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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违法违规
重大典型问题福建整改情况通报

记者 张颖

本报讯 (记者 张颖) 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67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涉及福建省3个。同月,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授权,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以下简称“上海督察局”)对督察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情况较为突出的宁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公开约谈。通报、约谈后,相关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依规查处整改。

一、福建省3个公开通报重大典型问题整改结果

1.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天福医院违法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违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被湖面水淹的耕地已泄水复耕,其他非法占用土地已依法处置并已缴交罚款。违法状态消除后,依规划为该地块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供地等手续。纪检监察等部门已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盘陀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等1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2.福建省龙岩市感化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未得到整改且继续扩大违法面积问题。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已对违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违法占用的土地已退还并已缴交罚款,违法占地建设的厂房已拆除并实施客土回填和复垦复绿,违法状态已消除。纪检监察等部门已对时任漳平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溪南镇主要负责同志等7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3.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委、县政府违法批准征收占用耕地建设观光道路问题。霞浦县自然资源局已对违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违法占用的土地已退还,违法建设的道路等设施已依法处置,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符合规划的164.72亩土地已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剩余土地待相关规划修编后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纪检监察等部门已对霞浦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时任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市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长春镇有关负责同志等1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二、被约谈地市宁德市问题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

宁德市积极落实督察意见和整改要求,从“当下改”“长久立”两方面推进问题整改。一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耕地保护薄弱环节,制定出台《宁德市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四早四严四要五级”监管工作机制》《宁德市土地违法行为常态化问责工作方案(试行)》,压实各县(市、区)监管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二是建立销号和定期通报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各县(市、区)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周通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月和每季度分别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和上海督察局报送整改进展情况。三是建立红黄牌预警机制。向整改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发出黄牌警示,对连续两次黄牌警示的县(市、区)发出红牌警示。四是建立耕地保护督察问责常态化机制。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县(市、区)进行约谈,约谈后一个月内仍推动不力的,将相关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或效能部门问责问效。截至目前,2022年督察指出宁德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补充耕地立项选址不符合要求等方面50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48个;宁德市已对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等50人(含处级7人)进行追责问责。

整改期间,福建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批示,要求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对宁德市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内业全面审核和实地抽查核查,对发现的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时督促纠正。下一步,上海督察局将持续跟踪重大典型问题和被约谈地市问题整改情况,加大对被约谈地市问题整改的督导力度和抽查核查,督促相关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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