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一、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二、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三、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四、福州市南湖南片区配套道路工程、南湖南片区路侧绿化工程、福州市火车南站东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工程(二期)、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工程(一期)、南湖公园工程、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五(交通场站项目)、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五(福州南湖片区韧性城市提升改造工程)、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五(宗教地块))现定于2026年5月22日进行安置高宅花园、三江·尚隽、黄山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地的被征收户回迁选房,请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被征收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选房;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被征收人不参加本次选房。选房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看房时间:2026年5月19日、20日(9:00—11:30、15:00—17:00)。看房地点:永南路湖滨府南湖片区项目部。
二、选房时间:2026年5月22日(8:30开始);选房地点:永南路湖滨府南湖片区项目部。
三、看房、选房时被征收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选房顺序号原件。若本人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选,受托人还必须另外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具有法律效力的关系证明、委托书原件。
四、如被征收人未按公告时间到场选房,也未委托他人代理选房的,或者到场后未携带第三点规定的材料,或者到场后拒绝参加选房的,一律由现场镇或村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监督下代为选房。(具体事宜请参见选房现场《回迁选房须知》)。请各位被征收户互相转告,准时到场参加!
特此通知。
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