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竞争格局中,世界主要国家围绕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增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抢占科技制高点。
科技创新策源地,是指一个地区或组织,具备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够持续产生具有突破性的科技成果,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整体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很多行业仍然是创新跟随者,为加快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我国高度重视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集聚创新资源,跨越科技创新和产业应用障碍,重点开展重大原始创新、基础创新、前沿创新、交叉创新(这些往往能推动一个行业颠覆性升级,或者创造一个全新的行业),对我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全国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福建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着力建平台、强主体、聚人才,全力加快科技创新攻坚力量建设,形成发展良好的态势。目前,我省围绕“四大经济”等产业技术创新重大需求,已形成以创新实验室为引领,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为支撑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福建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关于印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政策,坚持市场为导向,深化产学研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目前,全省已引进22个重大研发科技合作机构,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2022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89亿元。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行动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动“科技贷”业务,科技型企业集群逐步壮大。同时,我省重点培育和引进了一批产业领军团队、特级后备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超过800名高层次人才成功落地。
虽然我省在科技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但是,应该看到,在打造我省科技创新策源地过程中还面临许多挑战。一是产业核心技术薄弱。我省在前沿硬核技术储备方面相对较少,在关键核心技术、基础材料和基础工艺方面存在较大的短板。二是高端创新资源供给不足。我省在国家战略力量布局方面存在不足,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等资源相对较少。我省“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有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少于北上广等发达地区。三是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当前,福建人才资源总量有效供给相对不足,“高精尖缺”人才总量不多,优质、高端人才发展平台偏少。四是产学研合作机制有待完善。我省产学研缺乏紧密的合作关系,围绕产业链进行合作创新和共享机制比较少,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科研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层次较低,且服务功能较为单一,能力有待提高。在权威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投融资咨询、信用评价等方面,也缺乏相应的机构和机制。
为此,我省要不断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依托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发力新基建、培育发展新动能,把我省着力打造成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
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一是推动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发挥集聚效应,支持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厦门科学城、泉州时空科创基地,争取纳入国家在东南沿海的科技战略布局。二是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重大创新平台、重点科技工程,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高水平打造省创新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7家省创新实验室,新建一批省创新实验室。在光电材料化学与物理、柔性电子、智慧车载玻璃领域推动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三是建设高水平产业技术研发平台。聚焦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争创化工中间体、多源数据融合计算、应急防控药物、白羽肉鸡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持续加强与国(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重点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一是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加速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强化精准施策和靶向服务,重点打造创新型成长企业,推动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增加值“双倍增”。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战略领域和产业领域,加快培育“瞪羚”“独角兽”等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推动产业链培育。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监测机制,大幅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培育一大批活跃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群体。二是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新机制,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健全技术储备制度。支持企业建设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完善企业家参与科技决策机制,鼓励企业家和科学家合作,加快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强化高层次人才育引行动。一是建设高水平队伍。深化人才改革,实施省引才“百人计划”和“八闽英才”培育工程等政策,引进产业领军团队、特级后备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二是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创新人才,探索建立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三是建立健全创新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人才及家属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社保、人才安居、居留和出入境证件申请、创业扶持等服务,鼓励发展中小型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人力资源服务集群。四是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特派员组团开展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的全方位创业和技术服务,加大省外、境外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创新供需精准对接机制,构建科技特派员全产业链服务新格局,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创新,支持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构建利益共同体。
强化成果转化机制体系。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强化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的补助力度,重点推动“双一流”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和奖励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二是建设高质量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完善提升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和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福建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功能,重点推动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发展和规范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完善支持全链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投融资体系。
[作者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