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教育/文化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

游家樵在福州市仓山区冯宅村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2016年列入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八(冯宅村)项目征收范围,房屋确权建筑面积119.18㎡。游家樵于2016年12月25日签订编号FZC-1210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135㎡安置于仓山区建新镇冯宅路3号凤泽新苑(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八(奥体11#地)安置房)4#楼1004、1404、1704单元。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声明人申请办理安置房权属登记至游家樵名下。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刘昌敏

版权所有 ©2021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