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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郑梅英的房屋坐落于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系90年经福州市郊区建设局批准新建,持有建筑许可证:榕郊城建字第039512号,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21年因白湖北园周边旧村庄改造二期项目由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征收并安置于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755号霞镜新城(八区)(霞镜新城(海峡奥体中心14^#地))8-3号楼305单元。现由郑梅英办理上述安置房房屋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征收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声明人:郑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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