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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今投入保护资金59.55亿元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1524栋历史建筑

记者 郑昭

本报讯 (记者 郑昭) 21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此次常委会会议将对该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报告称,2020年至今,全省投入保护资金59.55亿元,累计对1524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开展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工作。

近三年,我省新增2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8片历史文化街区、58个国家级传统村落、344个省级传统村落、5188栋历史建筑,每个市(县)至少公布一批以上历史建筑。目前,已有99%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100%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5%的传统村落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全省已有34所高职院校、61所中职院校开设古建筑保护相关专业25个,专业点314个,在校学生4万多人。

据了解,为加强技术服务支撑,省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系统已建成,上线8534栋历史建筑、1211个名村及传统村落数据;省级开发建成福建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由村集体向村民收储传统建筑,通过租养平台供全社会认租认养,已上线206个传统村落、480栋传统建筑供全社会认租认养。

在活化利用方面,近年来,我省依托每年重点改善提升项目,形成4个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6个省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试点县(市),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保护,探索积累了一批活化利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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