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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福建省转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25件

记者 陈旻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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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旻 张颖) 12月1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25件(重复件67件),其中来电举报62件,来信举报163件。

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38件、大气44件、土壤12件、海洋5件、生态71件、辐射1件、噪声19件、其他污染35件。从区域分布上看,福州64件、厦门19件、漳州29件、泉州34件、三明7件、莆田37件、南平11件、龙岩12件、宁德7件、平潭5件。截至当日,福建省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3313件(重复件821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地市和部门处理。

截至12月14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30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3年11月22日—12月2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36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229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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