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中宪第,俗称“九十九间”,坐落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延平东路,系石井人郑运锦往台湾经商致富后,于清雍正六年(1728年)回乡始建。清乾隆年间(1736—1795年),其长子郑汝成由贡监生授州司马加五级并诰封中宪大夫,其间又进行扩建,形成规模宏大的建筑群,故称“中宪第”。
建筑群由主厝、东护厝、西护厝、西重护厝、万化堂、演武厅、书轩、小姐楼、花园等组成,占地面积约5172平方米。花园内布设水榭、亭阁、假山、月亮潭、曲桥等,动静相宜,错落有致。主厝为四进,坐西南朝东北,中轴线自北向南依次为门厅、大厅、中厅、后厅。大厅面阔五间,进深五柱,穿斗减柱造木构架,硬山顶。主厝各进设边门经过雨亭通东西护厝,西重护厝外侧建花园、书轩、演武厅、小姐楼等建筑。中宪第建筑群布局井然有序、功能分区完备,厝内木雕工艺精美,题材寓意丰富。
郑运锦在台经商时,乐善好施,与当地人民结下深厚情谊,故中宪第落成之时,台湾知府派人专程贺送“恩伦世宠”大匾悬挂于厅堂。中宪第建筑群融合闽台两地营造技艺,见证闽台商贸往来,是研究闽台关系史和闽台古建筑的宝贵实物资料。2013年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福建省文物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