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昭)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14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5月25日至26日在福州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稼汉主持会议。副主任林宝金、檀云坤、袁毅,秘书长黄新銮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黄新銮作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省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建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福建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修改稿)》《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泉州市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条例》,南平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平市廊桥保护管理办法》;审查和批准《福建省“十五五”生态省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草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发挥祖地文化优势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