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理论周刊·文史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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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波冤魂 前车殷鉴

□池秀梅 董立功

中兴轮惨案沉船

1948年2月28日,厦门发生一起特大海难,中兴轮在晋江安海开往厦门的途中遭遇匪徒抢劫后沉没,船上有乘客300多人,其中200多人罹难,史称中兴轮惨案,这是福建航运史上黑暗的一天。时人称该惨案“为二十年来闽南航界一大惨剧,死者之惨,生者之痛,虽战后之麻木社会,亦为之震动哀悼”(《星光日报》1948年3月5日)。

因为死难者众多,且多为华侨和归眷,惨案引起社会巨大震动,国内主要大报及海外媒体(尤其是新加坡、菲律宾等地)极为关注。今年距惨案发生已75年,笔者史海钩沉,力图还原这段惨案始末,以资悼念。

枪战覆舟

据《近代厦门社会掠影》记载,中兴轮是厦门锦昌船务行经营的一艘客轮,于1946年元旦建造完工后开始下水开航。厦门市工务局批准该船可以载客220名,另船员20名,共计载人240名,载货25503公担。在惨案发生前,厦门航政处审核给证时又作调整,批准载客168名,员工20名,共计载人188名,载货28.25吨。该轮先是往返于厦门同安,后来改航厦门至安海之间。

1948年2月28日中午12时,中兴轮由晋江安海起碇返厦。土匪陈镭、纪染等一行10余人乔装成旅客先行登船,打算伺机劫船。国民党福建保安第一团第三大队长汪明远及随同共6人正巧临时改乘此船。匪徒见情况有变,紧急密议,商定以鸣笛为号,先消灭保安队,再继续劫船。下午2时左右,汽船行驶到大嶝的桑沪、阳塘海面时,一艘接应土匪的帆船向中兴轮疾驶而来。中兴轮内有匪徒吹笛一声后同时开枪,射中汪明远的左额。保安队员立即拔枪还击,双方展开激烈的枪战。

混乱中,一名验票员当场遭土匪枪击身亡。船舱内乘客乱成一团,惊慌躲闪。人群逃窜导致轮船重心不稳,开始倾斜,海水灌入船舱。乘客中有的站立不稳被甩入海中,有的随手抱着木头或其他东西跳下海,有的会游泳直接跳海求生,其余的躲入舱中。船舱渐渐灌满海水,大概10分钟后便开始沉没,旅客或浮在水面或随船沉海。

救援迟缓

惨案发生大概1小时后,附近有大嶝居民目睹海难,于是驾驶10余只小船前往救援,结果只救回八九十人(其中包括保安队士兵两人,并发现有两名将枪绑在大腿上的匪徒)。顺庆轮、凯歌轮也经过惨案发生地点,却见危不救,径自离去。

惨案发生时厦门治安机关一无所知,直到当日傍晚6点多钟顺庆轮返回厦门带回讯息,方才知晓,但各方反应迟钝。据《中兴轮船惨案纪念刊》载,当晚厦门海军巡防处接到报告,作为负责沿海巡防的责任单位,巡防处却借口时间过晚,停止办公,只是发了一个无线电通知停泊在莲河海面的哨船就近照料。结果隔天上午8时15分“南安号”炮艇才慢吞吞出发,下午3点多钟抵达大嶝海面救援。航政处虽在28日晚上翻阅晚报时得知讯息,但因联系不上锦昌船务行及轮船公会的负责人,于是坐等观望。

轮船公会接到报告后,还以为是轮船搁浅触礁,事态并不严重,加上当天狂风大作,到处找不到司舵,无人带路,便放弃救援打算,第二天才派人查看。29日上午8时,中兴轮的所有权人锦昌船务行雇了飞凤轮前往。虽然时间紧迫,但船务行仍不忘赚钱之事,出发时捎带了一批安海乘客,船先开到安海卸客后才折回大嶝海面,等到达时已是下午2点多钟,只见中兴轮浮荡在水面,附近百姓在打捞海中尸首。

海上救援,时间就是生命,有关各方却如此漫不经心,让人愤慨。如果不是大嶝乡民及时救助,等到治安当局及船行隔天赶到,全船人员也许无人生还。

救济猫腻

在中兴轮惨案发生后的第三天,厦门市商会、市参议会、市党部和海员特别党部等商界、政界团体举行惨案善后紧急会议,会议讨论决定组织成立“中兴轮船惨案善后委员会”,推举市参议会、市商会、益同人公会、总工会、海员工会、海员特别党部、市党部、冬防指挥部、水警分局、海军巡防处等单位首长为委员,并推举市商会理事长严焰为主任委员,市参议会议长陈烈甫、市党部书记长王连元等4人为常务委员,开展善后工作。

善后委员会内部分总务、募捐、调查登记、捞运、收埋、救济等六组,先后收到了各方捐款共计法币2,000,008,618元。

中兴轮惨案救济款到位了,可在使用时却暗藏诸多猫腻。1948年6月,当时厦门发行量最大的民报《江声报》就惨案救济款使用问题连发三文,指出:“最不该的,在善委会中,竟有伪善者,抓住这个机会‘活剥死人’,利用大量的救济捐款,套购申汇,大做美钞生意,名利双收。”

对此,中兴轮惨案善后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审查总务组列送收支报告书及详细账目暨单据。审查结果:“所列收支数,查核单据及账册,尚属相符”,算是对报馆质疑做了回应。

《江声报》指出:“我们早就料到审核账目的先生们这一幕喜剧,避重就轻,不追究为何把公款存入私人商号,怎么套购申汇和买卖美钞,而仅仅把那些或许局部是伪造的账册和单据查对一下,认为账目‘尚属相符’,以四个字了却了这笔糊涂账。”

文章毫不留情地揭穿善后委员会的面目,此文一出,舆论界哗然。

反思启示

痛定思痛,究其惨案原因,时人多有探讨,认为中兴轮惨案原因复杂。今日重阅此案,该案确实不是一起简单的海难,背后诸多原因令人扼腕叹息。

第一,民国时期福建社会治安混乱。晚清至民国社会动荡不安,大量枪支弹药散落民间,大大小小土匪抢劫绑票盛行。惨案发生之年,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已是风烛残年,通货膨胀严重,经济崩坏,政治混乱,社会失序。光天化日之下,在重要交通航线上,武装土匪伪装成乘客登船,当他们发现船上人员有军警时,非但没有收手,反而悍然攻击。

第二,国民政府行政不作为。(一)航政局对于轮船管理监督不严,准许船身狭窄、构造重心不稳的中兴轮航行外海。(二)相关治安机关疏忽检查,监督流于形式。晋江县长宣称“原为好意,要给归侨充分便利”,故港口未检查行旅,这实为推卸责任。(三)海关人员徇私枉法,有亏职守。航政局川走厦门各线轮船及运载客货由海关负责检查,但历年来海关人员对于超载现象放任不管。(四)各相关机构缺乏责任意识。事件重大、事发地点距岸仅五里左右,可是各机构不仅没有星夜驰援,反而表现出严重的官僚作风,救援效率低下。

第三,航运业安全意识淡漠。首先,严重超载。厦门航政处本规定中兴轮可载人188名,但中兴轮不遵守规定,贪图厚利,实际载人300多名,远超额定承载重量。其次,船构造不适合外海航行。中兴轮长20公尺,阔4公尺8寸,吃水量仅0.48至0.8公尺,座位分上下两层,船高水面约4公尺,轻重悬殊,船身狭窄,重心极易不稳。再次,设备不全。船上没有救生设备,以致惨案发生后,乘客束手无策,终酿惨祸。最后,船员违规。按说船舶发生海上事故,船长应当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可是当中兴轮发生匪徒枪击、乘客恐慌拥挤时,船长船员顾自逃生,没有及时引导乘客有序分流。

第四,行业互济精神缺失。海难当天共有中兴、顺庆、凯歌三艘轮船从安海开往厦门,中兴轮先行,其他两艘随后,每艘船距离六七十华里。据1948年3月1日福建省保安司令部的调查,当中兴轮遭劫倾覆之时,顺庆、凯歌两轮虽经惨案发生地点,“竟不谋救援,以致增加损害”。当时《海商法》即规定“船长于不甚危害其船舶船员旅客之范围内,对于淹没或其他危难之人,应尽力救助”,顺庆、凯歌轮显然违法。

碧波冤魂,前车殷鉴。中兴轮惨案是一场海上悲剧,折射出1949年前夕在国民党政府统治下的福建乱象丛生,危如累卵。

(作者单位:集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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