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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从“蒲公英”现象看福建普法的创新路径

□本报记者 刘志雄

6年时间,从一间会议室里的7名党员,到遍布八闽的18.2万余名注册志愿者、5450支普法小分队。这组数字背后,是“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交出的答卷。

数字是枯燥的,但数字背后的逻辑值得深思:一个由党支部会议催生的普法品牌,何以在短短数年内星火燎原?

答案首先藏在“品牌化”三个字里。

普法工作长期面临一个尴尬的情况: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志愿者穿着五花八门,群众分不清来者是推销员还是普法员。“蒲公英”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这支队伍一个统一的身份:专属Logo、“蒲小法”动漫形象、蓝色马甲、统一徽章。别小看这件蓝马甲,它解决的是信任问题。当群众看到那朵熟悉的蒲公英图案,就知道这是来送法律知识的人。品牌化的本质,是把一次性的普法活动变成可识别、可持续的法治符号。

但仅有符号远远不够。

普法最难的是什么?不是没人讲,而是讲了没人听。传统的“摆摊发传单”,群众拿了就走,效果有限。“蒲公英”的做法是精准回应需求。针对老年人,有“银龄卫士”防诈骗;针对渔民,有“海上蒲公英”在渔排上讲海洋权益保护……普法的对象千差万别,用一种腔调对所有人说话,等于对所有人都不说话。“蒲公英”的可贵之处,在于它让法律从文件上的条文变成了不同群体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常识。

更值得关注的是它的社会化路径。

过去普法常常被理解为“政府的事”,普法办发文、各单位执行,是一条单向的行政链条。“蒲公英”做的,是把普法从“政府主导”推向“群众共创”。18.2万名志愿者来自各行各业:退休法官、在校大学生、社区干部、企业法务。他们不是被行政命令驱动的,而是被一种参与感吸引进来的。当普法的主体从“他们”变成“我们”,法治精神才算真正找到了扎根的土壤,才能真正从口号变成信仰,从文件走进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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