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位于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已取得规划许可并已建设,现申请如下调整:1.优化地下一层机动车停车(含机械车位),机动车位数不变;2.拟在6-2#楼一层平面图Ya6轴交YaP轴处原中庭位置增设一间检查室,计容面积约增加24.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拟由62910.28㎡增至62934.88㎡。以上调整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件。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801615,地址: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附件: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二期项目拟调整总平图(局部)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