动

“人工智能+制造”:聚焦制造业重点领域,加快人工智能在设计、生产、质检等环节落地应用,深化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

“人工智能+农业”:针对茶叶、畜禽、食用菌等特色产业,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农业数据采集网络,打造数智茶园、智慧牧场、智慧渔场等特色场景,实现精准种植与生态循环。

“人工智能+商贸”:以智慧供应链建设为核心,深化人工智能技术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构建覆盖采购、仓储、配送、销售等全链条的智能化商贸流通体系。

“人工智能+医疗”:重点发展智能医疗、智能疾控、智能医药、智能中医药管理、智能健康管理等应用场景,创新构建“人机协同”医疗服务范式,基于大模型落地中医药品研发、中医临床问诊、病理和精准诊疗等场景。

“人工智能+教育”: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大模型、人工智能教学辅助系统、个性化学习平台建设应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场景典型案例。

“人工智能+交通”:构建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持续推进路网管理智慧化联网应用,统筹智慧交通一体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打造智慧交通示范场景。

第十五章 推动数智赋能经济提质增效

第一节 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提质发展数字产品制造业,做大做强集成电路和光电、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等优势产业。加速发展数字技术应用业,探索自动驾驶、脑机接口等新技术落地。持续发展数字产品服务业,在工业制造、交通和物流、智能电网等领域打造智慧物联融合应用场景。加快发展数字要素驱动业,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提升重点平台企业规模和竞争力。推进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聚焦新型显示等领域争创国家级数字产业集群。到2030年,培育50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独角兽”、“瞪羚”等创新企业。

专栏15: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创新行动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提升行动:聚焦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光电信息、半导体新材料、新型显示和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18个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

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探索建立算法模型分析创新型企业评分机制,构建省数创企业智能发现与画像体系。建立数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加强金融、数据要素、算力、人才等保障。

第二节 推动传统产业数智化转型

深入实施国家数字化转型示范工程,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纵深推进传统产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快建设行业数智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精准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中小企业数智赋能专项行动,推动数智化转型由“点上培育”向“面上推进”迈进。聚焦纺织鞋服、机械装备、现代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推广一批数智化转型服务商和优质解决方案。发展智慧农业。培育“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新模式。

第十六章 推动数智赋能政府高效协同

第一节 完善数字政府基础平台体系

整合部门政务专网,实现设区市政务信息网与政务外网融合互通。扩容升级省级自主可控云平台,提升一体化公共数据、应用支撑、运维监管平台能力,持续完善智能集约的“1131”数字政府平台支撑体系。

专栏16:“1131”数字政府基础平台提升工程

一张网:构建天空地一体的泛在化政务通信网络体系,强化多视频、物联传感等多源异构数据传输能力,开展人社、财政、水利、应急等部门及各地市非涉密政务网络专网整合,构建全省政务网络“一张网”。

一朵云:在现有自主可控“一朵云”基础上,扩容资源规模,强化信创通算资源供给,为省级信息化系统全面信创迁移改造提供资源支撑。

“三大一体化”平台:持续完善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运维监管平台功能,集约建设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在现有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上,重点集成大模型服务与智能体开发等核心功能,强化政务AI场景应用赋能。以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为基石,构建安全、合规的人口与视频数据共享服务。打造全省统一的时空数据底座与物联感知平台。

一个综合门户:优化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功能,打造集多渠道多终端融合、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门户。

第二节 构建“数字一栋楼”管理服务体系

深化数智技术全流程应用,系统性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建设政务服务矩阵,打造数字政务服务品牌。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拓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融合应用,优化政务信息数字化发布机制和政民互动渠道,实现政策事项“一网公开”。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深化“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省份”等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一网办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一站式贯通交易、服务和监督,推动各类公共资源按标准化要求入网交易,构建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服务体系。

(见图1)

第三节 推动数智赋能政府治理

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深化“闽政务”、“闽政通”、“闽数治”系列品牌建设,提升机关办公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政务运行“一网协同”。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应用。围绕科技创新、低空经济、“数字海洋”、经济运行、行政执法、“三医”联动等领域,强化系统互联、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建设一批具有实效性和示范性的场景化政府治理项目。

第十七章 推动数智赋能社会普惠便捷

第一节 推进数字公共服务优质化

围绕教育、医疗、文旅、就业、社保、养老等领域,加强数字公共服务供给。实施教育数字赋能行动,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校园试点建设,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深化“三医一张网”和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通共享,提升就医体验与行业治理效能。运用数智技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数智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服务和治理中的应用。强化人工智能就业创造效应。深化数字人社建设,打造全省社保一体化平台、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推动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创新应用。加快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数智化改造。

第二节 推进数字社会治理精细化

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推动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协同,在政务服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生态保护等领域拓展数智化治理场景。加快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统筹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数智治理新格局。推动实现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

第三节 推进群众生活智能化

丰富智能家居、智慧出行和智慧社区场景,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构建数智便民服务圈。全面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探索推广适老化智能产品,满足家庭数智化需求。实施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与管理,推动居家生活、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等各类生活场景数智化,丰富数智产品、服务、内容、渠道等多元化供给。

第十八章 营造健康有序的数智生态

第一节 优化数字福建发展治理环境

加快推进数字福建立法进程。实施数字福建标准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省级数智化赋能标准体系,鼓励省内相关单位主动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加强人工智能治理,探索建立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应急响应机制。深入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完善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的监管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层次数字人才来闽创新创业。

第二节 优化数字福建发展开放环境

加强跨区域数智化交流合作,擦亮数字中国建设峰会金字招牌。深化“数字海丝”建设,创新数据跨境流动探索实践,支持开展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支持平潭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流动服务枢纽,支持厦门高标准建设数据港。加快推动数智化赋能两岸融合发展和闽港澳合作。深化闽宁数字经济合作。

第五篇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投资和消费、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韧性,筑牢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战略依托。

第十九章 加快释放消费潜能

第一节 切实增加居民收入

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健全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联动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鼓励居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提高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水平。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探索“扩中提低”有效路径和专项政策,推动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调节机制。

第二节 扩大优质消费供给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服务和商品消费快速增长。提高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消费便利化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培育多元化教育培训、健康消费市场。提升文艺影视创作水平,推进“影视+”、“演艺+”、“非遗+”、“研学+”等新业态发展。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品牌赛事,实施体育赛事促消费行动。推动商品消费扩容提质,强化品牌引领、标准升级、新技术应用,完善福品推广体系,支持老字号做精做强,扩大闽货潮品影响力。提升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水平,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支持老旧房屋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创新消费场景,推动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相互促进。发展首发经济,培育邮轮游艇、低空、房车露营等新型消费热点。

第三节 优化消费环境

完善促进消费制度机制,营造便利放心消费环境。加强消费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协同。清理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落实带薪休假,鼓励弹性错峰休假,探索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秩序,建立融合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统筹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完善消费基础设施,降低消费交易和流通成本。建设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衔接落实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加强服务消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统计监测。

专栏17:消费环境优化工程

城乡商业设施提质工程:在城市中心区域、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培育一批大型商业综合体。引导传统百货店、商业步行街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消费场所。开展城乡商业设施提质“十百千”工程,打造10条左右人气旺、特色强、有文化底蕴的全国知名商业步行街,10个左右省级新型智慧商圈,培育20个左右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改造100个乡镇集贸市场(商贸中心、市集),打造1000个新型农村便民商店。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程:引导各类商业资源下沉社区,结合城市更新和社区改造,优化家政、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布局,推动多业态集聚,满足居民在步行15分钟范围内的日常生活消费需求。

入境友好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优化酒店、餐饮、景区等公共消费场所外语服务、外语标识、外币兑换等综合服务,打造一批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推动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站点国际通信设施、入境旅客咨询服务全覆盖。

第二十章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第一节 优化投资结构

聚焦基础设施体系、现代产业体系、城乡融合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体系、安全防范体系等重点领域,谋划储备项目,保持投资合理增长。精准加大交通网、能源网、大水网、信息网、物流网等现代化基础设施投入。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积极支持无形资产投资,扩大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投入。加强跨区域跨流域跨领域项目谋划论证,加快推进一批标志性重大项目建设。

第二节 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和资金走的原则,压实政府投资责任,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清单等。科学合理确定政府投资方向,聚焦解决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项目建设。完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政府投资资金统筹管理,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与财政预算的衔接,强化政府投资资金平衡保障。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执行和造价控制,严禁未批先建、边建边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政府投资全流程监管。深化政府投资咨询论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专家参与机制,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与规划实施、评估、调整的统筹衔接,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第三节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健全投资能进入、运营可持续、权益有保障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聚焦铁路、核电、供水等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动态遴选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积极向社会做好推介。加强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要素和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推荐发行。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动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加强项目信息共享和全过程管理,建立综合服务机制。

第四节 促进投资消费良性循环

聚焦投资与消费结合点,以有效投资带动消费能力和意愿提升,以消费升级牵引投资方向优化,健全消费投资互促机制。充分发挥消费牵动投资作用,顺应新的消费需求,建设消费基础设施和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设施,推进老旧街区改造和传统商圈焕新。积极推动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领域消费场景建设。支持就业增收带动能力强的行业扩大投资。发挥投资带动消费作用,因地制宜推动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拓展消费功能。

第二十一章 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第一节 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实行统一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构建防范非理性竞争的长效治理机制,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竞争。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环境等信息披露制度规则。建立更加高效有序的企业退出制度,持续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智化建设。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地方标准实施监督,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健全“互联网+”新业态准入标准。

第二节 促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推进综合货运枢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健全城乡多层次商贸网络。加快商贸流通网络数智化。深化物流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物流组织集约化水平,建设交通和物流行业数据流通服务平台,强化各环节协同,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完善重要产品追溯机制。

第三节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加快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主体、内外贸融合交易市场和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内外贸标准、检验认证、监管等规则制度衔接融合,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优质外贸产品拓展国内市场。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

第六篇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激发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强劲动力。

第二十二章 纵深推进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第一节 加快民营企业创新转型

健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协同推进机制,深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改革。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和参与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畅通民营企业对接一流科研资源渠道。探索民营企业柔性引才用才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构建多层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完善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制度机制,实行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科学构建品牌架构体系,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深入实施闽商回归工程。

专栏18:民营经济创新提升行动

民营企业科创平台建设行动: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组建或参与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到2030年设在民营企业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科创平台达到950家。

民营企业标准提升行动:鼓励民营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到2030年累计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30项以上、国家标准3000项以上。

民营企业质量品牌培育行动:开展福建品牌创建行动,推动民营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到2030年培育形成一批优势明显的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

第二节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制度体系,从法规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完善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长效机制,强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细分行业。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健全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和增信制度。全面落实服务企业“四通四到”机制,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提升“福建易企办”、“政企直通车”等平台功能,推动惠企政策全程网办、直达快享。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机制。持续开展民营经济统计监测。

专栏19:民营企业权益维护重大行动

涉企执法规范化行动:建设“闽执法”平台2.0版,实现全闭环执法、全流程监督、全方位协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两张清单”制度,探索适用于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包容期”、“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机制。

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范化行动:构建“一门户、一张网、一张清单、一盘棋、一个机制”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格局。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系统功能。

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行动:建立破除隐性壁垒工作成效认定机制。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鉴定、在线保全诉讼“一站式”服务。健全省级破产重整“府院联动”机制,支持企业快速重整清算。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建设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

民营企业家代际传承促进行动:实施八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养、民营企业家科技创新计划,实施“出资人红色教育”、“闽商青蓝”传承工程,构建“百名领军、千名骨干、万名新锐”三级培养体系,到2030年培育一批听党话、跟党走、堪当大任的“新闽商”领军人才。

第三节 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加强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做好代际传承。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东西部协作,参与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办好世界闽商大会,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加大新时代闽商精神特质和优秀企业家事迹宣传。

第二十三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第一节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中。健全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负面清单,建立投资后评价制度。到2030年,省属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占比达1/3以上。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能源、铁路、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第二节 提升国有企业功能作用

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专项行动,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动态调整企业主责主业。推进国资国企现有优势领域锻长板和基础较弱领域补短板,加强国有企业间优势互补。加快省属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承担实施一批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技术能力的国有创新型企业,到2030年省属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以上。

第三节 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和监管体系

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励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分配、激励与容错机制,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健全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强化穿透式监管,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健全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

第二十四章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

第一节 推动重点要素市场化配置

以实施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资源环境等生产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建立同区域重大战略相适应的人才流动和交流机制,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延伸。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对接融入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聚焦新能源、深海、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深化商业医疗保险领域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机制,加强和改进价格治理。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

第二节 优化存量资源盘活机制

完善并购、破产、置换等政策,盘活用好低效用地、闲置房产、存量基础设施。编制宏观资产负债表,全面摸清存量资源资产底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健全闲置低效资源资产盘活处置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依法有序推进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工作。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推动适合以市场化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公共资源纳入统一交易平台体系。

第二十五章 提升政府经济治理效能

第一节 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强化综合和专项政策研究储备,促进各类政策协同发力。加强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加强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深化统计改革,建立完善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测分析体系。

第二节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执行监督。深化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加强财会监督。全面落实国家税收制度改革,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用好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强化专项债券投后管理。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第三节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工具矩阵。发展多元股权、债券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落实央地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完善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制度。优化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强化省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多元化长效资本补充机制,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

第四节 推进诚信福建建设

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深度联通、数据共享,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畅通政务失信投诉渠道,完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出台《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深入实施《福建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加强经营主体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开展信用赋能产业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加强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依据国家统一规范建立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规范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为,支持依法依规开展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推进信用融资和信用交易,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动信用赋能基层治理,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信用园区、街区建设。推广应用“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第七篇 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高质量建设“海丝”核心区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发挥“海丝”核心区集聚辐射和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建设外贸强省、引资大省、开放强省,巩固拓展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重要通道功能,争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开放合作新优势。

第二十六章 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第一节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更高水平自由便利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规则和市场准入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领域先行先试。扩大自主开放,完善贸易政策合规机制,支持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优化调整区域布局范围,争取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开展更多首创性集成性创新,推出更多标志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完善以贸易、投资、资金流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重点的政策体系。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相关功能区域联动发展。优化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通关便利化。(下转第七版)(上接第六版)

第二节 拓展对外贸易增长新空间

强化贸产联动,培育壮大外贸主体。推进市场多元化,深化“福品销全球”活动,巩固传统市场,拓展全球南方等新兴市场。引导企业强化合规经营与品牌建设,推动构建以价值效益为导向、健康可持续的竞争秩序。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拓展中间品贸易、绿色贸易,促进加工贸易提档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鼓励文化、体育、中医药、餐饮等传统特色服务出口,扩大优质服务进口。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健全高效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推动外贸全链条数智化转型。优化海外仓、集货仓建设布局,推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保税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强化贸易风险防控和摩擦应对,丰富贸易调整援助、贸易救济等政策工具。

第三节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目录,大力引进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外资,一体引进“研发—加工—销售”项目,促进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推动外资来源地多元化,鼓励吸引外国主权财富基金来闽投资。健全全省招商统筹协调机制,推进内外资一体化招商。增强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投资促进功能,打响“投资福建”品牌。积极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外商独资医院等试点政策落地见效。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外资服务水平。

第四节 推进高水平对外投资合作

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指导企业安全有序“出海”,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发展。聚焦重点国别,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开展跨境布局。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互利共赢的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资源等投资合作。培育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强化对外经贸支点枢纽功能。健全闽企出海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对企业出海“一站式、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保障。健全境外安全保障工作体系,加强境外安保能力建设,提升企业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能力。

第二十七章 服务和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第一节 完善海陆天网联通通道

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推动海铁联运提质增效和中欧(亚)班列发展。提升“丝路飞翔”覆盖范围和通达性。加强“数字丝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探索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通导遥一体化、数据跨境流动合作。

第二节 打造高水平合作平台

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政策沟通和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合作模式创新。积极推进“两国双园”、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等平台建设,推进中沙(福建)产业合作区创建。完善“海丝”核心区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将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成集国际商事海事争议解决、国际投资贸易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法务合作平台。积极拓展中国标准海外应用。

第三节 拓展共赢合作空间

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务实合作,持续深化“丝路贸易”、“丝路投资”,扩大“丝路电商”合作圈。拓展绿色发展、数字经济、卫生健康、海洋、旅游、农业等领域合作新空间,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提升联合实验室及离岸研发中心水平。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完善多元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投融资体系。

第四节 筑牢民心相通之桥

深入实施“丝路伙伴”计划,拓展全球伙伴关系网络。拓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人文交流渠道,开展“海丝”文物保护利用研究,推动“海丝”史迹申遗。密切民俗信俗、宗亲联谊等民间往来,打造青年、智库、媒体等多领域对话交流平台。继续开展减贫等对外援助。

专栏20:“海丝”核心区重大工程

基础设施“硬联通”工程:拓展“丝路海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办好“丝路海运”国际合作论坛。探索中欧(亚)班列特色化运营新模式。推动强化航线中转服务功能,壮大航空维修产业。

规则标准“软联通”工程:开展计量领域的国际合作,鼓励国内外标准同步研制。加快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工业能力中国中心、海关示范中心、数字产业生态合作网络厦门节点等平台载体建设。

人文交流“心联通”工程:办好“海丝”系列文旅活动。推动厦门大学与马来亚大学合作建设中马国际高等研究院。加强“海丝学院”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援外医疗及中医药海外合作。积极开展体育国际交流。与共建国家开展菌草、警务等民生项目合作。

第二十八章 打好新时代新“侨牌”

第一节 充分发挥侨的力量

实施侨商创新创业计划,优化华侨华人投资服务,引导侨胞更好发挥投资兴业、双向开放的重要作用。持续办好中国侨智发展大会。依托侨胞海外资源,助力闽企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深化海外重点侨团、重要侨领联络联谊,用心用情做好新华侨华人和华裔新生代工作。坚持以侨为桥,拓展民间外交渠道,积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广泛凝聚侨心侨力,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第二节 优化提升侨务工作

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大力弘扬嘉庚精神,牢固树立“大侨务”观念,完善凝侨心、引侨资、汇侨智、聚侨力工作机制。加强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传承保护和活化利用,建设福建华侨博物馆。深化涉侨文化交流活动,促进福建特色文化海外传播传承。拓展“丝路华教联盟”品牌,推动华文教育转型升级。加强侨务法治建设,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各层级“侨胞之家”,持续推进涉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数智化,优化为侨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华侨农场改革发展。

第八篇 发挥服务祖国统一独特作用,奋力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深化社会融合、经贸融合、情感融合,促进全域融合发展,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不断增强和累积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有利因素,践行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重大使命。

第二十九章 建设宜居宜业共同家园

第一节 促进台胞来闽求学就业

支持更多台湾教师、学生来闽工作学习,扩大对台招生规模,鼓励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聘用台胞,加大在闽职业学校招聘台湾教师力度。增加高质量岗位供给,以灵活多样方式鼓励台胞来闽实习就业。优化提升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基地,建设闽台人才集聚平台。

第二节 进一步增进台胞福祉

完善台胞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度。优化台胞在闽就医、购房、养老、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环境,为台胞来闽发展创造更好条件。扩展台湾居民居住证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互联网领域的应用场景。向台胞提供保障性住房,提升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台胞台企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打造大陆涉台司法服务优选地。

第三节 健全台胞社会参与体系

鼓励台胞积极投身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社会公益等事业发展,参与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模式。支持台胞加入相关行业性、学术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扩大台胞担任在闽非宗教社会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试点范围。支持台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评各类荣誉和奖项。鼓励更多台胞参与福建法治建设,推动进一步扩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闽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范围。

第三十章 提高闽台经贸合作质效

第一节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适度超前建设交通和物流基础设施,加快构建陆海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通道枢纽,畅通闽台与大陆其他地区连接通道,加快推进与金门和马祖通水、通电、通气、通桥。优化加密福建沿海与台湾本岛及金门、马祖客货运航线,推动建设台湾海峡海上航运补给基地。加强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做强做优海运快件、冷链物流等对台特色业务,构建对台贸易物流新通道。探索两岸电力、大宗商品等领域能源资源互通。

第二节 深化闽台产业融合

加强闽台制造业合作,深化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合作,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布局,推动产业合作由“垂直分工”走向“水平分工”,提升两岸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深化闽台海洋经济交流合作,积极搭建两岸农渔业交流合作平台。推动闽台产业合作园区提档升级,滚动实施闽台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发挥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等平台作用,健全闽台行业商协会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建强用好闽台科技合作基地。支持在闽台企转型发展。建好海峡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区,带动两岸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探索两岸服务贸易合作发展新业态。

专栏21:闽台产业合作园区

国家级台商投资区:支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台商投资区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吸引台资力度,打造成为两岸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

国家级专业园区:支持厦门、泉州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着力提升集成电路领域对台合作层次,支持漳州古雷石化基地集聚台湾石化下游企业项目,深化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推动生物技术研发、高端医疗器械设备生产、制药装备生产等领域对台合作。支持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漳平海峡两岸现代林业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打造两岸林业产业协同升级的重要平台。

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推动台湾农民创业园提档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省级专业园区:加快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推动专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深化闽台机械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合作。

第三节 优化涉台营商环境

深入探索两岸共同市场建设路径,进一步优化台资台企市场准入环境,推动实施对台小额贸易备案管理等创新发展措施,推动新设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探索放宽台湾商品准入条件,深化对台口岸的窗口建设。扩大两岸行业标准共通领域和适用范围,扩大对台湾地区认证结果采信试点。推动两岸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推进设立闽台产业融合基金,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

第三十一章 打造两岸人文交流高地

第一节 加强闽台民间基层交流

深化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等领域交流,增强台胞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持续办好海峡论坛等两岸重大交流活动,鼓励更多“首来族”来闽交流参访。深入推进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强化闽台关系档案、族谱、涉台历史文化遗存等保护利用,深化文化对接交流。发挥宗教和民间信仰祖地祖庭祖庙优势,健全闽台同名同宗村交流机制,打造“闽台一家 中华一体”对台交流合作品牌。

第二节 丰富闽台青年交流平台

持续提升海峡青年荟、海峡青年论坛等两岸青年交流品牌活动影响力。建设两岸青少年研学基地,促进闽台青年社团结对交流,开展形式多样的两岸青年交流活动,加强棒垒球等特色体育项目合作和体育赛事交流。建好用活两岸青年实习就业基地、台湾青年体验式交流中心,让更多台湾青年来闽追梦、筑梦、圆梦。

第三节 共同传承弘扬中华文化

深化两岸关系历史文化研究和宣传,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建设两岸流行文化中心,建好海峡两岸文艺创作合作基地,探索打造东南演艺经济高地。推动台湾业者在福建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促进两岸视听产业深度融合。持续组织福建非遗、曲艺等开展“福建文化宝岛行”。

第三十二章 构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加快打造福马、厦金“同城生活圈”

积极推进福马产业合作园建设,探索实施海关特殊监管政策,建设两岸物流集散中心,促进两地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创新融合。推动福州与马祖实现同城待遇、同等待遇,推进厦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深化福马、厦金“同城生活圈”建设。探索厦门高校对台招生向金马地区倾斜,招收更多学生来闽就学。

第二节 探索全域协同融合新机制

复制推广对台先行先试举措,扩大制度溢出效应。支持福州建设海峡青年发展型城市。办好闽南文化节,开展与澎湖融合发展实践。推动三明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龙岩、三明客家文化加强对台交流。办好莆田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建设妈祖文化中心。支持南平培育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对台合作品牌,加强两岸碳计量技术交流。鼓励宁德拓展新能源、海水养殖产业对台合作。

第三十三章 深化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发展

第一节 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窗口

建设两岸共同市场先行区域,高效有序推进新一轮封关运作,进一步放宽贸易、投资、文旅、教育、医疗、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对台准入。推动扩大免保退税范围。发展跨境结算跨境支付等两岸资本往来模式。打造两岸同胞共同家园,推进岚台海上客运直航复航,积极探索“一岛两标”,扩大对台职业资格、企业资质、商品认证的采信采认领域和结果应用范围。塑造对外开放新优势,开展“数据海关”试点,推动建设算力出海服务区。持续办好国际海岛论坛,高标准打造太平洋岛国合作交流平台。

第二节 建设高质量新兴产业区

推动建筑业绿色化、数智化转型,发展隧道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链条,实施存量船舶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构建以装备制造、海风运维、绿电消纳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链条,稳妥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区域性海上风电运维基地,加速布局“算电协同”体系,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推动海峡旅游、区域旅游、国际旅游合作,开发独具特色旅游产品。推行国际通行旅游服务标准,引进培育棒垒球、风筝冲浪、赛车、沙滩运动等国际精品赛事,推动赛事与产业融合发展。以商贸流通、金融与科技服务等为重点,稳步建立现代服务产业体系。

第三节 推动与福州新区一体化协同发展

推进平潭与江阴港城、松下重点港区及长乐机场联动发展,打造“平潭备货+长乐空运”的快速跨境供应链。发展“前店后厂”模式,共建“产业飞地”示范园区。探索集团化办学、远程教育医疗、教师和医护人员异地交流等方式,促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均衡发展。深化高层次人才互认机制,在子女就学、医疗保障、交通出行等方面实现互联互通。联合打造“福州—平潭”旅游精品线路。

第九篇  坚持优势互补山海协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示范

坚持区域差异化特色化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沿海人口经济集中集聚、山区生态重点保护、山海协同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拓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广阔空间。

第三十四章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第一节 强化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

保持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总体稳定,促进城市化地区经济人口集聚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细化明确特殊功能区,在主体功能区基础上,因地制宜叠加保障能源资源供给、保护传承文化、强化海洋资源保护利用等功能。完善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支持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合理分解新增建设用地、水资源配置等指标。

第二节 优化国土空间管控

优化“四类八区”农业生产格局、“两屏一带六江两溪”生态安全格局、“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城镇发展格局和“一带两核六湾多岛”海洋空间格局,推动省域国土空间差异化协同化发展。严格落实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以及各类管控边界,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有序推动不稳定耕地、灾毁耕地等退出并及时补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管控方式和战略性矿产差别化勘查开采政策,根据人口流动和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统筹利用近岸、深远海空间。

专栏22: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四类八区”农业生产格局:即山地粮经林牧类,包括南平和龙岩两大优势产区;名品农经作物类,包括三明和宁德两大优势产区;特优水产品类,包括环三都澳和东山湾两大优势产区;都市休闲农业类,包括福州都市圈和厦漳泉都市圈两大优势区。

“两屏一带六江两溪”生态安全格局:“两屏”即武夷山—玳瑁山和鹫峰山—戴云山—博平岭生态屏障;“一带”即近岸海域和海岸带;“六江两溪”即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龙江及木兰溪、交溪为主的生态廊道。

“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城镇发展格局:“两极”即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发展极;“两带”即沿海城镇发展带、山区绿色发展带;“三轴”即三条山海联动发展轴,包括北部福州宁德至南平发展轴、南部厦门漳州至龙岩发展轴、中部泉州莆田至三明发展轴;“六湾区”即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湾区。

“一带两核六湾多岛”海洋空间格局:“一带”即以近岸海域和临海乡镇为主的高质量陆海统筹发展带;“两核”即以福州、厦门两大中心城市为核心;“六湾”即环三都澳、闽江口、湄洲湾、泉州湾、厦门湾、东山湾六大湾区;“多岛”即分类指导有居民海岛发展和提升,保护和合理利用无居民海岛。

(见图2)

第三节 加强国土空间协同治理

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精细化用途管制。全面实施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提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快打造全省空间数据统一数字底座。动态完善支持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为塑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新空间。用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强化用地要素保障。探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模式,统筹存量和增量综合供地。推动用地审查与规划许可有机融合、用地用海用林用草联动审批。

第三十五章 深入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

第一节 推动产业高水平协作

深化产业配套协作,推动建立山海产业联盟,打造一批优势互补、链条完整的山海协作产业集群。强化山海联合招商,充实山海协作项目库,推动区域产业联动发展。加强文旅产业合作,整合优质旅游资源,打造一批山海联动的生态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第二节 推进山海协同创新

建立山海联合科技攻关机制,鼓励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引导沿海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向山区转移转化。支持沿海高校、科研机构与山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山区企业研发与应用水平。加强山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沿海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跨地区人才共享、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多元方式,增强山区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节 创新发展飞地经济

以飞地园区建设为抓手和载体,促进沿海地区资金、技术、管理优势与山区土地、劳动力、生态资源优势深度融合,推进共建多种形式的山海协作平台。健全优化飞地园区共建机制,完善飞地园区的顶层设计、合作模式、运营管理制度和成果共享机制。布局建设一批“产业飞地”、“科创飞地”园区。

专栏23:飞地园区建设工程

“产业飞地”:重点推进厦龙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园区、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福南山海协作产业园等建设。

“科创飞地”:重点推进厦龙山海协作科创园、三明(泉州)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南平(福州)企业创新中心等建设。

第四节 深化民生领域协作

完善福州—南平/宁德、厦门—龙岩、泉州—三明市级对口协作机制,加大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力度,着力缩小山海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建立常态化劳务合作机制,加强技能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拓宽山区劳动力就业渠道。优化协作办学机制,推动沿海优质教育资源向山区辐射。完善省属医院、沿海三甲医院与山区医院对口协作机制,支持山区医院与沿海医院共建专科联盟、远程医疗中心等,提升山区诊疗水平。

第三十六章 推进高水平“海上福建”建设

第一节 优化海洋空间布局

主动融入北部、东部、南部海洋经济圈,高质量建设沿海经济带。加快建设福州、厦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推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发展壮大海湾经济,加强海湾整体规划,推进城市群、港口群、产业群联动发展,加快城区、港区、园区相互融合。深化港口资源优化整合,有序推进沿海港口群一体化发展。健全海岛开发保护管理体系,分类有序推进海岛发展,提升重点海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落实无居民海岛保护要求。加快建设海洋产业专业园区(基地),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渔村。鼓励沿海与山区加强海洋经济合作,打造山海联动、安全高效的海上通道。持续拓展海洋开放合作。

第二节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

强化海洋战略科技力量,加强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打造高能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参与深海极地研究开发,持续办好世界航海装备大会。培育发展海洋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海洋领域相关特色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壮大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有序推进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引导海洋产业向深远海发展。控制近岸海域养殖密度和规模,发展深远海养殖和现代化远洋捕捞,培优做强水产种业。推进临港石化、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海洋航运服务业、涉海金融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微生物资源库、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中心,培育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集群。支持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发展,拓展海洋人工智能应用。前瞻布局深海开发、卫星互联网等海洋未来产业。推动低空经济与海洋经济融合发展。

第三节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加强海洋环境风险源头防范,持续实施重点海域污染防治、岸滩整治和保护修复。强化海洋垃圾清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格围填海管控,全面落实自然岸线、滨海湿地的保护要求,优化海岸带开发利用机制,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国家要求。实施差异化用海标准规范,积极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开展新一轮管辖海域海洋综合调查,优化海洋立体观测网布局,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提高海洋灾害风险防控能力。优化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海洋(渔业)碳汇核算交易等全产业链体系。

第四节 加强海洋综合治理

加强陆海统筹,完善海洋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海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数字海洋”建设,强化海洋数据要素安全利用。完善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海上综合治理体系,提升海洋安全、科研调查、防灾减灾能力。增强海洋意识,深化“五海一边”执法协作,加强形势研判、风险防范和法理斗争。实施海洋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打造福建海洋文化品牌体系、对接平台和交流机制。加强海洋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坚定维护海洋权益和安全,提高海上执法和海事司法能力。健全海洋经济发展政策,加大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海洋经济统计核算体系。

专栏24:海洋科技创新平台

提升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岛研究中心、海水养殖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洋生物地球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海洋科技平台功能。实施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ONCE计划)。加快建设省海洋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鹭江创新实验室),加速释放国家深海微生物菌种库、国家级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检测基地平台效能。

第三十七章 推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

第一节 增强革命老区内生动力

赓续老区苏区精神血脉,传承红色基因,支持革命老区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发展后劲。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统筹推进茶叶、水稻制种、林下经济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种植和产业化发展,加大沙县小吃等特色富民产业支持力度,推动专用汽车、环保装备、林产加工、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发展。鼓励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推进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整合利用。办好古田会议100周年等纪念活动,支持福建古田干部学院建设全国一流党性教育干部学院。推动红色文化和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加快长汀、宁化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快补齐革命老区基础设施、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短板,让老区人民共享现代化成果。

第二节 健全革命老区政策体系

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同等优先、适当倾斜”原则,完善革命老区发展促进机制和政策体系。用好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原中央苏区县政策,落地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加强对革命老区信贷支持。深化沪明、广龙对口合作,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打造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福建样板。

第三十八章 深化区域交流合作

第一节 对接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

完善对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工作机制,加强交通、科创、商贸、金融、文旅等领域合作,打造一批产业合作区、异地研发中心、文旅商融合线路。推进福厦泉与粤港澳大湾区加强科技创新对接融通,强化与长三角、粤港澳地区职业教育、优质医疗资源互补。扩大政务服务区域通办覆盖范围,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深化跨区域能源电力合作,推动电力互济、余缺互补,加强天然气管网省际联通。

第二节 深化闽港闽澳交流合作

用好闽港、闽澳合作会议机制,发挥港澳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深化闽港闽澳经贸、科技、人文等领域交流合作。加强产业协同和贸易联通,推动福建制造与港澳服务深度融合,共同拓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葡语国家的投资贸易合作。深化闽港闽澳人才交流和科创合作,助力福建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依托宗亲乡亲、妈祖信仰等纽带,加强闽港闽澳人文交流往来。发挥闽籍港澳乡亲社团作用,为深化交流合作引资引智、牵线搭桥。

第三节 做好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

落细落实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产业支援促进就业、扎实做好文化教育支援、加强干部人才交流合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援藏、援疆工作,助力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新时代东西部协作“闽宁模式”走深走实,进一步引导人才、资金、科技等要素集聚。加大宁夏“6+N”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支持力度,助力宁夏富民产业发展。融合数字福建、数字宁夏建设,打造“东数西算”样板。

第四节 加强省际间交流合作

聚焦产业协作、创新共享、要素流动、公共服务共建等领域,强化省际常态化合作对接。畅通与内陆省份之间的连接网络,加强陆海联运,提升省际物流通道效率,推动基础设施实现便捷高效互联互通。(下转第八版)(上接第七版)以浙南闽北省际交界区、闽粤经济合作区、闽赣产业合作示范区等为载体,加强与毗邻省份沟通会商,密切省际经济联系。促进闽东北、闽西南与邻近省份城镇联动发展,共同构建粤闽浙沿海城市群。

第十篇 坚持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双向赋能,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走在前列

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联动推进优城、强县、兴村,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释放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巨大潜能。

第三十九章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第一节 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

健全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建设协调机制,打造便捷高效的通勤圈、梯次配套的产业圈、便利共享的生活圈。推进都市圈内规划统一编制、项目统筹布局、政策协同制定,强化空间布局和土地用途跨行政区衔接。加快福州、厦门、泉州等中心城市提升能级,增强综合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其他城市提高辐射带动力,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统筹推进老城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引导城市人口和功能合理布局。

第二节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统筹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三大环节,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因城施策培育创新生态,提升城市产业创新策源力,依靠改革开放增强城市动能。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市政公用设施水平。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既有建筑、老旧小区、完整社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及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健全城市公园、绿道网络和慢行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安全建设,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网建设、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稳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保护城市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

第三节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健全非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放开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制度。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使土地要素配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变化规律。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

第四十章 高水平建设都市圈和区域中心城市

第一节 强化福州都市圈带动作用

发挥中心城市核心引擎作用,促进福州与周边市县协调联动发展,加快提升福州都市圈整体发展水平。支持福州立足省会城市功能定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落实福州新区“三区一门户一基地”战略定位,完善福州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区政合一、融合发展”,提升福州新区发展能级。支持莆田贯彻“四水四定”,以木兰溪治理理念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支持宁德开发三都澳,建设新能源新材料核心区,打造现代海湾城市。深化南平与都市圈其他地市交流合作。

第二节 高质量建设厦漳泉都市圈

发挥厦门、漳州、泉州各自比较优势,强化城市间协调联动,促进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推进厦漳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支持厦门纵深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提升经济特区整体对外开放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推进厦门临空经济片区和泉州南翼高新区联动发展。支持漳州加快建设古雷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支持泉州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

第三节 加快山区城市发展

发挥山区绿色生态优势,提升资源要素集聚能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培育山区绿色发展带。支持南平全方位绿色高质量发展,构建大武夷文化旅游圈。支持三明深化医改、林改、教改等特色改革,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样板。支持龙岩弘扬古田会议精神,打造闽粤赣边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第四十一章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第一节 推动县域分类差异化发展

立足县域主体功能定位,结合产业基础、区位优势、文化底蕴等,推动县域差异化发展。推动毗邻中心城区、城镇化基础较好的县在规划布局上逐步融入中心城区,发展成为拓展区。推动与中心城区有一定交通距离、人口和经济体量大的县域进一步强化与中心城区的快速交通连接,参照中心城区标准建设成为设区市副中心。支持普通县实施“大城关”战略,促进人口向县城集中。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合理安排建设重点和时序。

第二节 强化县域发展产业支撑

依托县域比较优势,坚持特色化、差异化、集群化发展,持续推动县域“四链”融合,滚动编制县域重点产业链图谱,每个县域培育壮大1—2条重点产业链,产业基础优势明显的发展3—4条。坚持培优企业与做强产业同向发力,培育一批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支持县域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第三节 以县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以县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推进集镇环境整治,改善县城普通高中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共同体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面向边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畅通城乡融合发展通道,持续实施“乡镇便捷通”、“邻县高速通”工程,推进“百乡千村万里路”工程,进一步完善城乡交通连接,推动千兆光网和5G网络向乡村延伸覆盖,着力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数智化平台。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稳步推进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推动资金、人力资源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优化城乡融合治理体系,依照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优化县乡两级管理权限,推动强县扩权、强镇扩权改革,巩固拓展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成果,稳慎推进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优化调整。

第四十二章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一节 做大做强特色富民产业

坚持打特色牌、走特色路,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富民产业,让更多地方“小特产”成为富民强县的“大产业”。深入挖掘闽茶文化内涵,开展“闽茶海丝行”等各类茶事活动,推进“三茶”统筹发展。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林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加快打造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培育“农业+”文化、旅游、康养、休闲、体育、研学等新业态新模式。

第二节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推进乡村建设品质提升,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强化村庄分类结果运用,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和发展方向。统筹利用农村存量设施资源,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等设施建设和维护。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整体提升村容村貌。

第三节 深化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赓续乡村历史文脉,深入挖掘弘扬耕读传家、崇礼亲仁等福建优秀传统乡土文化。保护传承戏曲曲艺、民俗活动、手工技艺等八闽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乡村工匠。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鼓励开展村跑、村舞、村歌等“村”字号群众性文体活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第四节 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三年行动,推动县乡村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全覆盖,强化干部人才支撑。发挥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专家、乡村振兴指导员等制度优势,大力培育“新农人”,推动高校毕业生参与乡村振兴,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增强村级组织动员能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规范乡镇、村权责事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办法,统筹规范面向基层的监督检查。

第五节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支持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民宿经营等适合家庭经营产业项目。建设农村就业服务体系,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常态化帮扶机制,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开发式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进市场化导向的消费帮扶,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盘活利用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让农民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专栏25:乡村全面振兴重大工程

“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开展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每年统筹整合资金支持一批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力争打造1000个以上示范村,带动全省1.4万多个村全面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行动:持续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和较大面积劣Ⅴ类水体,到2027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到2030年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强化农村公路与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的融合衔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应开尽开,引导推进单车道通村公路增设错车道,积极推进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到2030年力争农村公路里程突破10万公里,实现87%陆域乡镇30分钟便捷上高速。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持续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到2030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县域农村供水工程统管率保持100%。

第十一篇 着力打造“五张网”,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战略性、引领性、网络型、数智化,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发展和安全,完善覆盖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发展模式,着力打造交通网、能源网、大水网、信息网、物流网,建设集约高效、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巩固和提高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打牢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基础支撑。

第四十三章 打造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

第一节 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布局体系

加强交通运输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精准适配,推进补网强链提质,强化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全面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效益,构建重点功能突出、高效循环畅通的“通道+枢纽+网络”体系。加强与国家“6轴7廊8通道”交通网主骨架衔接,构建对接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中西部地区和海峡两岸“双通道”,加快建成省内“三纵六横两联”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打造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交通枢纽集群和南平、三明、龙岩区域性交通枢纽,基本形成设区市至福州、厦门2小时通达,两大都市圈内1小时通勤,市至县、县至乡1小时覆盖的“211”交通圈。

第二节 推动陆海空港高效协同

按照“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原则,统筹推动综合交通网络增量建设与存量盘活。强化畅通沿海、贯通内陆的高铁主通道,推动普速铁路提质升级,注重既有铁路的扩能、提质、增效、达速,推进都市圈城际铁路建设,构建客货并举、高普并重、功能互补、快捷高效的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加快形成“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提升高速公路通道能级、点线能力,加快普通公路补网扩面、延伸联通,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建设完善现代化的公路网络。加快形成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为核心的枢纽运输机场体系,构建干支线合理配置、航线运力高效利用的航空网络。以厦门国际枢纽海港、福州国际深水大港为核心,以湄洲湾港、泉州港为两翼,构筑分工协作的“两核两翼”总体发展格局,推进重点港区深水航道、自动化码头建设,打造现代化东南沿海港口群。打造福州和厦门机场、主要高铁客运站等立体换乘示范性枢纽,推进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延链,打通铁路进港进园区“最后一公里”,加快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紧密衔接、便捷换乘、集约高效的综合客货运枢纽。推动低空公共航路划设和起降、飞行服务保障等设施建设,实现低空飞行安全顺畅。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养护管理,实施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

第三节 促进功能水平提质增效

着力拓展综合交通网络功能,逐步构建海陆空“三位一体”的对外开放交通网、高水平互联互通的两岸融合交通网、服务全省现代化建设的区域干线交通网、支撑产业流通运行的产业联动交通网。加强道路交通智能调度,提升多层次运输方式换乘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运力、换乘、票务、信息、客运组织等无缝衔接和共享共用,创新一体化客运联运服务。发挥空铁、公铁、铁水、管水等多式联运组合协同效应,创新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货运组织模式,构建高效衔接、低碳集约的现代化集疏运体系。加强桥梁安全检测。推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与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技术深度融合,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力度,推进智能管控道路工程、智慧高速公路、无人集装箱码头示范区、智慧机场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设施绿色节能化改造。鼓励发展“低空+”新模式,持续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建设“一网管低空”的智能网联系统,提升低空安全管控能力和部门协同联动共管水平。

专栏26:交通领域重大工程

轨道交通网建设:加快推进漳汕高铁、温福高铁、龙龙铁路武平至梅州段建设,研究推进昌福厦高铁、赣龙厦高铁,谋划衢南三等高铁项目,建设温武吉铁路。加快福莆宁城际铁路F2、F3线,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建设,完善福州、厦门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网络。

民航建设:通航福州长乐机场二期、厦门翔安机场。开工建设武夷山机场迁建、龙岩新机场等项目。适时开展漳州机场、泉州新机场、宁德机场前期研究。

港铁联运:推进福州港后方铁路通道杜坞至樟林至透堡段、宁德漳湾铁路专用线、漳州港尾铁路等项目建设,加快厦门港后方铁路通道、福州长乐松下港铁路专用线、泉州石湖港支线等新建项目和莆田东站、厦门海沧支线等既有项目提质增效前期工作。

枢纽港建设:续建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14号、28—29号泊位,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号、11—15号泊位,厦门港翔安港区1—5号集装箱泊位、诏安港区1—2号泊位工程等。有序推进厦门港诏安港区进港航道、古雷炼化一体化二期工程配套码头、中国石油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等。

高速公路网提质改造:续建厦门第三东通道、福银高速长乐机场至马尾亭江段、沈海高速漳州龙海至诏安段扩容、潮南高速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三明段等。新建京台高速延平至闽侯段扩容、沈海高速宁德段扩容、沈海高速联络线泉(州)梅(州)高速公路泉州段、上饶至浦城高速福建段等,推进国道G228、G322等待贯通路段建设。实施“两通工程”和京台、长深、厦蓉等既有路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综合交通枢纽:打造福州长乐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厦门翔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和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

低空基础设施:加快厦门直升机场等一批通用机场建设,推进泰宁、宁化等通用机场前期工作。推进省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低空航路航线、垂直起降设施等低空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十四章 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保障网

第一节 强化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构建多元融合、协调发展能源供应体系,强化能源可靠供应能力。推动电力供应韧性更强、结构更优。积极安全有序建设沿海核电基地,合理布局清洁高效煤电等项目,协同推进海上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展,有序推动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优化系统调节设施建设,到2030年力争全省电力总装机达1.4亿千瓦以上,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打造省内“四纵四横”电网主干网架,将西部单回500千伏电网结构升级为双回路。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强化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省间电网灵活互济能力。增强天然气储运能力。保障天然气持续安全稳定供应。推进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闽浙和闽粤省际联通工程以及省内管网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打造安全、高效、畅通的天然气管网体系。到2030年LNG接收站年接收能力达1580万吨,天然气管网长度达2550公里。健全煤炭产供储销体系。稳定我省煤炭生产能力,加强与重点产煤省份和大型煤企合作,保障煤源供应。有序推动煤炭储备设施建设。

第二节 激活能源改革创新活力

构建公平开放、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体系,健全与新型能源体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深化电力市场建设,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创新绿色电力消纳机制,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能力。创新绿色用能模式,推动商业综合体、冷热电联供等综合能源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绿电直连。鼓励消费侧节能降耗,推动绿色用能模式新业态发展,提升工业、建筑、交通、数据中心等用能低碳化水平。推动能源技术创新突破,持续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第四代核电、电化学储能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多路径非电利用等前沿技术研发。探索推进海峡两岸能源融合发展,支持两岸企业开展合作。

第三节 提升能源产业综合实力

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技术。协同推进“风光储氢核”发展,打造我国重要的新能源先进制造基地、技术创新高地和应用推广高地。做大做强海上风电装备全产业链,有序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提升新型储能产业领先优势,完善“材料—电芯—系统—回收”全产业链条,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策源地和装备制造高地。加快电能替代,推进“电动福建”建设,加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船,推进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氢能产业创新发展,加快链群培育,拓展应用场景。支持先进核能产业布局,推进核能综合利用。

专栏27:能源领域重大工程

核电:建成投产漳州核电3—4号机组和宁德核电5号机组,开工建设华能霞浦核电1—2号机组和宁德核电6号机组,开展漳州核电5—6号机组和华能霞浦核电3—5号机组项目前期工作。

火电:建成投产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漳州古雷热电联产等项目,因地制宜推进福州电厂一期、湄洲湾电厂一期等到役机组替代项目建设。

水电:持续推动云霄、木兰、永安、华安、德化、漳平、南安等抽水蓄能电站及古田溪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启动寿宁下党、延平太平抽水蓄能项目核准建设,推进霞浦浮鹰岛海水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

风电:有序建设福州、漳州、宁德等近海海上风电项目,探索闽南海上风电基地项目示范化开发。

电网:建成投产闽赣联网工程,闽侯、莆南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争取开工长乐、闽南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等项目。

天然气:建设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福州至三明段、川气东送二线浙闽支干线(福建段),西三线东段与川气东送二线互联互通工程(仙游—闽清段)等项目,开展南平支干线前期工作。

第四十五章 打造安全韧性现代大水网

第一节 增强水资源配置能力

充分发挥“六江两溪”水源供给核心作用,增强山区、沿海区域水源调配能力,不断完善集约高效、空间均衡水资源配置体系。推进闽江口城市群、闽西南、闽东等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推动北部敖江、闽江、木兰溪连通,南部汀江、九龙江、晋江连通,实现“北水南调”、“西水东济”,盘活主要江河水资源,打造水网主骨架、大动脉。推进金门供水水源保障、马祖供水及水源保障工程建设,深化论证南平市优质水资源外调。全力推进一批大中型水库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已建水库加高扩容,进一步提高流域水资源调蓄能力。提升水利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节 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

强化饮用水水源及清水通道安全保障,加强“双水源”建设,推动福州、厦门、泉州等重要城市因地制宜设置多水源多通道保障供水,提升应急备用水源保障能力,探索建立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全省城乡供水“同水质、同服务”。实施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强化农村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到2030年,新建改扩建农村规模化集中式水厂50处以上,新建改建管网2万公里以上。统筹区域供水设施联建共享,完善城市和工业园区供水体系,推进离岛等缺水地区开展海水淡化工程示范。推进一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农田灌溉水源工程和灌排体系建设,实现全省灌区全覆盖。

专栏28:水利领域重大工程

引调水工程:加快漳州市东南部沿海地区九龙江调水、宁德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等工程建设。

大型水库:推进泉州白濑、宁德上白石、永泰龙湘、漳平浙溪等大型水库建设。

中型水库:加快福鼎溪头、沙县马岩、霞浦田螺岗、长泰湖珠、邵武周源等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推进古田黄田仔、霞浦吴坑、诏安哈溪、华安罗溪、新罗中甲等中型水库前期工作。

大中型灌区:实施北引等一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谋划论证三明西、朝阳等一批大中型灌区前期工作。

第三节 巩固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优化流域防洪工程体系,提高洪水风险防控能力。实施县城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力争实现设区市城区和县城防洪标准全部达标,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加快实施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持续推进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以及山洪沟和重点涝区治理。开展水库隐患排查,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海堤巩固工程,强化防潮综合治理,增强沿海重点地区防洪防潮能力。全力补充建设和更新改造水文站点,补齐雨水情监测短板。推广福州联排联调工作机制,提升一体化监测预警、调度管控能力。加快构建“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系统,持续推进数字防汛“千库联调”系统建设应用。

第四十六章 打造泛在高效新一代信息网

第一节 统筹部署信息采集设施

按照“省级统筹、市级协同、县级采集”部署,构建覆盖空天地海的一体化信息采集网。建立全省视频设备集约建管和影像资源共享调度体系,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视频资源分建统用机制。综合利用遥感信息技术、无人机装备及智能传感设施,打造省域时空数据“一张图”和物联感知“一张网”。搭建省级多源数据融合治理平台,推动视频图像、空天遥感、物联感知等采集能力的深度融合,赋能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等领域数智化转型。

第二节 优化升级网络基础设施

加速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千兆光网全域深度覆盖,开展万兆试点并逐步推广部署,持续提升高速无源光网络(50G PON)端口占比,到2030年每万人拥有5G基站达到50个。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演进(5G-A)规模商用,增强5G网络通感一体供给能力,支持第六代移动通信(6G)技术应用论证。以福州、厦门为全省通信枢纽,升级提速骨干网、城域网,扩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深化“IPv6+”技术应用。推动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优化“一局两站双海缆”的国际网络架构,构建高速传输、安全可靠的国际互联网通道。加快建设海洋信息通信网,完善海洋立体综合观测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推进卫星互联网应用和量子通信网络建设,融入国家下一代通信网络体系。

第三节 科学布局算力基础设施

统筹算力设施布局,推进算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普惠化发展。以数字福建(长乐、安溪)产业园为核心,规划建设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城市级数据中心,支持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协同打造两岸算力协作支点,有条件地区推进云边端协同发展,形成“一核两区多点”算网空间布局。加强高性能高质量智算资源供给。规范有序部署一批中型数据(算力)中心,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建设全省一跳直达的数据(算力)中心高速直联网络、云计算存储基础设施,支持采取购买、租赁算力服务等市场化方式满足算力需求,构建全省一体化算力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算力资源区域协作,开展闽数宁算“飞地”合作模式,全面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第四节 加快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

融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整体布局,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全省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体系。深化数据基础设施先行先试,推进福州、漳州、泉州等国家试点,打造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福建)区域功能节点。强化场景建设应用,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鼓励省内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机构)规范建设一批行业级数据基础设施。

专栏29:信息网筑基重大工程

协同高效的智能化信息采集体系: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共享调度平台。建设遥感数据采集体系和时空数据资源。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物联感知管理服务平台,打造省级物联数据资源池。

通信枢纽升级扩容工程:加快福州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升级,推动“海峡光缆1号”、“厦金”海底光缆系统和厦门、平潭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扩容工程建设。

一体化算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省一体化算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城市算力网。推进福建至长三角、粤港澳的一跳直达网络及省内数据中心高速互联骨干网络建设,打造市域1ms、省域5ms、到粤港澳及长三角枢纽等重点地区10ms、国家枢纽节点20ms四级时延圈。

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福建)区域功能节点,以及10个地市级、N个重点行业级的业务功能节点,构建全省“1+10+N”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框架。加快推进省级高质量数据集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福州“数联网”、漳州“智城融数”、泉州“海数丝途”等一批试点工程项目。

第四十七章 打造干支仓配一体运行物流网

第一节 建设高质量物流枢纽

持续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强化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平潭5个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间协同联动发展,提升各类型国家物流枢纽要素配置能力,培育枢纽经济的产业集聚生态。引导漳州、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区域物流集散中心与国家物流枢纽功能对接、联动发展。构筑两纵(福—莆—泉—厦—漳、南—三—龙)三横(福州—南平/宁德、泉州—三明、厦门—龙岩)物流主通道。

第二节 提高物流网络化运行效率

提高干线运输规模化水平,加快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深化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到2030年基本形成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发展格局。提升支线运输网络化覆盖面,推动铁路专用线进码头、进园区、进厂矿,加快疏港公路建设,发展“四定”航运支线,依托城市铁路场站、公路客运站、城市公交首末站拓展城市物流配送等服务功能,强化支线衔接功能。构建分层次专业化仓储节点,建设一批服务于产业集群的高标准仓储设施,加快建设“新三样”专用仓库堆场和接卸设施,聚焦城市生活物资保障建设智能化城郊大仓。(下转第九版)(上接第八版)完善末端配送网点,加快共配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冷链物流中心建设,推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优化城市前置仓布局,整合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升级物流基础设施,发展智慧枢纽、智慧港口、智慧货站、智慧园区、智能仓储。

第三节 深化物流领域改革创新

实施物流标准化行动,培育专业化租赁市场。推广新能源运输工具,进一步提高快递包装绿色化水平。支持企业建设物流数据服务平台,推动物流公共数据汇聚并依法依规向社会主体开放使用。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创新供应链协同运营模式,提升供应链集成服务水平。引导制造企业建立物流成本核算机制,完善社会物流统计体系。提高物流行业协同治理能力。

专栏30:物流网络建设重大工程

国家物流枢纽:加快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联运转运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与国家物流枢纽设施布局衔接,推动国家物流枢纽主营单位搭建信息平台,构建省内国家物流枢纽联盟。

多式联运重要节点:加快建设厦门前场、福州江阴、泉州黄塘、武夷山陆地港等项目,以及南平港延平新城港区临港物流园等项目。

大宗商品沿海通道:推动福州可门、漳州后石、莆田湄洲湾、宁德漳湾、泉州肖厝等港口谋划建设高标准煤炭堆场、仓储设施、多式联运接卸分拨设施。在福州、漳州、莆田、泉州粮食物流关键节点城市建设粮食中转和散改集设施。

大宗商品陆上通道:在南平、三明、龙岩等引粮入闽陆上通道,以及闽侯杜坞、南安官桥等粮食交易集散地,谋划建设粮食物流综合保障中心、“粮食加工+仓储+配送”项目。

第十二篇 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展现新时代八闽文化气韵和风采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凝练八闽文化历史脉络与核心基因,构建八闽文化标识体系,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省,凝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强大精神力量。

第四十八章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一节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和大众化、通俗化宣传普及。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加快建设社科强省,创新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高质量建设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培育打造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省重点智库。完善理论宣传工作体系,打造一批理论宣传品牌,深化“1+X”基层理论宣讲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新思想主题教室、实践示范基地和“省级理论进基层”等理论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工作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专栏31:新时代福建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宣传行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的主题主线,深入实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工程,构建立体高效传播体系,加大海外传播推广力度。

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行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深化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

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提升行动:完善学科体系建设,优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布局。加快学术体系建设,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夯实教材体系建设,健全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和使用机制。加强话语体系建设,推出更多观点鲜明、具有中国气派和福建特色的学术精品。

哲学社会科学平台创优行动:加大对省社科研究基地、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基础理论研究基地的支持力度,建设一批知名社科理论类报刊专栏。

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育行动:坚持党管人才,加强政治引领,着力发现、培养、引进、集聚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领军人才。

第二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不懈做好以文化人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提振新时代福建精气神,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实施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建设工程,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质效。推动文明乡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规范网络内容生产、信息发布和传播流程,推动网络视听和广播电视一体化监管,督促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主流舆论引导能力。

第三节 构建高效有力的国际传播体系

深入实施海丝人文交流工程,提升“鼓岭缘”、船政文化、南岛语族文化等国际交流影响力,办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重大活动。实施对外文化贸易“福船出海”行动计划,构建“清新福建”全球推介网络。建强福建国际传播中心、海丝海峡海洋“三海”传播中心等国际传播力量,用好各类“走出去”团(组)传播渠道,持续做强“四海传福”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创新传播载体和方式,加强国际传播重点基地建设和区域国别研究,加快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推动中国声音、福建故事全球传播,助力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

第四十九章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一节 繁荣文化创作生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创作更多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文艺精品和理论著作。实施新时代“闽派”文艺精品工程,营造良好文化生态,提升文化原创能力。推动“闽派”戏剧、诗歌、影视、文艺评论等蓬勃发展。做好版权作品登记等工作,服务全省版权创新、运用、保护与管理。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健全文化人才规划和政策,实施福建省宣传思想文化领军拔尖人才培育支持项目,健全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建设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

第二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文化惠民,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群众文艺团队建设。优化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水平。培育一批“八闽书房”,推进“书香八闽”建设。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建设新型广电网络,提升超高清内容制播能力,推动超高清端到端全链条发展。深化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推动各类文化场馆扩面升级、统筹利用,布局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优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农家书屋、剧场和演艺新空间等布局,因地制宜建好乡村(社区)戏台,打造“15分钟高品质文化生活圈”。推动传统文化设施改造升级,探索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提升线上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专栏32: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八闽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工程:深入推进《八闽文库》全媒体出版工程、海洋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闽人智慧”传播计划,每年扶持推动1—2部重点题材电影创作。推动建设福建省样书(古籍)展存馆。复排传统(经典)舞台艺术作品10—15部,完善地方戏曲剧种系统化保护机制。

公共文化体系完善工程:稳步推进福建美术馆、福建省图书馆分馆、福建省科技馆新馆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对现有逾1.4万个农家书屋实施分类管理,建立新的阅读资源供给体系。完善智慧图书馆体系,加强公共文化云建设。改造升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好用好全省广播电视节目共享平台,健全完善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

第三节 赓续创新八闽优秀文化

加强福建文脉研究阐释,系统化促进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妈祖文化、海丝文化等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实施文物保护“强基”工程,健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强化万寿岩等遗址保护研究利用。加大涉侨、涉台等特色文物和低级别文物保护力度。统筹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支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持续推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普查认定、公布挂牌。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闽南文化、客家文化(闽西)、朱子文化、妈祖文化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持续推进三坊七巷、华侨教育遗产等申遗工作,积极参与万里茶道、关圣文化史迹、中国近代工业化遗产(福州船政文化史迹)等联合申遗。实施新时代福建戏曲“经典传承”工程。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发挥“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优势,深化革命史料、革命文物研究阐释和展陈利用,扎实开展红色文化遗存调查、认定工作,构建红色文化宣传体系,打造红色旅游精品路线。

专栏33:特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闽都文化:统筹推进闽都文化保护传承与文旅商融合发展,推进“闽都文化”保护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强化“三山两塔一条街”的城市中轴线建设,建设“一轴多点”千年闽都活态博物馆。

闽南文化:推进厦门、泉州、漳州深化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建设,统筹推进研究阐释、保护传承、品牌塑造、创新融合发展、境外交流合作、国际传播力提升。加强闽南建筑和侨批、两岸家书等涉台、涉侨文物保护利用。

客家文化:保护客家传统聚落格局、风貌和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土楼文物保护利用示范。

朱子文化:以南平、三明等为重点区域,发挥“朱子诞育地”、“朱子文化发祥地”、“朱子学术思想成就地”资源优势,建好考亭论坛、中国朱子研究院等平台。

妈祖文化:开展“妈祖信俗”保护行动,建设全球妈祖文化数据库、数字博物馆等,推动建立妈祖文化全球传播媒体联盟。

海丝文化:紧扣月港遗址、泉州古城、闽东北廊桥等核心资源,研究创建海丝文化公园。

红色文化:统筹推进红色文化遗存抢救与预防性保护、本体与周边环境保护。用好古田会议、长征出发地等红色资源,做大做强一批红色文化品牌。深化福建中央苏区史、闽浙赣苏区史、闽东苏区史等研究,加强红色文献整理出版。

第五十章 加快培育文旅融合产业

第一节 做优做强文化产业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实施文化数智化战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升级工艺美术、新闻出版等传统文化业态,加快发展数字电影、网络视听、创意设计等新型文化业态。高质量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做强做优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健全完善影视拍摄服务体系。推进“文创福建”建设,优化提升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打造文化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深化拓展文化科技特派团,服务县域重点文化产业链建设。建强福州、厦门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快布局国家级、省级文化科技创新平台。加大文化经营主体培育,打造一批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

第二节 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深化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大力培育文旅新质生产力。实施全域文旅提升战略,培育世界遗产地文旅集聚区,壮大蓝色海丝、绿色休闲、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旅游带。推动建设福州都市圈文旅经济创新发展区、闽南金三角文化和旅游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区。开展景区“强基焕新”行动,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推动文旅与影视、海洋、生态、工业、体育、低空等融合发展,做热“闽派国潮”新业态,营造“闽式生活”新场景。建设一批滨海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培育一批文旅名县强县,推出一批旅游精品线路。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国际化水平,提高“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服务品质。

专栏34:文化旅游支柱产业培育工程

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提升:建设武夷山、泰宁丹霞、福建土楼、鼓浪屿、泉州古城5个世遗文旅消费集聚区。加快建设“山海画廊·魅力闽道”旅游公路。深挖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将非遗技艺、传统建筑、戏曲艺术、特色美食等融入景区开发。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文旅市场秩序。

“清新福建”品牌推广:组建“福建文旅宣推官”达人池,举办脱口秀推介、四季营销推广等活动。开展全球知名艺术家福建创作、“清新福建”全球文旅推介官认证、“小马可·波罗”福建文旅推介官全球招募与宣传等营销推广计划。

第十三篇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先抓好民生领域各项改革,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努力实现均等化公共服务、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双提升”,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厚植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民生根基。

第五十一章 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第一节 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产业、财税、金融、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建立产业就业共同体。实施“福见乐业”计划,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扩大新经济、新业态就业容量。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完善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对就业的影响,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第二节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织密就业服务“一张网”,建设就业公共服务网络,打造“闽就业”品牌。推进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和“网约式”零工平台建设,丰富公共就业服务渠道。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打造15分钟就业便民服务圈。搭建就业创业资源对接平台。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人力资源综合开发体系,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提供专业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加快流动人员档案服务数智化。完善就业失业管理,健全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就业援助。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第三节 稳定重点群体就业

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鼓励优秀退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通过返乡创业、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劳务协作“四轮驱动”,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开辟农民工就业新空间。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稳就业预警监测,健全就业帮扶响应机制,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个性化援助行动,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第五十二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一节 促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优化区域、城乡及学段间资源分配,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努力让每个孩子“上好学”。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3岁幼儿托育服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城乡学校帮扶机制,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差距。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统筹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办好综合高中。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强化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到2030年,所有县(市、区)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专栏35: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

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行动: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到2030年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5%以上。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推进义务教育强校提质,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深化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行动: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扩大县域普通高中对口帮扶覆盖面。到203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例力争达到80%。

第二节 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健全高校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和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加大对头部及优质高校优势学科的经费投入和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优势学科进入“双一流”建设范围。实施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工程,打造适配产业需求的特色学科专业群,建成一批高水平应用型高校。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完善“招生—就业—专业”联动机制,超常规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培育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加快存量学科专业优化整合。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加大力度引进境外高水平大学来闽合作办学。逐步提高普通高校生均经费标准,203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专栏36:头部及优质高校优势学科建设行动

“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计划:支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华侨大学等高校重点培育1—2个优势学科。推动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争创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泉州师范学院等高校争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面加强厦门大学等9所高校理论经济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等22个优势学科建设。

学科专业优化计划:聚焦科技前沿和国家关键战略领域,面向我省现代化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体系,增设急需紧缺的理工农医类专业,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慧制造、深海、低空等领域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加快建设海洋科学、健康与新医药、涉外法治等领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到2030年,优化10%硕博士学位点、新增15%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力争理工农医类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达到55%、60%以上。

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拔尖创新人才早发现早培养机制,加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建设。加强未来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等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深化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改革试点,持续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科技小院等,建好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

第三节 推动职业教育职普融通产教融合

深入实施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学校。推行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建好一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推动部分高职院校设置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办好少而精的中等职业学校,稳步推进中职与高职、本科衔接人才培养试点。实行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推动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提高专业适应性。

专栏37:职业教育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专项行动

省级“双高计划”:重点建设一批精准服务区域发展、支撑重点产业发展的A类高水平高职专业群,超常规布局一批面向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B类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到2030年,建成6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第四节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加强“大思政课”建设,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新实践育人形式,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门课程,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红色研学实践,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和待遇保障,实施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实施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项目等人才专项,支持高校引育高水平人才团队。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健全教育评价体系。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第五十三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推动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扩面提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取消在就业地、常住地、学籍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建立城乡居民连续参保、基金零报销激励机制。完善筹资政策,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保持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合理的比例结构。健全社保、医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增强社会保险体系可持续性。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政策。

第二节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完善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等制度。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和引导多主体参与、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更好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在产业集聚区、公共交通通达区周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加强保障性住房全流程管理,健全申请、准入、轮候、配租配售、使用、退出等管理机制,到2030年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2万套。

第三节 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进一步健全覆盖全面、分层分类、资源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机制和救助帮扶政策措施。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推动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型升级。健全“福佑蓓蕾”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加大孤残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支持有条件的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提升康复服务水平,拓展社会化服务功能。完善“普惠+特惠”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推进科技助残,提升残疾人健康服务能力,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系统推进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快建设一批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等设施,推广绿色生态安葬。

第四节 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优化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机制,拓宽安置渠道。完善普惠与优待叠加、待遇与贡献匹配、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保障制度,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福祉。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措施。提升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服务能力,完善优抚医疗康养体系。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改造,提升展陈和管护水平。加大八闽英烈事迹宣传推广,维护烈士尊严荣誉,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

第五十四章 推进健康福建建设

第一节 构建更具韧性公共卫生体系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构建“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医疗救治”三位一体的医防协同服务新模式。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快应急救治能力储备。加强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巩固地方病、寄生虫病消除控制状态。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措施,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完善血液供应保障体系,鼓励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深化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综合改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惠行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入村(社区)网络管理。

第二节 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深化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分级诊疗。实施医疗登峰计划。持续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国家高水平医院与我省医院合作共建,推广应用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诊疗技术。支持若干家高水平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全面建立巡回医疗制度。提升急诊急救和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紧缺领域发展。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加强全科医生、执业医师和护士队伍建设,提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水平,培养一批卫生健康领军拔尖人才。加强医疗卫生队伍作风建设,引导医务人员明大德、遵医德、守公德、严私德。巩固提升三明医改经验,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改革。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加快发展健康产业。

第三节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强化中医药“防、治、康、养”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合理规划中医医疗机构布局与建设规模。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中医药在基层使用推广,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立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深入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项目。提升中医应急和传染病防治能力。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中医药教育科研高质量发展,强化中医药重点学科和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节 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健全体育人才综合保障体系。对照全国运动会“全项目参赛”要求,补齐运动项目布局短板。全力推进“三大球”振兴发展,提升足球整体发展水平。积极申办全国运动会,提升全国综合性赛事承办能力和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广超慢跑、徒步登山等新兴健身方式,打造覆盖全年龄段的群众性特色赛事品牌,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基层体校改革和体教融合。深化“八闽名赛”培育工程,加快发展户外运动、赛事运营、运动康复等产业,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

(下转第十版)(上接第九版)

专栏38:健康福祉惠民重大工程

高水平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六家高水平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六家医院重大基础设施和设备更新建设。构建高水平科研与临床转化体系,推动研究型病房建设与重大医疗设备配置升级。

医疗登峰计划:开展省级临床医学中心能力进阶行动,强化区域救治与技术辐射能力。开展省级专病诊疗中心建设行动,推动医院专科特色差异化发展。推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实施人才引育行动,打造优质合理人才梯队。

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心理门诊、透析服务、县域中心(云)药房和集中(云)审方中心等建设。加强县区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药品供应和医学服务等资源共享,改善县级公立医院薄弱学科和乡镇卫生院设施设备条件。推动基层疾控机构设施设备配备更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县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推进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实现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项目建设全覆盖。建设一批“中医阁”。

全民体育共享工程:加强社区(乡村)运动角、球类场地、户外运动设施、体育公园等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青少年运动健身中心,统筹建好省体育局综合训练基地、省体校二期射击馆等重大项目,完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对社会开放机制。到2030年,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3%以上,县级青少年运动健身中心实现全覆盖。

第五十五章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大生育支持力度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落实生育休假制度,提升家庭生育养育意愿和能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实施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推广婚前医学检查、婚姻家庭辅导和优生咨询指导婚育“一站式”服务,降低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大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和早期发展指导,完善家庭育儿支持服务体系,探索医育结合新模式。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实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制度。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机制。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

专栏39:生育支持重大工程

全周期生育支持政策:孕前提供优生健康检查,孕期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报销产检费用,产后按规定发放生育津贴。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发放补贴。

普惠托育机构:到2030年,每个设区市和80万以上的人口大县均建成1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公办托育机构。通过提供闲置国有房屋、减免场地费用、发放建设补助等措施,降低社会办托育机构成本。

妇幼保健特色专科门诊:支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一批妇幼保健特色专科门诊。

第二节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展。完善并落实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法规政策,鼓励设立生育友好岗。保障农村妇女合法土地权益。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健全低收入妇女、留守妇女、老龄妇女等困难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近视、超重肥胖、孤独症等早筛早查干预。持续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和空间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和思想道德建设。完善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深化拓展“春蕾安全员”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 探索建设青年发展型省份

坚持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完善青年发展政策,健全覆盖青年需求的社会服务体系,更好吸引青年、留住青年。全面推动青年发展城市建设。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关爱困境青少年群体。鼓励青年成长成才,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

第四节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养老服务。鼓励中心城区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推广综合照护服务模式,将专业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增加家庭养老床位。推进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失能失智老年照护体系,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大力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农村留守、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推动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等开设老年医学科。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邻近或整合设置,鼓励组建医养联合体。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惠及更多疾病终末期患者和家庭。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质效。

第五节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拓展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工作岗位。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年产品提质扩容和研发攻关,加快发展智慧养老、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办好老年大学,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持续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推动涉老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简便易用。强化老年人优待和权益保障,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

专栏40:老年健康服务重大工程

“福见康养”公众服务平台:一站集合各级各类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托育服务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有关服务信息,实现养老托育服务“一键上门”、行政审批事项“一键办理”。

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项目综合试点:引导试点地区统筹平台应用、企业培育、人员培训、标准完善和宣传推广,实现“直约式”一键点单服务。

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实施老年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口腔健康、听力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应对老年期痴呆福建行动,推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认知功能初筛和干预。每年对试点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

第五十六章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效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省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基本质量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可承受能力,适时增加免费学前教育、育儿补贴等服务事项,提高服务标准。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努力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支持各地建立健全存量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利用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第二节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规划、投入、监管等职责,保障教育、医疗、减灾救灾等重点民生领域投资。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健全“钱随人走”、“服务可携带”的转移接续机制,采取跨区域协同办理等方式,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

第十四篇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接续实施生态省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推动生态环境高颜值、经济发展高素质和人民生活高品质齐头并进,着力在美丽中国建设中走前头、作示范,擦亮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绿色底色。

第五十七章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第一节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三多”改革,推进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拓展林改“武平经验”,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持续完善生态司法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南平、三明等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支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应用。创新多元化保护补偿机制,持续实施闽江、九龙江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和汀江—韩江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动仙游、永春、建宁国家级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改革。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提升督察支撑保障能力和监测监管现代化水平。

第二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完善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健全覆盖全域的“查测溯治管”、资源开发补偿和利益分配共享等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健全监测、监管、执法“三联动”机制。开展新污染物协同治理试点,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风险管控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完善河湖长制、林长制。探索建立闽台海洋环境监测、预警与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闽赣共建武夷山国家公园,加强闽赣、闽浙、闽粤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协作。

第三节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落实绿色转型财税制度,加强绿色税费跨部门协同共治,落实支持资源节约和绿色产品使用的税收优惠。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生态信用+绿色金融”的产品与服务。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引导各类资本扩大绿色低碳领域投资。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落实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创新海洋碳汇发展机制。

第五十八章 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第一节 全面推进美丽福建建设

厚植金山银山潜力,一体推进“美丽系列”建设。推动“六江两溪”等重点流域构建上下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将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统筹纳入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整体布局,分级分类推进建设。着力打造更多全流域美丽河湖、全市域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持续扩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覆盖面,基本建成美丽福建,形成一批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标志性成果。

第二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巩固和优化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落实分级管控和分区管控。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开展重点区域林相改善,加强天然林与生态公益林保护修复。到2030年,全省森林蓄积量达9.5亿立方米以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跨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持续实施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专栏41: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深化拓展长汀水土流失治理、闽江河口湿地保护等重大实践,加强武夷山脉、戴云山脉等重要生态区位和生态脆弱区域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生态功能提升,加快泉州等地历史遗留矿山治理。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行动: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世界地质公园生态保护和修复,保护修复兴化湾、漳江口红树林和围头湾、泉州湾、天宝岩等候鸟迁飞通道。

重点生态资源保护行动:深化“林长+警长”机制,加快构筑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体系,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

第三节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深化山海全域污染防治,接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县级城市PM_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世卫组织第三阶段目标(15微克/立方米),福州、厦门空气质量保持全国重点城市前列,推动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大气数据实时共享和污染联合预警。全面推进闽江、九龙江、木兰溪等大江小河保护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水分质分流处理和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巩固提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持续推进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优良水体比例保持全国前列。统筹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进一步降低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巩固提升优良海水比例。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有序推动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稳步降低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加快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噪声污染治理。

专栏42:环境治理重大工程

蓝天工程: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加强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

碧水工程: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接续推进重点产业园区污水管网明管化改造。实施筼筜湖综合治理六期、漳州台商投资区厂网河湖一体化生态综合整治、莆田闽中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宁德东侨门下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碧海工程:推进集中连片提水式海水养殖、池塘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海域超规划养殖动态清零。实施环三都澳区域污水处理厂尾水湾外深海排放工程等项目。

净土工程:全面推进农用地污染溯源整治,扎实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治理、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到2030年升级改造30座及以上中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封场整治10座及以上生活垃圾填埋场,不断提升垃圾收运能力。

第四节 筑牢美丽福建安全底线

提高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农业、健康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气候韧性,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和动植物疫情,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环境应急、核与辐射监管等能力提升工程,打造环境应急物资2小时保障圈。强化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推进化工园区环境安全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

第五十九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一节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

坚持政府约束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于2030年前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落实地方碳考核有关要求,压实碳排放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行业碳排放管控机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理要求,协同推进产能治理和碳排放双控。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管理制度,完善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机制,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建和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快制修订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推进全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推广碳账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夯实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基础,积极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高质量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建设,开展碳计量科研与技术攻关,不断完善碳排放核算制度体系。

第二节 深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增效

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以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开展源头低碳减排行动,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实施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等项目,支持节能降碳先进设备推广应用。开展过程降耗提质行动,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和节能降碳改造示范项目,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开展绿色照明行动、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开展末端固碳增效行动,推进实施全流程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示范等项目。健全重点领域能效诊断机制,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快节能降碳标准更新升级。

第三节 分类施策推进低碳零碳试点

加快碳达峰试点建设,建立国家级试点引领、省级试点扩面的梯次推进机制,支持南平市、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快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园区、公共机构建设。系统推进零碳工厂和园区建设,探索完善零碳园区建设体系,支持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同翔高新城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开展一批零碳外贸出口型园区、零碳高载能型园区、零碳数字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因地制宜发展清洁电力直接供应模式。稳步推进湄洲岛“近零碳岛屿”、平潭零碳国际旅游岛建设。

第六十章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五节一循环”等农业绿色发展模式。鼓励发展海上粮仓、文旅康养等生态效益型经济,支持三明、南平、龙岩等打造“林业+康养”产业集群。创新开发低碳旅游、智慧文旅等产品,推动“茶旅融合”、“竹旅融合”、“渔旅融合”。健全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拓展“以绿制绿”产业场景,打造节约循环、绿色低碳的产业供应链。大力发展绿色技术咨询、绿色产品认证和推广等绿色服务。壮大碳计量高端装备制造、标准气体生产、“双碳”能力培训等绿色新兴产业,推进海峡两岸融合“双碳”产业园建设。鼓励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做强做优符合当地自然条件、与生态环境相得益彰的绿色产业。

第二节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全面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到2030年单位GDP用水量下降7%,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农林废弃物收集体系建设,强化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提升大宗固体废物利用水平。完善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利用体系。推广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利用模式。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及废旧动力电池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健全再生材料标准认证制度和溯源管理体系。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纺织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

第三节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加大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文化纳入国民教育、企业文化、社会文化建设体系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等。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广“以竹代塑”产品,着力培育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价值观,引导公众主动践行生态文明社会责任,加快形成全民生态自觉。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稳步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丰富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打造更多绿色消费场景,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鼓励企业提高设计和制造水平,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深化“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第十五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

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打造社会更加有序、基础更加牢固、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满意的平安福地,巩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安全屏障。

第六十一章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坚持以战略为先导、政策为抓手、法治为保障、网络防控为落脚点,巩固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应变能力。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促进全链条全要素协同联动。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防各领域风险传导演变,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依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生态、核、深海、低空等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加强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斗争,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加强新技术在国家安全领域应用,提升科技赋能国家安全水平。强化国家安全教育,筑牢人民防线。

第六十二章 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保障粮食安全

实施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不断提升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能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深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切实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强撂荒地治理利用。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和运作机制,健全粮食监管新模式,增强粮食储备调控能力。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推进应急保障资源优化整合,提升粮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持续拓展“智慧闽粮”平台功能,推动数智赋能粮储工作。推进粮食节约减损行动,实施全谷物行动计划,提升全民节粮意识。建设农资储备省域库。

专栏43:粮食安全保障重大工程

高标准粮库建设工程:通过“退城进郊”、拆旧建新、老旧粮库多点撤并、库区闲置用地扩建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粮食储备库建设,新建高标准粮库仓容50万吨、提升改造仓容300万吨以上。

绿色仓储改造提升工程:加强粮库气密性和保温隔热升级改造,推广运用制冷控温、内环流控温、气调储粮等绿色储粮新技术,实现地方储备粮绿色储粮技术应用覆盖率达95%以上。

粮食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通过资源整合、适度改建、适时新建等方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有序衔接、协同联动,提升粮食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第二节 保障能源资源安全

加强能源产供销储体系建设,增强能源资源储备能力,完善天然气供应体系,提高天然气调峰能力,强化电力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健全能源设施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油气管道、重要输电通道、电力设施保护,推进新型储能电站安全建设。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储备,推动矿产地储备建设,提升矿产资源应急保供能力和水平。

第三节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加强产业核心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难题,减少对外依赖。针对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建立“白名单”制度,提升供应链抗风险能力。建立重点产业供应链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健全关键原材料、核心零部件储备制度。

第四节 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活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纳入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加强金融安全监测评估和风险预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支持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资本补充,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和减量提质。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企业信贷风险和债券违约风险。全力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统筹做好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持续推动重点中高风险房企“一企一策”金融债务风险化解。完善地方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加快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

第五节 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

深化网络安全综合治理,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审查、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等基础制度。构建全省网络安全防御体系,防控重大网络安全风险。优化“数字福建安全大脑”功能,加强网络应急一体化指挥能力建设。加大“净网”、“护网”等网络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支持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推动重点行业容灾备份体系建设,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和新技术新应用网络安全防护。优化提升省级政务数据灾备能力,构建“多地多中心”灾备体系。健全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保护数据主体合法权益。

第六十三章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第一节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巩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与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溯源体系建设,强化源头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问题产品召回制度,深化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农残治理,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加快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药品检验实施能力提升”、“公安食药检验鉴定能力提升”工程。落实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第二节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建立各行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加快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领域高风险工艺和设备淘汰更新。完善道路交通、铁路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公安交通管理数字提升工程。全面规范沿海船舶管理。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健全“互联网+”监管执法支撑体系。(下转第十一版)(上接第十版)

第三节 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完善人防与技防并重的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推广无人机空地一体化监测预警和综合巡查服务,加强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建好管好用好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多元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管理,巩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物资储备网络,健全多元化应急物资快速调拨投送机制。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基层应消一体综合救援能力和全社会防灾避险能力。健全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和风险分担体系。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消防设施智能感知联网能力建设。

第六十四章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一节 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

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圈层查控提升、单元防控提升、要素管控提升和整体防控提质工程,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提高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全面实施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推进智慧公安“警跃计划”,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治安防控数智化治理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侦查中心、基础管控中心建设,健全新形势下反恐怖综合防控体系、精准预警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加大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到2030年八类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保持在98%以上。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

第二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理政策和法规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完善激励褒奖机制,擦亮新时代“八闽志愿行”品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第三节 提升新兴领域治理效能

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深入实施新兴领域党建“五大工程”。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健全商圈楼宇和园区党建体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健全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关心关爱困难、弱势群体,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

第四节 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军门社区工作法,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加强全省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升级优化“信访云”,规范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十五章 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推动军地协同发展,服务推进跨军地改革,完善涉军议事协调体制机制。深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促进军地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做大做强国防科技工业。加快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深入开展动员潜力核查,加强运输投送、海上动员、通信保障、资源供给、综合防护等动员能力建设,持续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快国防动员能力建设。统筹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体系,深化力量队伍、重要设施和通用装备共建共享。加强城市人民防空建设,完善人防疏散体系,加大重要目标防护和军事设施保护力度。推进“智慧海防”建设,提升海防综合管控能力,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完善军地联合教育培养体系,优化军地人才配置使用方式,强化军地人才评价激励。加强支前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军事后勤保障能力。完善新时代双拥工作机制,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满堂红”、“七连冠”。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十六篇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建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善法治体系和监督体系,一体推进法治福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打造法治高地,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稳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民主法治保障防线。

第六十六章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第一节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

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丰富各层次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化拓展“为闽协商、为民服务”特色品牌建设,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

第二节 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

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沟通联络机制,引导全省统一战线围绕中心献计出力。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快建设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打响“福籽同心爱中华”福建民族工作品牌,促进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支持国家民委“共同现代化试点”建设,以“和美村寨”助推民族乡村振兴,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宗教中国化和宗教工作法治化。围绕争取人心加强港澳台统战工作,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和台湾爱国统一力量。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妇女事业发展政策保障。

第六十七章 深入推进依法治省

第一节 持续加强立法工作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特色领域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遵循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形式,开展“小切口”、“小快灵”、“区域协同”立法。完善立法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法规规章动态清理机制,推进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健全党内法规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衔接协调机制。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解读工作。

第二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带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政策文件动态清理、评估、督促检查机制,深化依法审计。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数字政法建设,推进省级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打造集数字法院、数字检察、数字警务、智慧司法为一体的政法智能化矩阵。

第三节 巩固提高司法公信力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完善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落实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持续优化推广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和行政案件1小时快办机制,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依法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起居、医疗卫生、通信、会见等基本人权。践行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统一全省社区矫正执法标准,提升安置帮教规范化水平。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决定执行制度、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第四节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实施“九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全民守法普法长效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深化“蒲公英”法治品牌建设,提升普法宣讲和志愿服务工作质效,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新时代福建148品牌”建设常态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培养更多高素质实战型法治人才。完善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法规、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第六十八章 完善监督体系

第一节 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统筹推进省委巡视、市县和省直单位巡察、对村(社区)巡察。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监督,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实施廉洁文化建设工程,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

第二节 构建全流程执法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坚持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用好监督结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试点。

第十七篇 健全实施机制,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构建制度健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划制度体系,形成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强大合力。

第六十九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一节 强化党对规划实施全过程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完善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促进形成分工明确、协同联动、广泛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格局,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规划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和规划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发展党内民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深入实施新时代“堡垒工程”,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近邻党建工作机制,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节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万众一心、勠力进取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打造党性过硬、视野开阔、善于创新、真抓实干的干部队伍。深入开展向谷文昌、廖俊波等同志学习活动,持续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本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规划任务敢闯敢试,以实绩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第七十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第一节 强化发展规划统领作用

加快建立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市县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突出省级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进一步聚焦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具有全局影响的重大政策、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工程项目,为各类规划系统落实省级决策部署和战略安排提供遵循。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政策,应当符合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方向、区域发展和空间格局优化方向。重大生产力布局和自然资源、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的制定,应当服从发展规划,服务于发展规划的实施。

第二节 做好规划衔接协调

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省级其他规划服从省级发展规划,相关规划互不矛盾的原则,构建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规划衔接机制。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规划,报批前须与省发展规划进行统筹衔接,确保各类规划与省发展规划在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协调一致。加强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落地。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精简数量、提高质量,根据地方实际建立完善市、县全口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避免交叉重复、增加基层负担。

第七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第一节 提升规划实施质效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制定分解落实实施方案,明确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加强部门之间和省市之间的横向和纵向协作。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安全保障等领域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抓落实的任务链责任链,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确保如期完成。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领域任务,主要依靠发挥经营主体作用实现,各地区、各部门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完善年度计划落实规划的机制,年度计划要贯彻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

第二节 强化政策协同保障

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撑、其他政策相协调,着力构建发展规划与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确保各类政策同向发力,符合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增强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政府投资计划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金融政策要积极支持发展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规划引导,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优先保障重大工程和民生项目建设。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监测结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发展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健全规划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规划,经评估确需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修订时,须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四节 创新实施管理方式

发挥信息化在规划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和数据资源,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及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对核心指标、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进展的实时数据采集与分析,提升监测的时效性与精准度。运用人工智能与预测模型,对规划实施中的潜在风险与偏差进行智能研判与早期预警。充分发挥全省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推动规划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归集共享,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效率。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砥砺前行,乘势而上、团结奋斗,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奋力谱写新征程新福建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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