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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7座601单元原承租人王苏华及相关使用人:

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18号鼓楼区机关大院宿舍区7座601单元原承租人王苏华长期未使用该房屋,已超过2年未缴交该房屋租金,该房屋长期闲置无人居住。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省直单位公有住房管理的通知》(闽机管综〔2018〕165号)《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机关宿舍公房管理的通知》(鼓政办〔2004〕5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收回上述房屋。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主动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572913),办理退租、腾房、主动迁出等相关手续。逾期未联系我中心,房屋内的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处理,我中心将对该房屋内物品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所有责任由该房屋原承租人及相关使用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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