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陈国雄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王孔纪、何文燕、薛世光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肖庆亮、陈霖、陈宝林、林莹(女)、林三凤(女)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