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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评弹·锐评

打通“退路”,让市场新陈代谢更顺畅

□本报记者 黄筱菁

在这个充满机遇的时代,每天都有无数新的经营主体诞生。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全省新设企业11.83万户,同比增长18.59%。

“证照联办”让准入准营更高效,“一窗通办”让群众办事少跑腿,个转企“一件事”让个体户升级更顺畅……近年来,我省纵深推进注册审批业务集成改革,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腿次数,为经营主体“进得来”铺就了一条高速路。

便捷的“入口”有了,但一个良好的市场生态,还需要有畅通的“出口”。经营主体规范有序退出,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良性循环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注销便利化改革,经营主体退出效率不断提升,但仍有部分经营主体因投资人死亡、注销或被撤销而陷入注销难困境。注销难长期存在,容易催生大量“僵尸企业”,不仅占用市场资源,更影响市场自身的新陈代谢。

为有效破解投资人缺位引发的经营主体注销难问题,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规范实施经营主体“代为注销”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创新推行“代为注销”制度,着力补齐特殊情形市场退出制度短板。

“代为注销”是指经营主体股东(出资人)死亡、注销或被撤销,导致经营主体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股东(出资人)股权(出资权益)的全体合法继受主体或者该股东(出资人)的全体投资人代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制度。该《指导意见》划定了经营主体“代为注销”的三类适用情形,即自然人投资者已死亡、非自然人投资者已注销或被撤销、分支机构的隶属经营主体已注销或被撤销等,细化规范“代为注销”申报主体、办理流程及材料规范,破除特殊情形下经营主体无法正常清算注销的障碍。

制度落地实施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成功化解了多起长期悬置的经营主体注销难题。例如,在厦门,一家美容公司股东因病身故,难以办理注销登记,企业陷入了退出困境。针对该企业特殊情形,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启动“代为注销”,全程指导身故股东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继承公证,引导继承人履行代为清算、注销申报等职责,顺利完成该公司注销登记。

这一制度的意义,不止于为单个经营主体打通退出的“最后一道闸门”,还在于其与我省近年来持续深化的注册审批业务集成改革相互呼应。过去,营商环境改革多聚焦于准入环节,退出环节的制度供给相对滞后。“代为注销”制度的推出,将服务链条延伸到了市场退出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依法分类施策、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切实降低了经营主体的退出制度性成本,实现了经营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闭环。

从“进得来”到“活得好”,再到“退得出”,每一个环节的改革突破,都在为市场循环减阻提速,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清障除碍。这不仅是营商环境从好向更好迈进的积极探索,更意味着广大经营主体办事的透明性与可预期性得以显著提升,企业能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心无旁骛深耕主业。

观照现实,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进来易、退出难”现象。对此,一方面要持续深化经营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探索形成覆盖不同类型企业、不同情形的分类退出体系,构建多元化、差异化的退出路径,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退出的具体条件和操作流程;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协同,打通跨部门数据壁垒,推动注销涉及事项“一次办、高效办”等,不断提升退出便利化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期待“代为注销”等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更多“小切口”改革撬动营商环境“大优化”,进一步涵养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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