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烟头毁掉一片林,嫌疑人心怀侥幸,徒然换来几个月的煎熬,最后还是落网了。”25日,明溪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喻凌云告诉记者。
火灾是今年1月发生的,地点在明溪恒丰林业责任有限公司林场。过火面积40余亩,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企业直到3月才找到疑似人为纵火的证据,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报案,没想到,公安部门竟然破案了。
喻凌云承办此案,他介绍,案发山场偏僻,人烟稀少。由于时间跨度较大,现场环境已发生改变,痕迹、物证可能灭失,现场勘查难有收获。时过境迁,也很难通过走访排查周边村民获得相关旁证。
那么,“零线索”案件从何入手?可行的路径是开展图像侦查,逐一查看案发区域监控。
喻凌云和同事兵分两路行动,一方面加强进出林场道路沿途勘查,另一方面调取周边所有可能覆盖案发区域的监控,从视频画面里一帧一帧地抠出可能出现的蛛丝马迹。整理出来的视频时长足有上百个小时,填满了几个硬盘,在电脑屏幕前一盯就是好几天,民警为此安排了轮换班次。
努力终于有了回报。在案发时段,有3个人影出现在画面中。
喻凌云说:“其中一人骑着电动车,车上携带锄头,可以推测是进山作业。事发林场道路通往宁化、夏坊等方向,通过研判比对,这个人不是本地村民,我们把他列为首要排查对象。”
4月14日,当看到警察上门时,宁化泉上镇村民陈某的语气如释重负:“你们还是来了。”
据陈某交代,火是他不小心点燃的。
今年1月,陈某在位于夏坊中溪村的明溪恒丰林业责任有限公司林场中挖笋,随手将未掐灭的烟头丢弃,不承想引发山火。他尝试灭火,但火势很快失控。惊慌失措之下,陈某逃之夭夭。回家后,他没有对任何人提起此事,希望不了了之。
然而,闯下如此大祸,心里又怎么能轻松?陈某对民警说,那天之后,自己每天寝食难安,每次看到警车路过,或者听到有人敲门,心就提到嗓子眼。也许是惊惧过度,前段时间他病了。
“我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与其天天提心吊胆,早点面对也好,真是不应该在林区抽烟。”陈某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