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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金种 耕筑安粮

——福州知识产权法庭以专业审判护航种业振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六批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R900”水稻品种行政处罚案成功入选,该案系此次入选的唯一行政案例,成为福州法院以高水平司法护航种业振兴的生动实践。福州知识产权法庭立足福建种业发展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战略,构建司法主导、行政协同、社会参与的种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局面,以法治之力守护农业“芯片”。

司法服务沉一线。种业维权等不起、慢不得。福州知识产权法庭主动将司法服务送到种业生产最前沿,在三明设立巡回审判点,就近、集中审理三明地区种业侵权案件,降低种业企业维权成本,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指导设立“福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永泰分中心”,推动司法保护与县域种业生产布局精准咬合,打造“巡回审判点+知产保护分中心”的辐射式保护网络,让种业企业和农户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专业司法服务。

多方协同聚合力。独木不成林,一花难成春。福州中院深化府院联动、区域协同,构建起“刑民行一体、府院企联动”的种业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在部门协作上,福州中院与福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共治。在区域协同上,福州中院牵头闽东北六地法院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完善会商研判机制,统一种业侵权案件法律适用与执法裁判尺度,实现种业司法保护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闽东北全域种业保护强大合力。

专业支撑破难题。种业案件技术性强,鉴定难、比对难、认定难。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迎难而上,组建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专家库,为案件审理中涉及品种鉴定、技术比对、侵权认定等关键环节提供专业支持。积极推动跨区域司法协作,实现技术调查官跨区域共用共享,以专业资源互通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强化司法专业输出,通过开展专题授课、发布典型案例、送法进企等活动,多措并举提升种业从业人员、基层执法者及农户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源头筑牢种业侵权防范防线。

(曾凤 余凌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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