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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木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 副厅长

《实施办法》是新时代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法治保障,也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对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推进法治福建建设具有积极作用。省司法厅将一如既往支持工会深入开展《福建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将《实施办法》列入2023年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督促各单位把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和生产一线,广泛学习宣传《实施办法》,提高广大职工、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和载体,推送《实施办法》解读和以案普法等信息,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职能,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主动服务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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