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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黄琳斌

今年6月至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出3个通知,先后提出防范外卖食品浪费、制止婚宴餐饮浪费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据统计,我国每年浪费的粮食约3500万吨,接近年粮食总产量的6%。食品浪费既会增加处理食品垃圾的人力物力财力,又会加大碳排放甚至破坏生态环境。往大了说,它还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也不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自2021年反食品浪费法开始实施以来,食品浪费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此次,多部门短时间里连续发文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一方面体现了政府持续努力解决这个问题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说明食品浪费问题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还有短板,需要引起全社会更多关注。

食品浪费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治,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害处具有隐蔽性、间接性等特点,一时一地难以清楚显示出来。另外,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不易明显感觉到粮食供应受到影响、二氧化碳浓度增加等问题。对部分餐饮业经营者来说,出售超量食品还能多赚钱,本就缺乏节约粮食的动力。至于“面子消费”现象,更是根深蒂固。就此而言,遏制食品浪费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和推行垃圾分类一样长期坚持、久久为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反对食品浪费,各级机关和公职人员带好头是关键。各级机关和公职人员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行使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享有一定的声誉和社会认同感,其一言一行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正因为如此,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对公职人员来说,不论在机关食堂用餐,还是自家做饭、点外卖、举办和参加红白喜事等,都应当自觉带头,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和处理厨余垃圾等各个环节,都做到节约减损;不论在单位、家庭还是社会上,都能起到示范作用、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还要教育好子女,引导他们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

反对食品浪费,人人有责、人人可为、人人受益。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共同倡导文明健康、简约适度、绿色低碳、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促进制止食品浪费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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